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

論「佛教自然化」之見與不見

論「佛教自然化」之見與不見
摘要
「佛教自然化」(Buddhism Naturalized)的呼聲近來在西方學界不時傳出,如Owen Flanagan2011年出版《菩薩腦》(The Bodhisattva's Brain),從分析哲學和自然科學的觀點來反思佛教思想,主張移除佛教裡諸多「超自然」部份,如業力、輪迴、神鬼、地獄等,脫缷佛教的神秘面紗,不故弄玄虛,而直從佛教的哲學──包括形上學、知識論及倫理學等來論究實相,藉以實現人生的幸福。除Flanagan外,以佛教學者的Dale Wright亦曾於2005年發表論文,主張「自然化的業力概念」(naturalized concept of karma),認為業力的解釋不需再與輪迴掛鉤,使佛教的業說能被廣泛接受而普遍使用之。其它如Stephen Bachelor所著《無信仰的佛教》(Buddhism without Belief)及《一個佛教無神論的表白》(Confession of a Buddhist Atheist)皆可說是此聲浪之示例。
本文即在論究「佛教自然化」之見與不見,貢獻與局限。在正面評價上,本文肯定「佛教自然化」標示佛教的理性精神及主智(intellectual)態度;佛陀在世亦鼓勵弟子們自由思想,否定迷信而教人常保懷疑,不輕易接受任何權威,反對偶像崇拜、形象滿足及情感依賴等,而闡揚「以法為師」、「依法不依人」之「自依、法依」的核心信念。初期佛教確實認為,人不是透過祭祀、祈求、膜拜而達到解脫,而是必須透過自身的努力與修持,開啟智慧,才足以掃除無明、達至正覺。而「佛教自然化」以理智、實證的方式探問佛教真理,可說契合佛法的基本精神,也符合「人間佛教」的信念。
然而,在反面評價上,「自然式佛教」(Naturalistic Buddhism)之主張,如此之「除魅」(disenchanted),除讓佛教去神秘化,同時也可能去宗教性(de-religious),其中即存在一定的盲點和偏失。關於「佛教自然化」之可能限制,本文列舉以下五點:
第一,科學是認識世界的「一種」方式,但未必是「唯一」方式;佛教除重視論理的智性判斷,亦重親身體證(「以身作證」)。經論述及的「超自然」現象涉及到宗教經驗,而未必能從「學者」之見看待「行者」之證;其中雖有幻覺錯覺之可能,但未必能一概否定一定程度的真實性。
第二,佛學除了是一知識系統,同時也是一套價值體系,而是否能以自然科學的方式探究價值理論和道德學說,亦有待商榷。本文也將援引哲學家G. E. Moore「自然主義的謬誤」(naturalistic fallacy)來反思「佛教自然化」的可能困難。
第三,佛教內的「超自然」未必是反自然或不自然,而在於我們設定、理解的自然有多寬大。一旦持有自然的概念夠寬廣,超自然本身即是自然,又何須自然化?而所謂的神秘事物,除非是業經科學檢證為錯,否則僅是暫時找不到客觀方法來接近它、認知它,但未必代表錯誤或不存在。
,已有相關研究成果和報導,佐證佛教所述的「超自然」現象,包括Ian Stevenson對「前世記憶」的研究;以及BBCDiscovery等曾記錄禪修者特殊的身心狀態(如Ram Bahadur Bomjon長達十個月不吃不喝等),這部份理應得到重視。
第五,所有對世界的認識可說都是人心擬議、建構的結果。且根據Karl Popper觀點,任何的科學理論都是某種形式的「猜想」(conjecture),存在被否證的可能(falsifiable)。因此以開放態度思索不同的世界觀、自然觀,應有其必要。
第六,「佛教自然化」雖可達到「除魅」目的,但過猶不及,如何保留正面的佛教質素,如虔誠、篤實、謙恭、踐履等之宗教情操和宗教情懷,亦必須同等注意。
本文最後指出,近年來佛教西傳歐美,「佛教自然化」的風潮逐漸擴大,新的佛教理解型態已然形成;而這樣的佛教理解型態,將有別於南傳、漢傳和藏傳的佛教傳統,而有其獨自的文化或思想特色,值得我們密切關注。

關鍵詞:佛教自然化、去宗教化、唯物論、價值、自然主義的謬誤、宗教性


(林建德擬撰寫之論文「摘要」201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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