執手偕老
今天是內人國曆生日,我先前問她要什麼禮物,她說只要一張卡片就好,寶寶的誕生已是最好的生日禮物!誠然,沒什麼禮物比生命的給予還更為寶貴,而這份禮物,亦為我和內人結婚滿三週年的紀念,我們是在三年前一月結婚的。
結婚三年,有她相伴的日子真好!「月可令熱,日可令冷,我倆情愛,不可令異」,我在卡片中寫了這樣的話(改引至佛典),作為我們執手偕老的明證。
這張照片原掛在花蓮靜思堂法華坡道上,媒婆師姑介紹時就指著這參與義診的女孩(2007攝於玻利維亞)。雖只看到側面,我當下決定勢在必得,如此緣定我倆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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