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 星期四

「理一分殊」

2018.3.28  Wed.
「理一分殊」
佛法是因人而存在的,如此相對於佛陀的教導是什麼(或佛法是什麼),自己如何看待佛法(是什麼)亦是一個重要問題。或者進一步說,有三個不同層次的問題:一、佛法是什麼?二、他人如何理解佛法?三、自己又如何理解?

「極樂世界」存在嗎?這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總處於信者恆信、不信者不信的兩端,其中亦涉及「存在」此一複雜概念,在哲學上難以找到定論。

「極樂世界」是否存在,雖未必有明確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極樂世界」的「信仰」是存在的。一如「上帝存在」否難以有斬釘截鐵的答案,但是「上帝信仰存在」則是毋庸置疑的。

嚴格說來,以存在與否或者有無、真假、是非(是、不是)等來論斷信仰,可說是一種「範疇錯置」(category mistake),猶如說「這房間的燈光很硬」,以軟硬來指涉或描繪光線未必是恰當的。一來信仰的指涉皆為超越對象,難以落入言詮範圍;二來信仰涉及一定的主觀和私密性,往往以個人主觀角度認定之。(這兩者實而為一,即因為是超越的存有,不免人人言殊,依著不同人的不同體會而各自得解。)

相對於以真假、是非、有無等論斷信仰,佛教內部有所謂的權實、方便究竟等區分,未必以「一刀兩斷」的界線劃分來評判不同信仰、不同法門。

所謂的究竟真實,可說是第一序的問題,關乎佛法本身是什麼(或佛陀教導為何);相較於此是方便權巧的佛法,依著每個人的不同理解,而有不同可能,多元開放而不限於一,以種種權宜施設貼近於真實的佛法(「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

這或可以說是另一型態的「理一分殊」,亦即佛法本身是什麼原為是「一」,但隨順眾生「異解」,而有多重層次的開展;如此的「一音演說,隨類得解」,佛法也因此而壯盛和豐富起來。

小詩(13)~(16)

2018.3.27  Tues.

16
獨白時光
找一個安靜腳落
伴隨著一枝筆、一張紙、一個會思想的腦袋

在萬緣放下的孤獨裡
讓思緒漫天飛舞 恣意馳騁

靈光片片 拼湊出點點文字
串連成線開展為面

一人獨白的時光就是最美好的時光

15
正念天堂
天堂象徵希望
地獄代表絕望
希望絕望盡在一念間

我們只有努力保持善念、摒除惡念
才能
進入正念天堂
遠離邪念地獄

14
獨白寫詩
寫詩是為了修煉自己
與他人無關

用最短語言傳達最真啟悟
但識詩中趣
何勞字上意!

寫詩成為一種修行
涵養心性 抒詠感懷 保持覺知
一切都是自己和自己的關係……

13
附佛外道
被尊為明師的「人」      
一心只想當佛
數以萬計的信眾追隨

令人不解
自稱料事如神 神通廣大的他
當弊端醜聞一一揭露
怎麼也說不清楚

是佛是魔
原來只有他自己清楚

試論「意業為重」之倫理學特質(五)

2018.3.26  Mon.
唯心論傾向的道德觀
  「意業」此詞彙分析,含攝心理(即「意」)和道德(即「業」)兩個面向,而當佛教主張「意業為重」,即顯示心理學與倫理學兩個學科在佛教裡緊密關聯,心識與倫理學乃是佛教思想的兩大主幹。[1]此外,Rhys Davids以《法聚論》(Dhamma-savgani)探討佛教對心理現象的解析、分類,即將書名訂立為「心理倫理學」(Psychological Ethics),[2]亦顯示佛教之倫理價值是建立在心理運作機制的認識下而展開的。此外,Flanagan也表示佛教(如阿毘達摩)對心理的細緻分析,除了是對心理生活的好奇和關注外,同時也是為了苦的滅除,表示佛教心理學最終是供作佛教倫理學之用。[3]  
  事實上,佛教之倫理學不只強調心理學,而且有一定濃厚的唯心論色彩。誠如Gombrich所斷言,佛陀的偉大洞見即在於一切要事皆發生在心中(The Buddha’s great insight was that everything that matters happens in the mind.[4],佛教的各種主張,如「意業為重」以及「身語意業皆是一思」[5]「起心動念無非是業、無非是罪」[6]等命題,皆與「一切唯心造」之唯心論立場相關,[7]後期佛教唯心色彩愈益鮮明亦可得解。而此重心念、意念的特點,不僅是在佛教,在各個修道傳統亦復如此,如中國古諺語云「哀莫大於心死」、中醫說「萬病由心起」、「醫者意也」,[8]以及孟子心學和之後繼起的陸王心學等都有唯心論的特點,強調道德教化及心性修養有賴於自心之內省察照,認為「心為一身之主」(明代楊繼盛《諭子書》所云),而以「心」(或言「良知」)為一切道德的基礎,道德理想的追求和價值實現不外於修心。然而,以此為形上學基礎的道德觀亦可有諸多探究空間。
  總之,佛教唯心傾向之修道關懷,背後有著濃厚的倫理或道德意涵。[9]以佛教名偈為例:「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10]其中「諸惡莫作,諸善奉行」牽涉到道德實踐的問題,而此善惡業的作為,與一個人心念的染淨有密切關係,因此說「自淨其意」;整個佛法修行的重點不離道德與心靈的關注,並進一步關涉到涅槃解脫的最終目標。



[1] 關於意識與倫理學為佛教的兩大台柱,可見Pier Luigi Luis, The Two Pillars of Buddhism: Consciousness And Ethics, in Journal of Consciousness Studies, v.15 n.1, 2008.01.01, pp. 84-107.
[2] C.A.F. Rhys Davids, A Buddhist Manual of Psychological Ethics, London, PTS, 1900.
[3] Owen Flanagan, The Bodhisattva’s Brain: Buddhism Naturalized, MIT Press, 2011, p. 82
[4] Richard Gombrich, What the Buddha Thought, p. 58.
[5]《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T27, no. 1545, p. 587, a8)
[6] 見憨山德清《觀楞伽經記》卷5 (X17, no. 326, p. 411, a3)
[7] 如印順法師說:「由內心的發動而表現於身語,這種動身、發語的思,就名為身業語業。這樣的解說,是傾向於唯心論的說明。」釋印順,《成佛之道(增註本)》( Y 42p156)
[8] 「醫者意也」的概念,最早出現在《後漢書˙郭玉傳》,在不同時代有不同涵意及表現形式,成為傳統中醫最主要的特質,詳可見廖育群《醫者意也──認識中國傳統醫學》台北:東大,2003,頁39-48
[9] 如此,佛教的「唯心論」明顯與西方知識論或形上學所言的「觀念論」(idealism)有所區別。
[10] 見《增壹阿含經》(T02, no. 125, p. 551, a13-14)事實上,此偈語廣泛出現在佛典中,如《法句經》、《涅槃經》、《大智度論》、《成實論》等,多少能代表佛教思想之要義。

「以貌取人」

2018.3.25  Sun.
「以貌取人」
我們常說不能「以貌取人」,避免「先入為主」誤判一些事、一些人,然而「以貌取人」在中醫學觀點卻是可行的、必須的。如四診中之「望聞問切」,首以「望診」為重,甚至還要從味道來辨識身體狀況(「聞診」)。

一個人看起來虛弱無力,便可以得知他生病或身體有問題,所以「以貌取人」似是不可避免的方法手段,雖有其主觀性,但也有其客觀性。中醫之「病於內必形於外」的道理也在於此,依於體內的狀況而有身體相對應的外顯形貌,可從身體的外觀形色,來看內在的臟腑樣態。

雖然這樣的診治邏輯合情合理,但亦可能有其限度,因為總是有特例或異例,如此「面相學」、「顱相學」難以成為一嚴謹科學,只能大原則的掌握,而無法太過細部論定或推斷,否則「誤診」似容易發生。

事實上,不只要從身體判斷內在臟腑,也要從身體去衡定內在性格。所謂「相由心生」,外相、身體都和心靈、性格有密切關係,由相貌(尤其是面容)多少可以推知一個人性格如何。

只不過,身心都可以透過修煉而轉化的,猶如藝術品一樣乃是不斷創作的過程,因此只能大致的說,而難以斬釘截鐵斷言,否則易於落入「宿命式」解讀。如此,「以貌取人」固然會有所見,但亦可能有所限。

總之,「以貌取人」重於本能和直覺,強調人與人之間的感通及第一印象,這雖不是很好,但亦有其可信度。現代醫學有了儀器觀測,卻往往失去「知人識面」的直覺本能,這不能不說是一件憾事。

殊勝法門

2018.3.24  Sat.
殊勝法門
何謂殊勝法門呢?《解深密經》表示《般若經》猶未了義,僅為「五事具足」者說、為「大乘」者說,唯《解深密經》之「顯了相」轉正法輪、普度「一切乘」,才是真了義說。

此外,《華嚴經》直顯佛境界,沒有比其更廣大圓滿的,然而在《法華經》看來,《華嚴經》只攝化大機,卻不足以度化劣根眾生,如此也成其限制。

如此,猛利眾生所聽聞的佛法,反而是下等佛法,愈為拙劣眾生宣說的才是上等佛法。然而直覺而言,佛法是甚深的,因為甚深佛法(深法)而為殊勝,非一般人所能聽聞;相對的,淺顯佛法(淺法)每個人皆可親見聽聞,及至於信受奉行,佛法似少了特殊性可言。

為廣大眾生(特別是鈍劣眾生)所說之法,到底是最殊勝、還是最不殊勝的法呢?一如《彌陀經》之敬信者,視淨土信仰為「三根普被、利鈍全收」,這是否代表最殊勝的佛法?

事實上,「法本不二,教有萬殊」,為普度種種眾生才宣說種種法要,很難說有一定優劣;利之所在即是弊,優點的同時即是缺點。一切都是「應病與藥」,生什麼病就服什麼藥,未必有絕對的「特效藥」、「萬靈丹」;「特效藥」「萬靈丹」是相對而言,只針對於特定疾病來說,如此而「法法平等」、「法無高下」

這告訴了我們:一切佛法、一切法門都是寶貴的,都是佛教無價資產,都值得我們的尊敬,值得我們的珍視、護持與宏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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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

2018.3.23  Fri.
夫妻之間
原訂這週末要回台北一趟,但由於手邊論文尚未完成,於是取消既定行程,讓太太帶著小女北上代我「省親」。

誠然,結了婚就是一家人,先生的事就是太太的事,反之亦然。

一如鄭南榕死了,葉菊蘭「代夫出征」涉足政壇。這種例子在台灣並不少見,如陳水扁入獄吳淑珍出來選立委,盧修一走了陳郁秀也踏上從政之路,包括近來李明哲被大陸官方囚禁服刑,妻子李淨瑜也四處奔走營救探監。當然也不見得都是「有難同當」,也有「權力共享」之例,如傅崐萁當花蓮縣長,她的妻子為現任立委,又即將接先生棒子當縣長(若無意外的話)。

不只「女子雖弱,為母則強」,為妻也強;而這就是「一家人」,彼此補位、互相支援,既是「命運共同體」,同樣也是「共犯結構」。

然而成為先生或太太的「另一半」,首先要了解對方。所謂的「遺孀」不只是「繼承人」,亦也是「代言人」,否則容易表錯立場、會錯心意。

例如殷海光死了,篤信基督信仰的太太夏君璐表示:「殷海光已屬於上帝!」將自己的虔誠信仰,投射到自己先生身上,然而殷海光作為哲學家,有其獨立的思想人格,一生反抗權威、反思信仰,晚年卻被自己太太定位為基督徒,這或許和殷先生本意有所落差,也因此李敖表示:「思想家不宜有對他思想一點也不懂的太太」、「思想家討錯了老婆有礙於思想的流傳」等云云(見李敖:回憶殷海光)。

每段婚姻都有濃情轉淡之時,然而情愛雖褪色,情義卻不可磨滅。婚姻中的悲哀之一,是我在你身邊,你卻不知我是誰?我是怎樣的人?如此,即便不能了解對方的思想,也要了解他的性格與為人,如此一切自然得到善解,乃至於諒解。

夫妻本是「同林鳥」,不管是福是禍都要同享,都要「協力飛」,這應才是婚姻所象徵的意義。

小詩(9)~(12)

2018. 3.22  Thurs.
12
靜寂清澄
我想成為一顆樹
森林裡的一顆樹
靜靜矗立那裡  自然生長

我想成為一面湖
深山中的一面湖
澄澈如鏡子般  映照萬物

不管世界如何紛擾  如何動盪
我依然是樹 依然是湖
 
11
究竟為了什麼?
為了贏得名
為了求取利
為了握有權  
每個人都變得不一樣

偽裝自己 
戚戚於貧賤、汲汲於富貴
討人歡心喜愛
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只是名利雙收、位高權重
驀然回首
這一切究竟是為了什麼?

10
困而知之
總在體弱病虛之際
一切是非得失不放心上

平日所在意、耿耿於懷的
盡皆微不足道!

「苟為活命故一切皆可拋」

原來最困頓的時候
才是最清明的時候

(九)
空性之眼
睜眼時  雖什麼都看得到
然所有相皆是虛妄
一切如夢幻泡影

閉眼時  雖什麼都看不到
照見五蘊皆空
一切朗然現前

空性之眼
讓人看得清楚
而且只看見最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