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樂與善惡
佛教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當中的善報和惡報,亦可為樂報和苦報,善惡和苦樂在佛教當中是密切連結的,從善惡論苦樂,也從苦樂論善惡。
例如《阿含經》所述的「自通之法」,標示戒律規範的原則性概念,正因自己所不喜歡,所以不應加諸他人身上,順著大多數人趨樂避苦的天性傾向,教導人在道德上必須行善避惡;如此行善避惡的要求,在於趨樂避苦考量,苦樂報關乎善惡業,這當是佛教倫理學說的特色之一。
換言之,因於趨樂避苦,而有行善避惡的要求,也因為行善避惡,得以於今生或來世趨樂避苦。
如此也看出佛教從經驗上談道德規範,人之所以要道德以及人為何行善,在於苦樂知覺的直覺感受,而非訴諸宗教的誡命或神的旨意。這種依常人經驗的道德推理,從苦樂論善惡,大致也顯示了「自然化」的道德觀,重於理智的倫理論說。
正因以理智出發,佛教基本的道德觀和倫理學當得以普遍化,易於理性存有者的理解和接受,而不只是佛教內部的倫理規約,僅限定於佛弟子,卻放諸四海而皆行,說出一個人立身行事應有的倫理思維與道德判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