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6 Tues.
為教學作改變
自取得博士學位以來,正式教書已有十多年,這十多年來教學方式、教學重點一直改變中。
例如大學部通識教育的邏輯思考課程,原先講授符號邏輯(如語句、述詞邏輯等),如今則著重於實用導向的思考練習,包括辯論技巧及時事分析、討論等,這都是「不得不」(乃至於「不得已」)的調整。
網路資訊發達,時代在變,學生的背景、素質不若往昔。太過於知識性的傳授,多數同學興趣缺缺;但若是和生活密切相關,能直接派上用場的,他們才感興致盎然。為迎合「大眾口味」,老師們被逼著要與時俱進、俱變。
所幸,哲學當是用來服務人生的,而不僅是把哲學當作一門知識;也因此,對於生命和生活的各式問題,我是很樂於和同學分享討論的(甚至辯論)。
曾有同學對我說,若是我按照教科書內容講授,他都難以專心聽講,倒是談一些啟發性的人生哲理,他才覺得獲益良多。如此,與其認真備課卻聽者藐藐,倒不如信手拈來,以二十多年來積累的學思工夫,因時、因地、因人之不同,而適度調整、靈活彈性的發揮。
我是學哲學、教哲學的,哲學智慧本不該有固定形式、標準答案,只要學生有一定收獲,在思考和思想上有所增益,就是「哲學人」教書的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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