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7日 星期日

哲思語(一)

 哲思法語(一)

 10. 輕鬆工作,悠閒生活,少勞而獲,美滿豐碩! 

9. 哪裡有苦痛,那裡就有智慧;苦痛有多重,智慧就有多深。 

8. 默默無聞,曖曖含光! 

7. 死不足懼,懼足以致死! 

6. 失敗,給人受挫的痛苦,也給人奮起的意志。成功,給人勝利的喜悅,

也給人下墜的潛勢。 

5. 對世俗名利的迷戀貪著,只因思想的/得不夠深刻。 

4. 以慈愛撫平所有傷害,以感恩化解一切阻礙。

3. 以面對困難的態度生活,生活再也沒有困難。 

2. 用愛呼吸,用呼吸改變生命、喜樂生命。 

1. 唯有靜得下來,才能愛得深刻;唯有看得透徹,才能活出喜樂。

(2021.6.27貼於花蓮歇心居) 

小詩(1370)~(1374)安般念

1374

從呼吸通向心靈

再回歸到身體

身心的兩端

呼吸作橋樑

 

1373

心煩意亂

無所適從

請回到呼吸來

鼻子會告訴你

一切問題的答案

 

1372

呼吸在

心在

問題消失

我猶然是我

苦不再是苦…

 

1371

佛陀給的禮物

已在你身上

且一直都在

只要還活著

簡單而珍貴的禮物 !

 

1370

請把她帶在身上!

從白晝到黑夜

從近處到遠方

從春天到冬季

從山上到海邊……

 

她將給你

你想要的安樂!

(2021.6.27貼於花蓮歇心居) 

享受富有

享受富有

享受是一種人生態度,觀念和思想上的調整,累積財富卻不知享受財富,這樣財富累積,最後仍是「無福消受」,只能「澤被後世」、仍舊是屬於他人而未必是自己的。

當然,富有未必限於金錢上的富有,有形的物質外,無形如健康的身體與喜樂的心靈,皆是一種富有,也因此享受健康、享受還活著的生命,享受一切六根接觸六塵的過程(並覺知其中),也是一種「修道」的享受、「信仰」與「心靈」的享受。

可知享受是一種心境,重點在於知足,卻未必是實際擁有的多少,也因此富有、富足沒有一定標準,而存乎一念之間。 

過去多年來,過得是一種積極進取的生活,如小詩674」所說,學術職級一直升、身材卻一直瘦,也因此當自我提醒「正教授」正該享受──享受教書、享受讀書、享受寫書,而不要再瘦!

相關文章 「享受」的人生觀  忍受、接受和享受 福報是一種性格

(2021.6.27貼於花蓮歇心居) 

受苦與覺知

受苦與覺知

不管是「人生是苦」,或是人生有苦」,苦」是真切存在於世的,佛教的核心關注即在於此,以四聖諦」統攝苦與滅苦的過程,解脫道重於自身苦的斷除,菩薩道關心他人苦的超越。

就佛法身苦心不苦」來說,佛教所承認的是身苦」的事實,心苦」之所以存在只在於無明」,思想及觀念的困惑所導致的痛苦。

當一個人處於身體極度痛苦的時候,一切的一切都變得無關緊要,明白到什麼才是最宜實的。苦之感受時時提醒,使人保持靈明覺知,適度的苦受有助於覺知的練習,當然過度的受苦只有承受和忍耐,猶如業力現前清償舊債。

犯人不得自由之身,病人有病在身,殘疾人身有缺陷,不管何者都是修行的因緣、都可以是修行人。當然犯行、病症、殘缺皆有輕重之分,重只有一直受苦,輕(在可忍受的範圍內)才可能轉煩惱為菩提。

621日清早起來,頭部一晃動即感覺天旋地轉,陣陣的暈眩、嘔吐感,其實前一天下午即不太對勁,自覺只是中暑。在「苦迫」下,上網找尋暈眩資料,發現內耳失衡(耳石脫落)最為可能,中午時分依網上指示練習復位法,一兩小時後大有好轉,而有此受苦與覺知之雜想。

相關文章  什麼樣的苦最苦?

(2021.6.27貼於花蓮歇心居)


頭暈現象偶仍發作,近日(7.21)發現應是頸椎施力不當,如下圖所示:

取自網路上《刎頸之交》

2022.2.25 補記:今回想很有可能是打了疫苗的後遺症...可能先前即有問題,疫苗加重症狀;現在已不復發,但仍要小心提防為是!

小詩(1366)~(1369)

小詩(1366)~(1369)

(1369)

狂心頓歇

匆匆忙忙

橫衝直撞

像是一列失速的火車

病緣是剎車

減速、減速、再減速…


慢下來

停下來

賞悅沿途風光

歲月靜好!


(1368)

把靜養當工作

靜養是責任

工作變得愉悅…


(1367)

親密愛人

溫柔地對待身體

愛她

就是愛自己!

如熱戀的情人

時時惦記

念念不忘

關心她、呵護她…


暗示的訊息不懂

反叛的因子下種…


(1366)

我死了!

就在今夜…

告別摯愛的一切

若問有無遺憾?

但悲不見「女兒紅」…

*相傳紹興酒「女兒紅」,乃是在女兒長大成人後出嫁迎賓之禮。以此小詩表達若今日就死,心中的缺憾是看不到小女長成的一天。

(21日清晨起來頭部暈眩有感,2021.6.27貼於花蓮歇心居) 

2021年6月16日 星期三

是改變的時候了

2021. 6.15  Tues. (這是值得紀念的一天)

是改變的時候了

從今天開始,部落格的貼文方式將有重大改變,我不再以「日」為單位貼文,而是不定期、以更悠閒從容的方式來分享所思所學。

過去每日一文,可說是為寫而寫,彷彿有一種責任要履行,一項工作要完成,這無形中也增加我的負擔;雖然這過程中頗感愉悅,但也著實辛苦。

回溯每一天寫一篇始於2014年的328日,那時稱為「每日極短篇」,作了如下的自我約定

從今天起,每天大概寫一百個字!不多,就一百個字,儘量不超過兩百個字。

就當作是修行日記,用最簡要的文字,表達一天最值得紀錄之事,同時也用最恭敬的心作最真誠的書寫!

持之以恆,數年後回首,曾走過的筆墨足跡,必然點滴在心頭! 

如今七年多過去了,我沒有違背自許的承諾,每天皆留下一篇文字記錄;尤其晚近數年,篇幅不再只是一百個字,少則三、四百字以上,多則一、二千字以上。 

我想是該有所變化、有所轉型,這樣的變化轉型也象徵自己觀念和心態的調整,試著走向不一樣的生活方式;而之所以想放慢腳步(非停下腳步),其中的考量有: 

第一、想做的事情很多,時間卻如此有限,不得不有所取捨;若少一件事就少一些壓力,讓自己停歇腳步安靜沈澱下來,即便有所感、有所體悟也不必急於說和寫。

 第二、身體需要休養,長期思考和寫作,我的肩頸一直處於緊繃狀態,再加上姿勢不良,連帶下來胸背常隱隱作痛,而這很可能是心臟病發的前兆,雖然自覺心肺功能還不錯。

 第三、一般常說「質重於量」,文章的書寫亦復如是,未來量減少了,希望能反饋到質的提升。

 第四、對自己求好心切、汲汲營營個性的對治,縱有些許的天分才情也不必力求表現,過去七年多來,我想證明自己的也大致都證明了。 

恰巧這陣子google blog系統表示:

「透過電子郵件追蹤」小工具(Feedburner)即將停用,20217月終止電子郵件訂閱服務,未來不再自動傳送動態消息電子郵件給訂閱者。 

也就是說,未來這裡部落格的文章,只有到此官網上來才看得到,不再收到此任何文章更新的訊息;我想這樣也好,讓真正有心的人自發性上網讀取,而不再被動收到訊息通知,雖然我知道訂閱的人為數相當的少。 

總之,生命中有不同階段,過去七年多來部落格的文章書寫一直是我生活的重心之一,雖然未來亦復如是,但將以不同態度來書寫和貼文,象徵著自己將轉換心境來過生活、寫文章。

「大乘是精神主義」

2021. 6.14  Mon.

「大乘是精神主義」

木村泰賢在《根本佛教解脫道論》書中表示:「大乘是精神主義」,他說:「相對於小乘教的形式主義,標榜精神主義而立的,即是大乘教。真正的佛教徒絕非囫圇吞棗的接受佛陀所定的一時性規定與教法。立於參預佛陀精神之立場的,即是大乘。」(頁154 

木村泰賢接著表示,佛陀的時代教化有其應機的方便性,某時某處所為所說,只是為實現其理想之方便,佛陀的理想乃是在形式規律內部的大精神;雖然佛陀大理想、大精神,大乘佛教徒之間也存在異見,但在形式、文句之外佛陀精神的掌握上,彼此皆同。 

此新譯的《根本佛教解脫道論》副標是「木村泰賢新大乘運動思想觀」,記載木村泰賢對大乘佛法的觀點,從此書亦可看出學問工夫之深刻紮實,其「大乘是精神主義」確也是真知灼見。 

相對於小乘教的形式主義,木村泰賢表示「大乘是精神主義」,意味著「小乘」佛教之流於表層信仰,往善意想是「忠於原味」,保留佛法純正真實的面貌,往壞處看卻是「故步自封」,拘泥保守而易把佛教作窄、作小。 

大乘在於精神傳承、信念一致,卻不在於形式外相上計較細究,也因此精神主義的背後表顯出多元主義、自由主義(如木村泰賢書中亦提到「大乘作為自由主義之產物」),象徵著開放、開明的奔放學風,也以此學風而得以廣行方便、普渡眾生。然而大乘佛法精神主義之「重法輕律」傾向,過度的方便亦常使得弊端叢生。 

大乘是精神主義,那究竟是什麼樣的精神呢?大乘精神即是菩薩精神、慈悲精神、入世精神、利他精神等;這或如印順導師統攝龍樹菩薩所說之菩薩精神有:「忘己為人」、「盡其在我」(「自力不由他」)、「任重致遠」,凡掌握此根本精神,大致已掌握大乘精神。 

這也看出大乘不只是精神主義,同時也是理想主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眾生度盡,方證菩提」,恢宏的誓願、精勤勇猛,亦展示出崇高偉大的理想抱負。 

也因此大乘佛法雖宗派林立,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然只要精神理想遙契得上,其餘皆可視為枝節末梢的差異,也依此大原則、大方向的連貫一致,來看待傳承與開創。 

一如太虛和印順之間,佛學見解明顯不同,但師生兩人猶然「心心相印」;印順與證嚴亦復如是。事實上,不只是佛教內部,一切宗教也可「一視同仁」(某個向度而言),意即宗教之間教義雖不同,但所有正信宗教內在精神相互應和、彼此流通,其一即在於苦難救濟的信念,因此任何偉大情操的宗教獻身,都是值得我們尊敬的。

 這也看出教義思想的判定抉擇固然重要,但是精神的內在涵養卻更為優先。佛教宗派之間、乃至不同宗教之間,亦應著眼於此來判攝定位。 

相關文章  悲願為判準  寬大為懷

小詩(1362)~(1365)

2021. 6.13  Sun.

1365

心情校正

用「睡眠」校正心情

放鬆的心、安然夢周公

 

用「思考」校正心情

專注的心、探求問題答案

 

用「詩」校正心情

閒適的心、記述生活點滴

 

用「愛」校正心情

柔軟的心、擁抱世界一切

 

1364

莫快快跑

且慢慢走

沿途景緻風光明麗!

過程甚於目的

不!

過程即是目的

 

1363

動靜一如

有所為而做什麼

驚天動地

無所為而做自己

恬靜安適

 

1362

藉假修真

身體代價下功成名就

枉然一場空

黃金換碎石

 

身體代價下動心忍性

活在意義中

碎石化黃金

佛教之「光」

2021. 6.12  Sat.

佛教之「光」

《觀無量壽經》是淨土三經之一,記述十六種彌陀淨土的觀修法門,因此又稱「十六觀經」。其中首觀為「日觀」,這自是關乎阿彌陀佛「無量光」之指涉,太陽、太陽光或簡稱「光」,成為阿彌陀佛、無量壽佛最主要的法相特徵之一。

事實上,「光」作為一種譬喻象徵,普遍運用在各大小宗教,而不僅限於佛教,各宗教間亦大致有一些共同意義;如「光」代表著光明和希望,如太虛大師「三寶歌」首句「人天長夜,宇宙黮暗,誰啟以光明?」長夜漫漫等待的是光明照射,有了明燈指引不再茫然無所適從,此外印順導師《妙雲集》其中一冊即為「佛法是救世之光」。[1]

在佛法中,「光」帶來光明和希望,應有較為具體的意涵指涉,一是「智慧之光」,如禪宗說「千年暗室,一燈即明」,「光」之掃除黑暗猶如智慧覺悟,讓所見的一切都明亮起來。

另一指涉可以是「慈悲之光」,「光」不只指引明路、讓人看清楚事物,「光」還象徵著溫熱的暖意,在「慈光」庇護下給人溫暖、給人信心和力量。

總之,「光」是一切佛法乃至所有宗教慣用的表顯譬喻,象徵著無窮希望以及無限美好,但在光明希望的「共義」上,大乘佛教或另有「別義」,例如智慧與慈悲乃是重要指涉,依著「悲智雙運」、「悲智交融」展示佛教信仰之光、救世之光。


[1] 當然信仰意義上的「光」外,還有一般世俗的用法,如說「台灣之光」,意味著某人或某事讓台灣受到矚目、讓台灣亮眼起來。

不能沒有佛法

 2021. 6.11  Fri.

慈濟與我

在慈濟社群偶會聽到師兄姐說自己不能沒有慈濟,不是慈濟需要他/她,反倒是他/她需要慈濟;如是之虔誠發心,一心一德、必信必忠,精神意志令人感佩動容。 

我不會說我不能沒有慈濟,但我相信我生命中有慈濟會更好。或者,依著「法行人」之「以法為師」的信仰傾向而言,不是不能沒有慈濟,而是不能沒有佛法。 

即便不在慈濟社群中,依舊要獨立不移、開拓自己佛法修行的道路,長養自己的宗教情操,照顧好「法身慧命」。 

慈濟滋養我、於我有恩,我自也盼能為慈濟有綿薄助益或微小貢獻,只不過相對於「為慈濟而佛教」,自許是「為佛教而慈濟」,意即為了佛教理想的實踐而投身慈濟,依著慈濟理念的利他志業,追求大乘佛法的入世關懷;「為佛教,為眾生」之外還多了「為慈濟」,透過「為慈濟」來「為佛教,為眾生」,使之產生因緣相依相待的加成效果。 

在群體面前,有時涉及情感考量,未必得以說真話,但一個人的文章書寫,就只有面對真我;尤其「獨白式」的書寫,又哪有不講真話的道理?以上大致表露了慈濟與我之內在心情感受。

信仰的人生觀

2021. 6.10  Thurs.

信仰的人生觀

有信仰的人、而且信仰虔誠,所過得生活和一般人有什麼不同呢?就佛教信仰來說,對信者來說無疑是「道心第一」,既是「道心第一」,所有一切都微不足道,皆可視為「道心」的測試。 

一如尼采所說「知道為何就能承受任何」,不管順境或逆境,都是增長「道心」的「增上緣」,也因此過程重於目的,只有「道心」才是目的本身。 

目的既已確定、確立,也就是信仰優先(「道心第一」),其餘都是其次,皆是通往信仰過程中的副產品或輔助工具。也因此信仰者往往比一般人更容易看淡和放下,任何不如意不在心上盤據太久,知道那不是最重要的,甚至「笑看」這一切,化而為轉進向上的動力。 

既知道信仰在人生的優先地位,倘若勢單力薄、又難保不被滾滾洪流所淹沒,以至於隨波逐流。由於人是健忘的動物,如何今日記得、明天記得,乃至一生一世、生生生世都記得,只有時時提醒、日日鞭策,念茲在茲。 

如此,信仰的人生觀有三項重點:一、一切都是道心的試驗;二、過程重於目的;三、念茲在茲信仰所在。若以此等觀念來生活,信仰的實踐才易於看到成果、獲得成就。

價值實現為意識研究背後之要務

2021. 6.9  Wed.

價值實現為意識研究背後之要務

  人類對美善價值追求的歷史,遠在現代科學發展之前;不論古往今來價值探索總是優位於知識建構,知識亦也是助於價值實現,讓人們得以過美好生活。華萊士在《冥想科學》一書,首章「冥想科學的原則」即指出意義人生之要件,認為科學的目的本應為人類謀求幸福,但相對的,在化約論主導的科學研究卻離此目標愈來愈遠,造成各種不平衡的狀態,因此他呼籲重視古老的冥想傳統,強調其與科學間的互補性,以追求真正有意義及幸福的生活。[1]

如達賴喇嘛所說,理解心靈本質之重要有兩個理由:第一、心與業間密切關聯;第二、心理狀態密切關乎我們的苦樂經驗。[2]而這兩個理由實則是一個,或者兩者緊密扣連,即心的染淨關乎業的造作,而業的造作又關乎苦樂果報。可知,佛學對心意識問題之論究,始終放在終極意義、價值關懷的脈絡中開展出來。換言之,「苦」的止息是佛教的核心關注,「四聖諦」所傳達即是知苦與滅苦,而「苦」是由於無明,無明是五蘊不如實知,如實知五蘊即是掌握身心運作實相,由五蘊如實知而邁向解脫(即所謂「見真實而得解脫」),從中顯示出佛教重親身體證之經驗性立場,以及關心人生福祉問題。

  同樣的,達賴喇嘛亦認為超越苦痛,特別是心理或情緒上的煩惱,為意識問題背後的核心關注。如達賴喇嘛表示:

長久以來,意識問題吸引大批佛學哲學思想家的注意,他們注意的問題,主要是倫理、靈性和脫離痛苦。而意識又是有情特有的屬性,為了達到離苦得樂的目的,瞭解意識變得非常重要。根據最早的經典,佛陀認為人類的快樂或痛苦,主要是由意識來決定的。例如,佛陀最初講法的經典《法句經》(Dhammapada)裡,一開頭就說萬法唯心,心識是最主要的,遍布在萬事萬物裡。[3]

  如達賴喇嘛所說,心識密切關乎苦樂經驗,各種不同的苦痛之根本成因在於我們的心識狀態;就佛教而言,未經訓練(undisciplined)的心識之本身就是痛苦,依此而有「(惡)業」的造作;相對的,知苦進而滅苦即有賴於心識本質的了解。達賴喇嘛甚而引用七世紀印度月稱論師見解表示:未經訓練的心生起愚痴,使得一個人造作惡業,進而使其本身生活於惡境中(creates the negative environment in which the person lives),可以說輪迴與涅槃之別異(以及苦樂境遇)取決於我們的心識狀態。[4]而這一說法也相應於《六祖壇經》「前念迷即凡夫,後念悟即佛」,如此心意識的問題,不只是「事實」(fact)的問題,而且也是「價值」(value)問題;[5]心靈與意識背後有更重要的向度值得被關注,而可關聯到道德、靈性等層面,以幸福為最終目的。因此,如何從意識探討中,進而關聯到意義探求與價值反思,重視意識問題背後的深層關懷(及至於「解脫」),乃是凡瑞拉、華萊士等人所觸及的,然卻是現今從事意識研究的科學家所易於忽略的。[6]  

  總之,佛教思想之心意識探究,乃是為了指引並實踐人生價值,視價值實現為意識問題背後之首務,而「神經現象學」及「冥想科學」之形塑意識研究的不同範式,或可看成是佛學等舊傳統的重新發揮,喚起今人注意古老文明所提供的思想養分,重省意識探究在方法、進路及方向上的慣性預設。

*摘自拙作《心識與解脫:對比視域下的佛教心意識理論》「第一章」,202011月台大出版中心出版。


[1] 詳見Alan Wallace, Contemplative Science: Where Buddhism and Neuroscience Converge, pp. 1~27.

[2] The Dalai Lama etc., Mind Science. An East-West Dialogue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1991), p. 16-17.

[3] 達賴喇嘛,《相對世界的美麗》,頁133152181

[4] 心與苦、以及滅苦(涅槃)之間的密切關聯,達賴喇嘛再三強調,甚視為是佛教的基本,可參見The Dalai Lama (Tenzin Gyatso), The Compassionate Life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2003), pp. 59-61.

[5] 關於事實與價值的區別,舉例而言,「雪是白的」及「誠實是善的」是兩種不同的命題,後者是價值的判斷而前者是事實的描述。而價值命題未必能輕易地化約為事實命題作認知,因此可將此兩者初步劃分。之所以說初步劃分,因為深究下去會有不同觀點,如哲學家普特南未必接受此二分,見Hilary Putnam, The Collapse of the Fact/Value Dichotomy and Other Essay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6] 不只意識問題,任何問題探究皆然;對此走向之探討,可參考Paul Root Wolpe, “Reasons Scientists Avoid Thinking about Ethics,” in Cell, Vol. 125, Issue 6, (June 2006): 1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