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即活法
佛陀的教法固然是一種信仰,而稱之為佛教,但是佛陀的教法也為佛陀標示世間萬物的運行法則(「諸法實相」),從而指引安身立命之道,如此佛法亦為生活的方法,如是而「依法行事」、「依教奉行」。
佛法即是「活法」,佛法告知我們該如何過活,如內觀禪修大師葛印卡所著的《生活的藝術》,可知佛法不只教導如何修行,也是告訴我們如何生活,佛法的修行包括戒、定、慧等,這些皆是可以應用在生活中切身力行,從而活得輕安自在、活得喜樂幸福。
佛法不是一種觀念,不是一種教條和意識形態,佛法必須和生活結合,也因此日常生活各個環節,必須把所認識到的佛法觀念派上用場,時時憶念、時時思維、時時檢視、時時修正,在人生所行的一切事上都可以回到佛法,用佛法的知見思考問題、面對問題。
例如生活過程中,心念在不經意生滅起伏,這當中有多少貪瞋痴涉入?佛典裡即有起心動念無非是惡、無非是罪的說法,也因此保持正念正知是重要的,失念即是痴,痴表現在或貪或瞋,生命因此造業流轉,苦痛輪迴不斷。
如是,有佛法就有辦法,在於「佛法是活法」,依著佛法所教導的方法生活,人生無處不美好,這也是「學以致用」、「解行並重」所蘊含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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