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 星期五

「精進」作為布施參數

精進」作為布施參數

在初期佛教布施在施者與受者之間有四種可能,而成四種布施,其中三種為「淨施」,施、受相對待關係如下:[1]

一、精進施不精進(施主淨)

二、不精進施精進(受者淨

三、懈怠施不精進(施受皆不淨,「施無廣報」)

四、精進施於精進(施受皆淨,「施有廣報」)

由上可知,「精進」與否成為「淨施」的重要參數,如是布施或給予非是讓人「不勞而獲」,反是鼓勵施、受的雙方更加上進努力。「精進」的強調,在《阿含經》議論「意業為最重」時亦表示我說如是施與一切隨心歡喜但施與不精進者不得大福施與精進者當得大福[2]此文句脈絡關乎皈依改宗的優婆離是否仍需供養先前的師長等,佛陀對此表示肯定,認為只要精勤辦道皆是布施對象,而不限於只是佛弟子;即便是佛教行者,倘若其放逸怠墮,雖供養布施之,施者的福德仍相當有限。可知佛陀之無分別平等施,不只限於貧病或聖者,卻仍包含外道。此外,《雜阿含經》佛陀並沒有說施供予佛或佛弟子才能得福,卻說布施持戒的人得福較多,而云施持戒者得大果報非施犯戒」。[3]

一般人說「自助天助」,佛法的「天助」,所指是因緣果報的客觀規律,法爾如是,如何收成必須如是栽種;佛弟子們依自身的智慧和行為來改變命運,個人自修、利他的努力修行是解脫、成佛的關鍵,而非徒然仰賴外在力量或神靈庇佑。也因此佛教重視「精進」在布施及供養的意義——就「敬田」來說,受施者因精勤道業而受的起「應供」;就「悲田」而言,面對可憐之人要防其可惡之處,受施或受助者必須嘗試自力更生、減少不要的依賴,否則「愛之適足以害之」,善心好意的護愛或溺愛成了他人懶散的憑持,甚而加重其自我沈淪、墮落的速度。


[1] 《中阿含經》卷47〈心品〉:「精進施不精進,如法得歡喜心,信有業及果報,此施因施主淨。 不精進施精進,不如法非喜心,不信業及果報,此施因受者淨。懈怠施不精進,不如法非喜心, 不信業及果報,如是施無廣報。 精進施於精進,如法得歡喜心, 信有業及果報,如是施有廣報。(CBETA 2024.R1, T01, no. 26, p. 722c23-30)此應為佛典普遍說法,廣記錄於各經論,如《大集法門經》卷1:「四種布施清淨,是佛所說。謂有布施,施者清淨,非受者;或有布施,受者清淨,非施者;或有布施,亦非施者、亦非受者,謂所施清淨;或有布施,施者受者二俱清淨。(CBETA 2023.Q4, T01, no. 12, pp. 228c27-229a1) 此外《十住毘婆沙論》卷6與《大智度論》卷10等皆有相關記載。

[2] 《中阿含經》卷32 (CBETA 2024.R1, T01, no. 26, p. 630b22-24)

[3] 《雜阿含經》卷4 (CBETA 2024.R1, T02, no. 99, p. 26a26)《中阿含經》卷47〈心品〉亦說明供養聖眾得大福之「七施眾」以及「十四私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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