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 星期五

不義與超義

不義與超義

就正義理論而言,當不公平的情事發生,在於使弱者或需要者得到較好的保障,例如「同工不同酬」之所以可能或可行,在於支領較多酬勞的人屬於經濟弱勢或者家中食指浩繁,而這也意味著被不公平對待者也自願接受這樣的結果。

例如有五位職位相當的勞工,付出了同等的工作勞力,但其中一個人較為貧窮,這時若無法完全平均分配薪資,多餘的一般傾向讓利給此窮困者,除非這名窮人人緣不佳,其他人不樂見此分配結果;是以不公平之接受與否,相關當事人意願也很重要。

甚至換個方式想,若這位貧困者人緣極佳,大家都想要幫他,其他的四個人也都願意少拿一點轉分給此貧者,這時表面上是不公平,但實際上因出於自願,也無所謂公平與否,當然也沒有受害者可言。

權益的受害,或者被不正義的對待,其一在於違反意願,如果是自願就沒有不公不義可言,而這樣的自願可視為是一種「超義務」,也就是「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如此,表面上「超義務」是不正義,但因為是欣然同意,也因此無所謂不義;相對的,假設是心不甘、情不願的「不樂之捐」,心有所不平,不公不義就可能發生。

菩薩的發心立願,「能捨一切諸難捨」、「願代眾生受無量苦」,一切都是心甘情願,一切都是理所當然,這時沒有公不公義的問題,有的只是責任的承擔,而這樣的「超義務」對大心菩薩而言其實還是義務、還是本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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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作為布施參數

精進」作為布施參數

在初期佛教布施在施者與受者之間有四種可能,而成四種布施,其中三種為「淨施」,施、受相對待關係如下:[1]

一、精進施不精進(施主淨)

二、不精進施精進(受者淨

三、懈怠施不精進(施受皆不淨,「施無廣報」)

四、精進施於精進(施受皆淨,「施有廣報」)

由上可知,「精進」與否成為「淨施」的重要參數,如是布施或給予非是讓人「不勞而獲」,反是鼓勵施、受的雙方更加上進努力。「精進」的強調,在《阿含經》議論「意業為最重」時亦表示我說如是施與一切隨心歡喜但施與不精進者不得大福施與精進者當得大福[2]此文句脈絡關乎皈依改宗的優婆離是否仍需供養先前的師長等,佛陀對此表示肯定,認為只要精勤辦道皆是布施對象,而不限於只是佛弟子;即便是佛教行者,倘若其放逸怠墮,雖供養布施之,施者的福德仍相當有限。可知佛陀之無分別平等施,不只限於貧病或聖者,卻仍包含外道。此外,《雜阿含經》佛陀並沒有說施供予佛或佛弟子才能得福,卻說布施持戒的人得福較多,而云施持戒者得大果報非施犯戒」。[3]

一般人說「自助天助」,佛法的「天助」,所指是因緣果報的客觀規律,法爾如是,如何收成必須如是栽種;佛弟子們依自身的智慧和行為來改變命運,個人自修、利他的努力修行是解脫、成佛的關鍵,而非徒然仰賴外在力量或神靈庇佑。也因此佛教重視「精進」在布施及供養的意義——就「敬田」來說,受施者因精勤道業而受的起「應供」;就「悲田」而言,面對可憐之人要防其可惡之處,受施或受助者必須嘗試自力更生、減少不要的依賴,否則「愛之適足以害之」,善心好意的護愛或溺愛成了他人懶散的憑持,甚而加重其自我沈淪、墮落的速度。


[1] 《中阿含經》卷47〈心品〉:「精進施不精進,如法得歡喜心,信有業及果報,此施因施主淨。 不精進施精進,不如法非喜心,不信業及果報,此施因受者淨。懈怠施不精進,不如法非喜心, 不信業及果報,如是施無廣報。 精進施於精進,如法得歡喜心, 信有業及果報,如是施有廣報。(CBETA 2024.R1, T01, no. 26, p. 722c23-30)此應為佛典普遍說法,廣記錄於各經論,如《大集法門經》卷1:「四種布施清淨,是佛所說。謂有布施,施者清淨,非受者;或有布施,受者清淨,非施者;或有布施,亦非施者、亦非受者,謂所施清淨;或有布施,施者受者二俱清淨。(CBETA 2023.Q4, T01, no. 12, pp. 228c27-229a1) 此外《十住毘婆沙論》卷6與《大智度論》卷10等皆有相關記載。

[2] 《中阿含經》卷32 (CBETA 2024.R1, T01, no. 26, p. 630b22-24)

[3] 《雜阿含經》卷4 (CBETA 2024.R1, T02, no. 99, p. 26a26)《中阿含經》卷47〈心品〉亦說明供養聖眾得大福之「七施眾」以及「十四私施」等。

歧視是一種惡嗎?

歧視是一種惡嗎?

佛教所說的「平等」(sama)有多重意涵,佛陀之「平等覺」所指為無分別、真如境界的平等證量;另外「四姓平等」之反對「種姓制度」也是佛教的平等義。

「四姓平等」是重於修行解脫上的平等,而未必強調政治權利上的平等。倘若一君主勤政愛民,雖仍是帝制皇權,佛陀未曾鼓吹弟子們反對、反抗甚而推翻之,雖然就佛法思想來看乃傾向於自由民主而非專制獨裁。

佛教所謂的種姓或四姓平等,或者後期佛教所說的眾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這樣的平等觀主要是就佛法修學而言,出世間的解脫關懷才是第一序、最重要的事。

至於世間公義約定俗成的規範,屬於俗世範疇,政治等權利的保障,屬於第二序。也因此在佛教中,即使相當獨斷、威權性格的人,也有可能是佛教的聖者,相對的開明進步、多元尊重等當代人文風範,相對於佛教聖者來說多半仍屬凡夫俗子。

在初期佛教僧團中,大迦葉代表著封閉守舊的勢力,對女性明顯存在偏見;雖然歧視女眾,卻不可否認大迦葉是一位聖者。如此說來,性別歧視是否是一種惡或者惡業的造作?歧視是人心過度分別的執見,但這樣的執見是否為無明?這些似乎是值得探討的。

佛典也記載畢陵伽婆蹉雖是漏盡阿羅漢,然不改多世以來婆羅門驕慢習氣而慣於輕賤他人,即便為稱恆河神「小婢」而致歉,仍出「小婢莫瞋,今懺謝汝」之語,雖因受制於「慣習」而「有口無心」,仍不能否定其為解脫的聖者。

對女性的歧視和厭惡,可視為是一種習氣,當然也是成見或偏見,但這樣的成見、偏見未必是痴與邪見,否則大迦葉、畢陵伽婆蹉等就不能稱作阿羅漢。

這也意味著佛教的平等觀及正義觀,和世間學問的設想不太一樣,現今文明價值視為不道德的,甚至是一種惡,但在佛教來說,可能僅是一種慣習的偏執(是執卻非惡),未必是(根本)煩惱或無明,這也意味著佛教所說平等正義之特色,很值得進一步深探。

無明即苦、苦即無明

無明即苦、苦即無明

就佛法而言,「無明故苦」,無明是五蘊的不如實知,如實知五蘊即是明,此如《般若心經》所說「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可知無明與苦有密切關係。

依據「惑業苦」的道理,無明造作惡業、惡業感召苦果,事實上不只是「無明故苦」,而且是「無明即苦」,無明的本身就是苦。

無明之五蘊不如實知,即是佛教「八苦」中的五蘊熾盛苦,或者說八苦收攝歸於一苦,即是五蘊熾盛苦,如經中說:「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愛別 離苦、怨憎會苦、所求不得苦:略說五受陰苦。」苦是身心的經驗感受,一切苦皆不離身心,也因此一切苦皆關乎五蘊,如此八苦的五蘊熾盛苦被視為是「總苦」,其他的七苦相對而言是「別苦」。

就此而言,不只是無明即苦而且是苦即無明,五蘊身心經驗到苦的同時,即是身處在無明煩惱之中,也因此不只是無明造作惡業、惡業感召苦果,而且此苦果又是另一無明的循環,如是而惑業苦無止盡的生死流轉。

總之,五蘊不如實知、五蘊熾盛苦、無明故苦,或可以進而延展到無明即苦、苦即無明的連帶關係,無明帶來痛苦、痛苦導致無明;也因此佛教的修行綱領就是「行深般若,見五蘊空,度一切苦」,以智慧的覺悟來實現斷惑證真、離苦得樂的目標。

2024年5月16日 星期四

外道法是助道法

外道法是助道法

在華語佛教社群一聽到「外道」往往是相當負面的,彷彿外道就是「邪教」,然而這兩者相當不同,縱然邪教是邪,然而外道亦道。

「外道」是佛法「內學」的對稱,相對於內學、內明之外,皆可說是外道。如此說來,外道無所不在,任何的烹調知識、體育技能,乃至於科學知識等,都是「外道」的範疇。

既然外道普遍存在,又與現實情境密不可分,對於外道即應有不同認知,外道法亦為助道法,不只<本生談>記載佛陀過去世曾為外道,佛陀尋師訪道的過程中亦曾拜外道為師。

外道處處皆是,例如醫學知識作為一種「外道」,得以為人的生命服務,讓一個人活得長、活得久、活得健康,而助於佛法的修學;如此醫學作為「外道」,也是一種方便的助道法。同似的,任何當代科技、世間學問也是如此。

既然「外道」遍在,外道可視為「由外向內」的權巧方便,甚而當作是「俗諦」的一部分;所謂「不依俗諦,不得真諦」,外道法也是鋪陳佛法內學研修的重要手段,如此對於外道不只不輕視,更應虛心學習,乃至於恭敬虔誠依教奉行,如一行禪師之於基督宗教即是(可見Living Buddha, Living Christ一書)。

事實上,佛法的「不二法門」,任何的二元對立都是暫時方便,外道與內學之內外二分亦如此。外道的修學亦是菩提資糧的養分,尤其對修菩薩行者來說,一切微妙善語皆是佛法,各種外道法也可能成為修學佛法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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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神湯」之補與瀉

「四神湯」之補與瀉

「知足、感恩、善解、包容」是慈濟的「四神湯」,此四者大致對應到佛教順、逆兩種增上緣。

初步來說,當我們處在順境、一切安好,就應該感到知足,甚至心懷感恩;「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個人力量有限、付出的很少,卻已然擁有很多,自己就是最幸福的人。

倘若身處逆境中,就善解一切不如意,甚至以廣大心胸包容這一切。「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如此善解與包容,不只強化面對逆境的「正能量」,也昇華人生的涵養境界。

不管是順境或逆境,「知足、感恩、善解、包容」都是使人「增上」的門徑,只不過方式大不相同,但既是「增上」就得以奉為生活的信念。

就另一角度來說,「知足、感恩」主要是內在自心的和諧安適,「善解、包容」則是對外在他人的接納容受;因此四神湯除了從順、逆二緣來看,還可以從自他、內外來想,足見「四神湯」作為「大補湯」,於人生苦樂經驗有著正向力量的指引。

欲望最小化

素食與健康

吃素可以吃的很健康,是不是代表素食一定比較健康?如果我們斬釘截鐵斷言素食就一定比較健康,乃是相當簡略的說法,畢竟有各種不同吃素的可能,假設所吃不少是油炸物,或者高熱量甜點、人工添加物等,即便是素食或蔬食,也不會是健康的。

片面認為吃素必然比較健康,好比說西方人就一定比較聰明,或東方人比較長壽等,存在一定刻板印象;相對的,更應該關心如何素食才能夠吃的營養健康。

我們不能說素食必然比較健康,也不能說葷食一定較好,重點在於怎麼樣的飲食習慣以及飲食方式;單方面斷言葷、素好壞,恐都失於偏頗。就現今推素而言,應是說素食也可以吃的很健康,甚至更健康,而且不只是個人健康,還包括對動物、對生態的整體好處,多方面促進健康的效益。

如果不吃肉,能保有健康身體,吃肉就是多此一舉,選擇吃素可說是奉行「欲望最小化」原則,作為人生幸福的保障。對於三餐飲食亦復如此,如果吃一碗就不餓或維持所需,就避免吃超過一碗,更不用說三碗,否則都是太過的缺失,甚而因此帶來身體的傷害,素食之於人類欲望的省思也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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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的美德

行政人員的美德

行政人員當是為民服務,然而當棘手事務找上門來,時而用「依法行政」搪塞,告之以不行、不合規定,然具有工作熱忱者卻設身處地為人著想,想方設法提供建議,告知如何可行、怎麼做會合於規定,如此「便民」與否之為與不為往往在一念之間。

不只是行政工作,任何人際之間互動往來,當保有「成人之美」的寬大胸懷,這樣的成人之美不是「鄉愿」,而是將心比心的同情共感——「若要別人怎麼對我們,我們先那樣對他」。

同樣是領一份薪水,心態很重要,如果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凡事只求自保,這樣的行政人員實在很平庸。相對的,勇於任事、苦民所苦,即便是不起眼的工作,平凡中亦有非凡貢獻。

每一個單位,不論是政府部門、學校機關、公司行號等,行政人員是機器運轉的幕後功臣,少了這樣一個螺絲釘,整台機器就停止運轉,因此不可妄自菲薄,在小小事情上大大用心,就是人生了不起的成就。

文化交流遠離戰爭邊緣

文化交流遠離戰爭邊緣

美國通過法案軍援以色列、烏克蘭以及台灣等同盟夥伴,台灣受到美國政府的重視自是件好事。然而,台灣跟戰火中的兩個國家相提並論,又讓人有「唇齒相依」的危機感,這樣的軍援與其說好事,但更可能是壞事,畢竟軍援是為了備戰,武器乃是一種凶器,如《老子》所說「兵者不祥之器」。

台灣過久了安逸日子,很難想像台海會發生戰爭,但似乎又近在眼前,隨時可能擦槍走火走到這一步。當初烏克蘭民眾壓根兒也沒想到普丁的「特殊軍事行動」,卻轉眼成真,戰事至今已超過兩年了。

台灣與中國各有不同立場,除國家認同外,也有文化、價值認同的差異。台灣人大多數不會認為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所以「國家認同」對台灣人來說還是漫漫長路,甚至台灣主權的獨立自主更是國家認同的大宗,不管是中華民國在台灣,或者中華民國是台灣等。

倘若國家認同無法達成共識,談統一實言之過早,在國家認同之外其實還有不少「認同」必須面對和處理。「價值認同」是其中之一,所謂的價值認同包括對於自由、民主、人權、平等、人權等當今文明價值的肯認。大陸現今的政治體制背後有其價值觀或意識形態,而這樣的價值傾向,又是目前台灣人所難以認同的,甚可以說沒有自由民主,就沒有兩岸統一的可能。

國家認同和價值認同短時間難以在兩岸之間達成共識,然而「文化認同」或許是可以努力的方向。除經濟利益外,兩岸之間因為同文同種等文化認同,搭起彼此互動往來的橋樑,甚至在文化認同的前提下才有價值認同和國家認同。

中華文化淵遠流長,以儒道佛三教為主的人文思想以及文化理想,應該是各民族之間的最大公約數。儒道佛的智慧不限於華人或漢人,卻應是全人類的資產,所謂「兼善天下」、「內聖外王」以及「普渡眾生」等,都是人類偉大文明思想的象徵。

台灣和以色列、烏克蘭並列為軍援對象,也被稱為是全世界最危險的地方,正向積極的交流對話,求同存異,才得以解除緊張對立,避免衝突。對台灣而言,現階段政治上難以言一個中國,但民間各項文教活動當值得肯定,以此增進理解、建立互信,乃至促進合作和發展,共謀兩岸和平之永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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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是否亦有佛性

草木是否亦有佛性

苦樂關注是佛法的核心,也因此有苦樂反應的生命成為佛教重視的主體,也是六道輪迴所強調的對象,然而花草樹木不在輪迴之中非屬於輪迴的眾生,或者更確切的說草木不能說是有情眾生。

「草木有佛性」,實是中國佛學的,後代中國祖師論師亦都有類似主張如天台荊溪湛然之「無情有性」),然而嘉祥吉藏著述中更早提出此說若以「依正不二」來說,正報是有情,依報是無情。如《大乘玄論》卷3以依正不二故眾生有佛性則草木有佛性以此義故不但眾生有佛性草木亦有佛性也若悟諸法平等不見依正二相故……若眾生成佛時一切草木亦得成佛故經云一切諸法皆如也[1] 

可知吉藏主張草木有性,乃是站在一思想高點來闡發此理,意即「諸法平等」、「諸法皆如」;正因「平等一如」,沒有依、正二相之分,一切眾生若可成佛,一切草木亦得以成佛。草木之有佛性,在「無所得空」中證成,如《大乘玄論》3又說:故知於有所得人不但空非佛性佛性亦非佛性也若於無所得人不但空為佛性一切草木並是佛性也[2] 

事實上,吉藏《大乘玄論》論述草木有佛性,與其融通佛性和空性(「空為佛性」)密切相關,當主張一切皆空時,草木亦空,而佛性既是空性、空性既為佛性,因此草木之空性也為佛性,於是一切草木皆有佛性,斯亦可以理解。此或可藉如下形式解釋其理路:

命題一:諸法皆空

命題二:草木亦空

命題三:空性為佛性

命題四:草木有佛性 

命題四之「草木有佛性」,乃是順著命題一至三自然而然推導出來,可知吉藏是依佛法的究竟義言草木有性,如《大乘玄論》卷3若欲明有佛性者,不但眾生有佛性,草木亦有佛性此是對理外無佛性,以辨理內有佛性也[3]其中的「理」是指不生不滅的真如法性、不二空性,之所以說「理內」,乃因佛教特有的義理,外道之「理外」沒有此理或不信解此理,「理內眾生」則體悟諸法皆空之不生不滅;吉藏之分理內和理外,又如《大乘玄論》卷3又若言一切諸法有生滅者皆是理外悉屬外道;若一切諸法無生滅者皆是理內,則屬內道[4] 

在佛教義理的論究判攝上,佛性空性的法義詮釋存在多種可能,有些認為佛性比空性高,有認為空性比佛性高,也有認為佛性空性是不一樣的,但卻可以互補的,吉藏則視兩者一致而相通。[5] 

綜上所述,佛性和空性合一,乃吉藏思想特色,象徵著佛性空性的融會貫通。吉藏根據一切皆空,空性通於佛性,也因此佛性遍一切法,進而闡述草木亦有清淨佛性的論點,將佛性(亦也是空性)的指涉擴展到無情世間,此也成了吉藏一大創見。


[1] (CBETA 2021.Q1, T45, no. 1853, p. 40c10-18)

[2] (CBETA 2021.Q1, T45, no. 1853, p. 42a13-19)

[3] (CBETA 2021.Q1, T45, no. 1853, p. 40b9-24)

[4] (CBETA 2023.Q4, T45, no. 1853, p. 40b5-7)

[5] 對於佛性空性之間,或可參拙作〈試論聖嚴法師對「空性」與「佛性」之詮解與貫通〉,《法鼓佛學學報》2017年第21期,頁 13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