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每日極短篇(一)


2014.3.30

這陣子「反服貿」與「反反服貿」的雙方似有愈演愈烈之勢,但對「服貿」細節是否全然地清楚、通透,恐少之又少,而難免各說各話。

如此的爭端,大概和「親中」和「反中」立場相關。意即台灣要往那走?要與中國保持怎麼樣的關係?是要相依相存、休戚與共?還是要分道揚鑣、各自為政?

來到花蓮,遠離塵囂的台北,「地偏心自遠」,使我對這紛擾的一切淡然處之。

也不是不關心,而是認為生命中應該還有更重要的事。如所謂的「宗教超越政治」,真正的宗教家、慈善家的濟世救貧,不會因為國籍、種族、信仰、性別等而有任何差異,凡是苦難之所在即是義務之所在。

「政治是一時的,方程式才是恆久的!」愛因斯坦如是說。我想,唯有潛心在真理的體悟和思考中,才是人生最幸福的一件事。

2014.3.29

奶奶病了,病得似乎不輕!高齡92歲,日益衰老的身軀,殘弱的抵抗力,是經不起太長時間的折騰,唯恐於一病不起。

奶奶一生恬淡知足,不爭不求,樂於與人為善。從不道人不是,而只會說別人對她的好!很是令人疼惜珍護的長者……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希望奶奶漸入佳境,早日康復,我會虔誠為她祝禱!

2014.3.28

從今天起,每天大概寫一百個字!不多,就一百個字,儘量不超過兩百個字。

就當作是修行日記,用最簡要的文字,表達一天最值得紀錄之事,同時也用最恭敬的心作最真誠的書寫!

持之以恆,數年後回首,曾走過得筆墨足跡,必然點滴在心頭!

(林建德2014. 3.31貼於花蓮中觀室)

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為動物請命

為動物請命
今年2014四月下旬在玄奘大學有一場名為「動物解放、動物權與生態平權」的學術會議,近日我為了在會中發表論文,閱讀動物保護、動物權益等相關文獻;看到學者們對此問題的嚴密思索,以證成「動保」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內心頗受啟發──學術的探究理應食人間煙火,在學理和思想上告訴人道德上真實而正確之事!
如晚近動物保護的論述中,著有《動物解放》一書的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提出「利益同等考量原則」,其中一個判準是動物和人類一樣都會經驗到苦,以此苦樂感受之存在(辛格稱之為「苦樂相同感受度」),指出人類應當愛護動物;相反的,倘若任意迫害動物、帶給其痛苦,即是道德上錯誤的行為。
佛教亦認為動物是有情識的眾生,有情感、知覺,具感知苦樂的本能反應,和人一樣有「趨樂避苦」的自然天性,如此若無端加諸苦痛,一如辛格所言,即是損及其利益(interests),因此必須賦予同等的利害考量。
特別是大乘佛法,不只關心自己的苦,還包括別人的苦,以及其他眾生的苦,藉由「護生」來貫徹「慈悲」的精神。如宋儒程明道說:「仁者渾然與物同體」,此「與物同體」近於佛教所說「自通之法」,也就是同理心、將心比心,或者所謂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顯示善待動物、善待一切,不只是仁心仁愛的表現,同時也是大慈大悲的展示。
如此,任何仁慈之心的良善人士,不限於佛教信仰,亦應有此渾然同體的共同關切,而把動物保護列為人類道德義務之一,使之關乎人類美善德行的實現,並作為一個地方文明進展的狀態,如印度聖雄甘地說:「一個國家文明的程度,端看其對動物的態度。」
依佛教而言,任何惡業的造作,皆來自「貪」、「瞋」、「癡」,包括任何傷害動物的行為,主要是人心的無明無知,以及染欲的過度依賴所造成。可知,佛教之「護生」,不只在於慈悲心的長養,還有內在心思的清明、潔淨;倘若人的欲望降低,簡樸清淡,人世間起因於「欲諍」、「見諍」的衝突即可消減。從中看出在動保議題上,佛教顯然有更高層次的關懷,包括道德提昇(戒)、心靈淨化(定)以及智慧啟悟(慧)的修行目的。
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半夜聲」,可知動物解放暨動保運動,不單僅是為了動物本身,而是在拯救無數痛苦生命的折磨外,也促進人與自己、人與社會和環境間的關係改善,藉以增益人類自身的福祉,以及人世間長久的和平和諧。因此若期待這世界的祥和美好,就讓我們從「護生」開始做起吧!

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

論「佛教自然化」之見與不見

論「佛教自然化」之見與不見
摘要
「佛教自然化」(Buddhism Naturalized)的呼聲近來在西方學界不時傳出,如Owen Flanagan2011年出版《菩薩腦》(The Bodhisattva's Brain),從分析哲學和自然科學的觀點來反思佛教思想,主張移除佛教裡諸多「超自然」部份,如業力、輪迴、神鬼、地獄等,脫缷佛教的神秘面紗,不故弄玄虛,而直從佛教的哲學──包括形上學、知識論及倫理學等來論究實相,藉以實現人生的幸福。除Flanagan外,以佛教學者的Dale Wright亦曾於2005年發表論文,主張「自然化的業力概念」(naturalized concept of karma),認為業力的解釋不需再與輪迴掛鉤,使佛教的業說能被廣泛接受而普遍使用之。其它如Stephen Bachelor所著《無信仰的佛教》(Buddhism without Belief)及《一個佛教無神論的表白》(Confession of a Buddhist Atheist)皆可說是此聲浪之示例。
本文即在論究「佛教自然化」之見與不見,貢獻與局限。在正面評價上,本文肯定「佛教自然化」標示佛教的理性精神及主智(intellectual)態度;佛陀在世亦鼓勵弟子們自由思想,否定迷信而教人常保懷疑,不輕易接受任何權威,反對偶像崇拜、形象滿足及情感依賴等,而闡揚「以法為師」、「依法不依人」之「自依、法依」的核心信念。初期佛教確實認為,人不是透過祭祀、祈求、膜拜而達到解脫,而是必須透過自身的努力與修持,開啟智慧,才足以掃除無明、達至正覺。而「佛教自然化」以理智、實證的方式探問佛教真理,可說契合佛法的基本精神,也符合「人間佛教」的信念。
然而,在反面評價上,「自然式佛教」(Naturalistic Buddhism)之主張,如此之「除魅」(disenchanted),除讓佛教去神秘化,同時也可能去宗教性(de-religious),其中即存在一定的盲點和偏失。關於「佛教自然化」之可能限制,本文列舉以下五點:
第一,科學是認識世界的「一種」方式,但未必是「唯一」方式;佛教除重視論理的智性判斷,亦重親身體證(「以身作證」)。經論述及的「超自然」現象涉及到宗教經驗,而未必能從「學者」之見看待「行者」之證;其中雖有幻覺錯覺之可能,但未必能一概否定一定程度的真實性。
第二,佛學除了是一知識系統,同時也是一套價值體系,而是否能以自然科學的方式探究價值理論和道德學說,亦有待商榷。本文也將援引哲學家G. E. Moore「自然主義的謬誤」(naturalistic fallacy)來反思「佛教自然化」的可能困難。
第三,佛教內的「超自然」未必是反自然或不自然,而在於我們設定、理解的自然有多寬大。一旦持有自然的概念夠寬廣,超自然本身即是自然,又何須自然化?而所謂的神秘事物,除非是業經科學檢證為錯,否則僅是暫時找不到客觀方法來接近它、認知它,但未必代表錯誤或不存在。
,已有相關研究成果和報導,佐證佛教所述的「超自然」現象,包括Ian Stevenson對「前世記憶」的研究;以及BBCDiscovery等曾記錄禪修者特殊的身心狀態(如Ram Bahadur Bomjon長達十個月不吃不喝等),這部份理應得到重視。
第五,所有對世界的認識可說都是人心擬議、建構的結果。且根據Karl Popper觀點,任何的科學理論都是某種形式的「猜想」(conjecture),存在被否證的可能(falsifiable)。因此以開放態度思索不同的世界觀、自然觀,應有其必要。
第六,「佛教自然化」雖可達到「除魅」目的,但過猶不及,如何保留正面的佛教質素,如虔誠、篤實、謙恭、踐履等之宗教情操和宗教情懷,亦必須同等注意。
本文最後指出,近年來佛教西傳歐美,「佛教自然化」的風潮逐漸擴大,新的佛教理解型態已然形成;而這樣的佛教理解型態,將有別於南傳、漢傳和藏傳的佛教傳統,而有其獨自的文化或思想特色,值得我們密切關注。

關鍵詞:佛教自然化、去宗教化、唯物論、價值、自然主義的謬誤、宗教性


(林建德擬撰寫之論文「摘要」2014.3.22

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不傳教與為佛教

「不傳教」與「為佛教」

  如果以慈善為主的佛教團體不強調佛教的觀念、修行或修證,則佛教界內部多少有質疑之聲,如修福不修慧、世俗化、與一般社福或慈善團體無異等評斷;然而,過於強調佛教信仰的立場,則對佛教外部或非佛教信仰的人而言,又不免會心存遲疑或戒心。如此,要使佛教內、外兩方能皆大歡喜,恐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佛教的慈善志業究竟如何推展,其與一般慈善事業可能的同與異,都是值得探究的。以下以慈濟基金會為例,初步論述面對慈善工作與宗教信仰可能的兩難,並對此提出一些反思:
(一)慈善團體之不傳教
  慈濟從事志工服務,往往會淡化宗教信仰的層面,強調宗教間的共通性,而把救人放在第一,信仰擺一邊,如此也開展慈濟與其它宗教合作的契機,例如印尼雅加達大愛村及南非祖魯族婦女維持天主教信仰做慈濟的志工,乃至於伊斯蘭教國家的人民蓋大愛屋,並尊重其宗教蓋清真寺集會所。同樣的,為八八水災的受災戶所興建的高雄杉林大愛園區,也為原住民朋友蓋有教堂,貼心照顧到原住民的信仰需求。關於慈濟慈善工作的非宗教性,可分以下兩點簡述:
1.宗教間的共通處:「大愛無國界」
  宗教對世間的悲苦有較深、較敏銳的觸動,或者說所有宗教的愛的信念、信仰,來自於對人生是苦的體認。證嚴法師在開示中,也常提到大愛不分種族、國界與宗教。慈濟乃是為慈善而慈善,而不是為宗教而慈善,並不以慈善作包裝而達傳教之目的。甚至也認為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所有宗教同樣是走入大愛,只是不同的宗教名詞,可是我們有共同的一念,意即博愛、大愛和慈悲,都是同樣的心,只有名稱上不同。換言之,慈濟重視各種宗教,以尊重、謙卑友善的方式,從事海外救援,與當地文化結合,不以傳教為目的,其中的「愛」是相通的,使得宗教與宗教間和諧共處、互相友好,展現「大愛」的精神,[1]而淡化不同宗教間的差異。
2.「救人第一」的共識
  證嚴法師對宗教的理解,乃著眼於普世性的概念來闡述,如「宗教」二字──人生的宗旨謂之「宗」,生活的教育謂之「教」。宗教乃使人確信人生的宗旨,並以此宗旨進行生活的教育,即是所謂的「宗教」。因此,不同宗教間,在法師看來皆是一致的,人道擺在前頭,救人是第一要務,至於不同宗教信仰則彼此尊重,不宣揚慈濟理念,而單純只為利他、只為救人。而且法師認為,宗教之間的差異可能只是一種「名相之別」,因為若站在「大愛」的理念下,所有宗教皆以救人濟世為共通目的,而其間只在於宗教名稱的不同。證嚴法師說:真正的宗教就像大海,就如同溪、河、江;溪就是溪水,河就是河水,井就是井水,水溝水就是水溝水,其實水是一樣的。如此海納百川、百川歸海,即滙聚成江流與大海,以此可顯示出慈濟宗教合作的立場及所累積的經驗。
(二)佛教團體之為佛教
  慈濟不以傳教為目的,也因為如此,任何的宗教信仰者皆可參與而投入其中,只不過參與的程度多少、深淺的不同。換言之,行善是所有宗教所共同的,加入慈濟可說即是走入「善門」,至於是否走入「佛門」,則依個人情形而定。雖然大多數經過證嚴法師授證的慈濟人,即是她的弟子並皈依佛法僧三寶,但其中仍有維持原信仰的委員,例如南非祖魯族婦女,並未改變他們的天主教信仰,只是生命中多了慈濟作為實踐信仰的方式。
  然而,當初證嚴法師向政府單位申請註冊時,證嚴法師堅持基金會的名稱必須是「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一定要把「佛教」冠於名稱的最前面,認為慈濟乃紹承佛陀精神,源於佛教的精神理念,因此「佛教」等於是慈濟志業的靈魂標誌,並要慈濟人以「佛心師志」為志向依歸,依循佛陀教法,以佛教徒形象走入人群。[2]因此,慈濟人雖然「不傳教」,但卻有明顯的信仰立場,希望透過慈善事業的實踐,體現佛陀和佛法的精神。關於這點,以下作進一步論述:
1.由善門走向佛門
  由於慈濟「大愛」不分宗教信仰的差異,因此慈濟的成員也有許多非佛教徒的身份,來投入志工的行列。因此,慈濟人當中,有可能是認同慈濟,但不見得認同而信仰佛教,包括已授證的慈濟人,其可能也有自身的宗教信仰。
 但在「善門」與「佛門」兩者之間,慈濟基金會究竟是以何者為重呢?換句話說,在慈善團體和佛教團體之間,慈濟會如何自我定位呢?雖然兩者間未必不一致,而可得融貫為一,如可以是「以慈善事業為主的佛教團體」或「以佛教信仰為主的慈善團體」來作定位,但其中卻存在優位或優先性的問題,意即「善門」與「佛門」孰先孰後、孰輕孰重的問題。
  對此,證嚴法師有她清楚的分判和定位,在慈濟出版的刊物中,證嚴法師屢屢強調慈濟不是一般的慈善團體,更是一佛教的修行團體,慈善工作僅是方便入門的方式,最終要帶領大家從菩薩道的修學,走向慈悲與智慧的圓滿,也就是成佛,此一立場可說是證嚴法師長久以來再三致意的開示重點。[3]
  近年來,證嚴法師更從「為眾生」進而強化「為佛教」的迫切感和重要性,如曾表示:「四十年來,自覺『為眾生』 已盡心力,期藉慈善救濟讓人了解佛教,但終究難以將佛教的形象與精神注入人人心中,『為佛教』還需加緊努力。[4]也曾說:「四十四年來慈濟人用心付出、用愛鋪路,已開拓出一條菩提大道。慈濟最初四十年,致力『為眾生』而付出,但不離佛教精神,人人調伏自心,行於人間道,成長慧命。在四十年後,更加強『為佛教』,讓世間看到佛教的具體形象。[5]可知近來證嚴法師也傾力於讓佛教的形象明朗化,認為過去四十年間,大部分都是為眾生,即先用「情」,其次是用「理」,再三才是用「法」。所以開始的時候,不分宗教、種族、國籍等,以無私大愛擁抱天下苦難的蒼生,四十年之後開始要「為佛教」,就在全球推動浴佛,在佛誕節時結合慈濟日、母親節三節合一,來推動浴佛,讓國際間都要知道,有佛陀大覺者出生在人間,以慈悲大愛的法,行在人群中。[6]  
2.從慈善事業中體現佛教信仰
慈濟重視慈善救助,未必就代表慈善事業必定優先於佛教信仰,或意味著慈濟只為眾生而不為佛教。慈濟仍有其宗教理想,即對佛教理想的堅持與實現。如「由善門走向佛門」是證嚴法師開示時時常強調的重點。
  事實上,慈濟四大志業的推動,亦與證嚴法師早年對傳統佛教信仰模式的疑慮有關,如把佛教當作是老年的、死後的宗教,或僅是高談深奧難解的佛理,而決心以慈善志業的推動,對過去的佛教信仰方式作修正,接引眾生由善門入佛門,使佛法能融入日常生活中。[7]包括一般教界對慈濟修福不修慧的觀感,證嚴法師也頗多無奈,也多次嚴正澄清此一誤解,重申慈濟是以慈善工作,作為廣開佛教大門的路徑,最終仍是要接引眾生來學習佛法。[8]換言之,慈濟宗門乃在於力行佛教的菩薩道,從慈善開始而發展出各種志業,而這些志業可說是以開方便法門的方式,使人從做中體悟佛法的道理。[9]
  所以,證嚴法師期許慈濟人從事國際賑災,亦要適時表達出對佛教的信仰。如把救援物資送到感恩戶手上時,當感恩戶以其信仰背景,向慈濟人獻上真誠感謝時,而說:耶穌愛你或願阿拉保佑你,證嚴法師也希望慈濟人也能以佛陀愛你或願菩薩保佑你,來相互祝福,讓感恩戶知道這份大愛的法源,乃是來自佛陀的教育。[10]甚至,當慈濟救援隊伍帶著佛教教旗與慈濟會旗,到需要幫助的地方提供協助時,也激發人們建立對佛教的良好觀感,產生對佛陀教法的尊敬之意。
  總之,就證嚴法師的初衷,慈濟宗門不只是世間慈善工作的推廣,還包含宗教聖境的尋求。換言之,由善門走向佛門,藉由慈濟志業體現佛教的信仰和實踐,乃是她固有的想法;慈濟是要以佛教精神從事慈善救助,視慈善工作為佛教修行的法門,進而把慈善、醫療、教育、環保等利他志業,視為是意義和價值的追求,透過各種利他行的開展,引領志工及眾生們共成佛道,終而體現《法華經》「一佛乘」的思想。
(三) 「不傳教」與「為佛教」間的辯證
  由上可知,慈濟基金會雖不以傳教為目的,但卻不代表不具特定的宗教理想。在實現宗教理想,以及不強調自身的宗教立場間,可說存在一種非宗教與宗教間的辯證,亦即「不傳教」與「為佛教」間的辯證。
  志工接觸佛教以及接觸慈濟的因緣皆有所不同,有人是因認同慈濟而進入佛門,即所謂「由善門走向佛門」,也有人是認同佛教而加入慈濟,而從佛門走進善門;而無論如何,佛門與善門之間有著一定的聯結,兩者密不可分。可知,慈濟本身的定位和發展,應不會僅是慈善組織,而且更(也)是個佛教修行團體,這是證嚴法師長時間的信念。所以除了行之有年的「靜思晨語」等講經說法,慈濟近年來也更明顯地強化佛教信仰的主體性,如每年舉辦浴佛及近年大型的慈悲三昧水懺經藏演繹等,以及大愛台證嚴法師的佛法開示等,都是希望佛法的種子根植於慈濟人的心中。
  證嚴法師創立慈濟,乃是立基於佛陀大悲濟世的精神,使能透過慈善工作的推行,接引眾生由善門入佛門,因此其立場可說是「不可不佛教」。但是,在救人濟困優先的前提下,不因宗教信仰的差異而阻礙慈善工作的推展,因此「不可太佛教」也是慈濟從事救濟工作所強調的,而時常必須淡化佛教信仰的特質,不去宣揚佛法;而如此就易於被評為佛教信仰淡薄,乃至「修福不修慧」。因此,「不可不佛教,不可太佛教」兩者間權、實尺度的拿捏,即必須多所衡量。但無論如何,證嚴法師本身的理想和願景,乃不離佛法的本義,以此為依據而度化眾生;其興福之慈善志業,在佛教的智慧觀照下,不以人天乘善法之累積為志,最後也將指向涅槃解脫的究竟目的。
  因此,所謂的「不傳教」,並不是意味著不需弘揚佛法,應該說,這當中有時間上與因緣上的輕重緩急。如不著眼於差異,而先就人性共通面來說,如苦難的解除、和平的追求、良善的達成等,這都是佛法當中很重要而基礎的一部份。因此,回歸到解決問題的務實面,先談治療疾病、照顧好身體,在此基礎下,再來談理想、談宗教的修行,否則連基本食衣住行都成問題,認識、宣揚佛法似已緩不濟急了。
  事實上,人世間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有時很微妙,往往不需太多言語,在真誠的付出及行動中反倒更能打動人,而這亦說是慈濟取得大眾信任的原因之一。因此,有時「不傳教」反而能更加的「為佛教」,說法度眾於無形中;相對的,有時愈強調信仰色彩,愈是想引人入信,反更容易引起反彈反感。如此真正的「為佛教」在於「不傳教」,這樣巧妙的辯證關係,或可歸宗於佛教「中道」的立場,如前所說的不可太佛教、也不可不佛教。。
  此外,佛教的「不傳教」,此「不傳教」背後有一些值得思考的空間,包括「傳教」此一概念意義的理解。倘若真切的理解佛法,佛教並無所謂的「傳教」問題。早在尼柯耶/阿含經等早期佛典中,即記載有些人是證入佛法後(「預流者」)之後,才歸依成為佛教徒,因此除非是已感受到佛法的利益,否則成為佛教徒似顯得太早。如此,佛教是同意先「享用」後「買單」,而未必是「買單」之後才能「享用」(甚而不必「買單」);而這樣的「先知後信」,亦顯示出佛教的理智、民主態度。如同佛典記載佛陀曾允許非佛教徒在修學佛法時,仍保持原有信仰,供養原來老師、過原來生活,而未必需要皈依佛陀。包括佛典亦也表示:曾有人瞭解佛所說的法義,但並不知道說法是誰,以及所說是誰法,然而卻仍是見到了真理。(此可見「佛陀的啟示」第一章 「佛教宗教態度」)可見,佛法的真理向全人類、全世界敞開,(初期)佛教未必認為一定要成為佛教徒才能修行,才能獲得佛法的滋潤及好處
  而「傳教」,如果用佛教的話來說即是弘揚佛法,而弘揚佛法就另一個層面來說,或可以稱之為「法施」(dharma-deśanā),著重的是全然的給予而不求回報。如佛教重視「布施」,以其為六度波羅蜜之首;而除了「財施」,即以衣、食、錢財等物施與他人和貧窮者外,也相當重視「法施」,指透過宣說佛法來利益眾生。而在佛典中處處可見「法施」的重要性,如視「法施」為「一切布施中第一最上最妙」,認為諸佛所說的一切布施,乃「法施第一」、「法施為上」,而不重視世間財物布施,特別對佛教修行人而言,其不往世間資生之具來著眼。關於「法施」之重要,如慈濟中所重視的《無量義經》〈說法品〉即說道:「於眾生所,真能拔苦;苦既拔已,復為說法;令諸眾生,受於快樂。」換言之,在佛教裡不是以慈善救濟作為最終目的,而以「法施」度化眾生,帶領眾生離苦得樂為最高目的。意即,救濟是解決眾生第一序的身苦,而身苦只是肉體有限生命的現象,而第二序的眾生的心苦,乃是最重要、最根本而棘手的,而面對的即是慧命的問題,所謂「苦既拔已,復為說法」的立意也在於此。
總之,佛教慈善事業雖是以「身苦」現象的解決居多,但並不代表沒有「心苦」的關注;因為人類最終的問題仍是思想和觀念的問題,或者佛教所說的「無明」(迷/惑),而如何轉迷為悟、斷惑證覺,也是一個關鍵的課題。而佛教慈善事業如何在著重佛教信仰、精神及理念的前提下,進而把慈善、醫療、環保等志業,乃至宗教合作、宗教交流等工作,提昇到靈性和解脫/救贖的層次,使能在思想、見解及修行等領域上進行深度交流,則是令人引頸期盼的!
2014.03.18林建德節選過去之論文並作修訂)






[1] 證嚴法師倡導「大愛」為慈濟精神所在,對於「大愛」的詮釋是:大愛就是不分宗教、不分國界、不分種族。人類需要宗教;宗教,就是要啟發人人的愛心。不論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也好,都能彼此容納。證嚴法師說:你信仰什麼宗教,並無影響,我只怕你信仰得不夠透徹。」又說:「基督教強調的博愛,與佛教主張的慈悲大愛,都是在疼愛人類,雖然宗教不同,教義方向卻是一致。若你信得徹底,我一樣很歡喜。」以上見潘煊:《證嚴法師琉璃同心圓》(台北:天下文化,2009),頁154
[2] 見釋德凡:《證嚴上人衲履足跡2006冬之卷》(台北:慈濟文化,2007),頁149
[3] 如證嚴法師說道:「慈濟是以佛教精神為中心,志業最重要的目標,是以天下蒼生為念,致力淨化人心、祥和社會,以達天下無災難的理想。所以,慈濟志業體的組織系統,是在不離佛教精神之下,以宏觀的角度、開闊的心胸,來制定人事法規,使四大志業能真正落實佛陀的精神本懷。」並說:「慈濟志業既要落實佛教精神,以淨化人心為目標,所以慈濟並非只是為善的慈善機構,而是開啟菩薩道的方便法門,藉以接引大眾進入大乘佛法,直達成佛之道。」《證嚴上人思想體系探究叢書【第一輯】》(台北:慈濟文化,2008),頁140~141
[4] 見《慈濟月刊》487 期(200706月)
[5] 《慈濟月刊》523 期(201006)
[6] 2009.06.30大愛台「人間菩提」節目,http://moya.iyard.org/bin/view/Buddhism/Puti-20090630
[7] 此如證嚴法師說:「三、四十年前的佛教,給人的印象多來自兩方面:一是人死後誦經、做法會,或是年初祈平安、年尾謝平安,一般人總覺得佛教是屬於老人的宗教;另一種是法師升座講經,講演的內容深奧難解,一般人不一定能吸收與運用在生活中,故而產生距離感。當時見到此種現象,甚感惋惜──佛法是如此圓融透徹的教育,卻讓人覺得高不可攀。我發願要接引大眾由善門入佛門,期使佛法能融入一般人日常生活中。」見證嚴法師:《真實之路:慈濟年輪與宗門》 (台北:天下文化,2008),頁23
[8] 證嚴法師說:「有人認為慈濟修福不修慧,這是對慈濟了解得不夠透徹,而產生的誤解。慈濟建醫院、辦學校,固然因應社會所需,其實是為了廣開佛教大門,希望人人由善門入佛門,走入智慧法海,將佛法具體化、行動化、生活化。」同上書,頁23關於「由善門入佛門」,同一書又作了強調,認為慈濟所作的,乃是在於弘揚佛教慈悲喜捨的精神,而說:「辦慈善、建醫院、興學校,固然是因應社會需要,其實也是廣開佛教大門,希望人人由善門入佛門,藉由世間事,走入智慧法海。」同上書,頁138此外,《證嚴上人思想體系探究叢書【第一輯】》也說:「慈濟度眾的法門,是帶動人人由善門入佛門,守持戒律,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如此自然契合佛陀本懷,達到『人格成,佛格即成』的目標。」955
[9] 見證嚴法師:《真實之路:慈濟年輪與宗門》,頁33~34
[10] 見《真實之路:慈濟年輪與宗門》,頁77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超義務與本份事

超義務與本份事

「超義務」(Supererogation)是現今倫理學會提到的一個概念,顧名思義,指超出一個人義務所及的範圍,非本份內所應該做的事。如同一個母親只對她年幼的小孩負起養育的責任,別人的小孩並不屬於她的責任;同樣的,一個成年的孩子只對他年邁的父母具有照顧義務,而不需及於別人的父母。而如果有人願意多關照別人的小孩、別人的父母等,這就叫做「超義務」。

但是這個概念在大乘佛法的觀點下,實有商榷空間。在佛典中,屢屢勸進菩薩行者「捨己為人」,如《無量義經》說:「能捨一切諸難捨,財寶妻子及國城;於法內外無所吝,頭目髓腦悉施人。」放下自己珍愛的一切,包括自己的國家、財富乃至妻小(如同釋迦牟尼),全然地奉獻出去,對一切都不吝於給與,甚至是自己的頭目髓腦。

如此精神情操之可貴偉大,實令人難以企及,究竟有多少人能做到呢?然而真切的菩薩行者所思所願乃是如此,菩薩即是以利濟天下、普度眾生為己志。

例如慈濟志業創辦人證嚴法師,如果她一個人獨居茅篷修行,或蓋個小廟帶少數幾個弟子修行,也沒有人會苛責她、質疑她;但她卻選擇深入人間,擁抱蒼生,承擔少有人願意承擔的重擔。

曾有人問證嚴法師的師父印順法師說:「導師啊!您有證嚴法師這樣一位傑出、有成就的弟子,您有什麼感想呢?」印順法師僅是淡然地回答:「這本來就是他應該要做的事啊!」(可見《慈濟月刊》463期)

是的,這本來就是他應該要做的事,這也是證嚴法師常說的「本份事」。既是「本份事」,其中的功業沒什麼好誇耀,辛勞沒什麼好計較,委屈也沒什麼好抱怨;一切都是理所當然,一切都是心甘情願。

但證嚴法師雲淡風輕的說是「本份事」,對多數人而言卻是「苦差事」,其間的關鍵在於心量的大小。只要胸襟氣度開闊寬大,就不會求減輕責任,反求增加力量,不僅幫助更多人,也為更多人服務。

事實上,不只是大乘佛教如此,傳統儒、道兩家思想亦然,如儒家說:「不獨親其親、子其子」、「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以及道家說:「聖人無常心,以百姓之心為心」、「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包括《聖經》說:「你們做在我最小弟兄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可知在各個宗教智慧的教示裡,心中常有別人而少為自己想,時時在他人不幸際遇中看見自己任務之所在,從而在給予中豐富自己生命的美善。

總之,在東西方修道傳統下,希聖希賢,「超義務」概念不復存在,有利於這社會的事,什麼都是該做的、什麼都是該說的,一切都是「本份事」,只不過是處理順序上的先後輕重而已!2014.03.11林建德寫於花蓮中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