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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8日 星期六

儒家的「正念」

儒家的「正念」

近來事情頗多,除校內外研究生答辯口試外,也正準備七月中下旬將發表於歐洲漢學會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Studies EACS的論文。

這篇論文的主題是〈儒家的正念:與佛教作對比〉(Confucian Mindfulness: A Comparative Study with Buddhism)。此文旨在探討不同文化傳統中,心性修養所共有的特徵,藉此說明:不同的靈性傳統各自發展出不同的修心方法,而儒家便是其中之一。

我以佛教的正念作為對照的視角——佛教正念具有其獨特的內涵;而儒家的正念修養(如「誠意正心」等)則更著重於道德價值,將道德人格視為修行的目標,並以德性涵養作為主要關懷。相對地,佛教雖然也以戒律與德行為基礎,卻更強調解脫與覺悟,這正是兩者的根本差異所在。

換言之,從佛教的角度來看,儒家其實也預設了某種類似「戒」(Sīla)的道德規範精神,同時也重視心力的鍛鍊,也就是心性的品質與穩定性。而道德規範與心性定靜這兩點,正是儒佛二家相互重疊之處——這意味著儒家亦有對於高尚人格、純淨品德的追求,同樣令人敬佩。

在論文中,我將以初期佛教與早期儒家的思想為例,並特別援引兩者對「氣」與「呼吸」的看法作為比較的切入點。呼吸修習,不僅關乎正念實踐本身,更與其終極目標——無論是煩惱解脫抑或道德完善——密切相關。文中想強調的是:心性修養具有其普遍性,儘管各傳統的目標與面向或有不同,但修身養性始終是彼此的交會點,如此每一個傳統都值得被尊重。

或許,我們應當在不同的靈性傳統——不僅限於宗教,也包括各種文化、哲學——中,發掘不同形式的正念修養。尤其在這個物質富足卻又充滿心理疾病的時代,這些不同傳統的心靈淨化,各自有其價值,值得深入研究並給予應有的重視。

至於本文的架構安排,首先是「緒論」,我將簡要說明本文的核心宗旨,並提出「正念」的一個功能性定義。

第二部分,我將介紹儒佛二家在修行目標、對象與追求上的差異:儒家強調成聖、成為真正的君子;佛教則以阿羅漢、菩薩與覺悟的佛陀作為理想典範。由於二者關懷不同、終極價值有別,其心性修養與靈性鍛鍊的方式自然也隨之不同。

第三部分,我將分別介紹儒家正念與佛教正念的具體內涵。儒家正念強調仁——一種帶有情感性的慈悲心懷——以及行為之正當、敬謹之德性,還有誠信、三省吾身,以及「慎獨」等概念,這些皆可見於早期儒家經典之中。佛教方面,其心性修行的基本架構則是「戒、定、慧」:以「戒」約束並遵循道德規範,以「定」(Samatha)達致心靈的寂靜,乃至證入三昧(Samadhi);再以「觀」(Vipassanā)修習,培養洞察的智慧,即所謂「般若」(Prajñā)。凡此種種,皆與佛教式的正念修行息息相關——由此可見,佛教的正念修習其實相當專業而嚴謹,絕非流於表面或僅著眼於世俗利益的膚淺功夫。

第五部分,我將討論「氣」與呼吸的修習,尤其援引孟子所言之「浩然之氣」為例。這種浩然之氣,乃是為了行義或義行,以無比的勇氣,不畏懼、不猶豫、亦無悔恨地追求正當行為。而佛教的「安那般那念」(Ānāpānasati,出入息念)則是一種心靈平和的訓練,旨在達致正定寂靜的境界。

由此可見,呼吸雖是重要的修習法門,但在不同傳統中,其功能與目標卻各有不同。例如在印度教傳統中,也有「調息法」(Prāṇāyāma)強調閉息的修習,以及其他靈性法門;可知呼吸之於修心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我想進一步指出,這類正念修習雖然源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卻各自蘊含其理性的核心——理性與靈性之間,其實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重疊。而立基於不同文化的這些理性心性修養,彼此之間或可產生交會,進而整合為一種「覺觀或觀修倫理學」(contemplative ethics),對這個充滿苦難的世界有所貢獻——尤其是在這個因科技高度發展與環境變遷(如全球暖化)而導致心理困境叢生的時代。

以上大致是我這場報告的整體架構,不揣淺陋於此簡短分享。


論文架構

一、緒論

首先說明本文的研究動機與目的,並提出一個較具功能性的正念(mindfulness)定義,作為全文討論的基礎。

二、儒家與佛教不同的修養目標

接著分析兩個傳統不同的終極理想。

儒家重視成聖成賢,以成為真正的君子(junzi)乃至聖人為人生理想;佛教則以阿羅漢、菩薩與佛陀作為人格典範。

由於兩者所追求的最高價值不同,因此其心性修養的方法與精神實踐也自然有所不同。

三、儒家的正念

本章探討儒家的正念修養,包括:

  • 惻隱之心
  • 仁與義的實踐
  • 敬(attentive respect
  • 忠信
  • 反求諸己
  • 慎獨

上述概念皆可從早期儒家經典中找到具體的思想依據。

四、佛教的正念

佛教心性修養具有相當完整而系統性的結構,可概括為:

  • 戒(Śīla
  • 定(Samatha / Samādhi
  • 慧(Vipassanā / Prajñā

透過戒培養道德生活;透過定培養心的安住與三昧;透過觀修培養智慧,以證得般若。

因此,佛教的正念絕非僅止於放鬆身心或追求世俗利益,而是一套完整而深刻的解脫修行體系。

五、呼吸修行的比較:浩然之氣與安般念

本章比較儒、佛兩家對呼吸修行的理解。

儒家方面,以《孟子》的浩然之氣為代表。浩然之氣來自長期累積的義行,使人具有勇於實踐正義、不畏艱難、無愧於心的人格力量。

佛教則以安般念(Ānāpānasati)為代表,藉由觀察呼吸,使心趨於寧靜,進而達到禪定,並開展智慧。

此外,我也將簡要提及印度教的調息法(Prāṇāyāma),說明呼吸作為心靈修養的方法,在不同文化中皆占有重要地位,但其功能與目的並不相同。


六、結論

本文主張,不同文化都發展出各具特色的正念傳統。這些傳統建立在不同的人生觀與價值觀之上,因此呈現出不同形式的理性與靈性。

然而,它們並非彼此對立,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共同基礎。若能從比較哲學的角度加以整合,可建構一種跨文化的觀修倫理學(Contemplative Ethics)。

在高科技快速發展、全球暖化加劇,以及心理疾病日益普遍的當代社會,各種心靈修養傳統都具有重要的現代價值。它們不僅值得學術研究,也能為人類面對苦難與心理困境提供寶貴的思想資源。

但願這篇論文能為正念研究、儒佛比較,以及當代心靈修養研究提供一個新的跨域視角,並對當代學術界有些微貢獻。

2026年2月25日 星期三

信仰的抉擇:宗教邪正之分

信仰的抉擇:宗教邪正之分

如何以正確的態度選擇信仰,以及如何分辨宗教的正信與迷信?

當今社會出現許多新的宗教團體或新興教派,有些行徑相當怪異,卻又具有強大的影響力。令人困惑的是,許多高學歷的知識分子——包括醫師、教授、律師、科學家——也成為這些團體的忠實信徒。為什麼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會選擇看似難以理解的神秘信仰?是否有某些準據,可以判斷什麼是信仰之正誤?又該如何做出合適的選擇?

一切宗教信仰,都應該建立在人類共同的基本倫理之上。也就是說,它必須符合普遍的人性共識,尤其是對共同道德的遵守,例如:不可傷害他人、不可說謊、不可殺害、不可淫亂等。

如果某種宗教教導如何傷害他人,甚至以獲取利益、權力或世俗成就為由,來合理化暴力與作壞,那麼這種宗教不僅是錯誤的,更可能是邪惡的。因此,共通的常識性道德,應是我們選擇宗教最基礎、優先的判準。

第二個參考依據是觀察這個宗教團體中的人。

信仰是否讓人變得更好?他們是否變得更喜悅、慈悲、樂於幫助他人?我們是否能從他們身上感受到內在的平和與幸福?

如果一個人因為信仰而讓人感到溫暖、親切,使人願意親近,並從他身上感受到正向能量,那麼我們可以說,他所走的道路大致是正確的。不只是個別信徒如此,而是整個團體的氛圍是否讓人感到放鬆、沒有壓迫,充滿和樂與慈愛。

如果一個宗教團體能營造這樣的氣氛,給人信心、歡喜、光明與希望,即使它是新興教派,也值得我們尊重,甚至支持與學習。

第三點,是宗教的「公開性」與「透明性」。宗教涉及靈性層面,某些傳統中也確實存在密教或較為深奧、隱密的修行方式,但我們必須對過度神祕化或封閉式的宗教形態保持警覺。

以大乘佛教為例,可初分為公開弘傳的顯教傳統,以及某些僅限特定弟子修學的密教傳統。公開性的教法,旨在廣泛弘揚、利益大眾;而某些密教修法則強調師承與條件限制,往往要求對上師的絕對服從。

這種高度依附於單一導師、要求絕對服從的宗教形式,若缺乏理性與倫理的制衡,便可能產生危險;如可能出現一些不合理、不為外人道的要求,甚至教導與基本倫理相違背的行為。不少宗教爭議與迷信問題,往往源於過度神秘化與獨斷、威權的信仰結構。

真正適合絕大多數人的是理智、開放、以普世倫理出發的宗教形態,信仰建立在合理、合情、合法上,經得起外界客觀檢視,否則其弊大於利。至於密教或神祕修法,只在極少數特定要件下才可能產生正面效果。對於超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來說,理性透明、符合道德原則的宗教,才是較為安全與健康的選擇。

可知,宗教教育極為重要,如果缺乏健全的宗教教育,人們很容易誤入歧途,甚至成為某些偏差信仰的受害者。

總結而言,選擇宗教時,我們至少應把握三個原則:

  1. 是否符合基本人類倫理?
  2. 是否讓人變得更慈悲、柔軟和平靜等?
  3. 是否開誠佈公而非強制的主導與操控?

若一個宗教能在這三方面站得住腳,那麼它大致是值得信靠的,否則我們就必須審慎以對。 

AI製圖

2025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佛教的「心意識」理解

佛教的「心意識」理解

佛教對「心意識」的理解,與主流神經科學與心理學有著顯著差異。現代知識體系往往將意識視為一種生物學問題;而在佛教中,意識更是一個倫理性、業力性,並且與解脫密切相關的問題。這樣的理解深植於印度文化背景之中,因為業力觀念在印度思想中極為普遍,而業力的運作又與心意識的功能密不可分。

因此心意識,存在著不同文化的理解模式:唯物論、靈性論外,佛教將心視為與解脫苦、與業力轉化緊密相連的關鍵所在。從這個角度看,相較於神經科學,佛教所面對的問題反而更加艱難。科學問題多可透過生化理論與機制加以解釋;然真正困難的,是人如何真切地經驗感受與昇華轉化。

從佛教的角度而言,意識本身並非全然正面的存在。依「十二因緣」的教法,識與無明業力緊密相連,正是因為污染的意識,我們才造作種種不善業,進而導致苦的結果。凡夫的意識並不能如實地認知事物本身,而往往是在感知世界的同時,投射了自身的理解與想像。

有趣的是,部分神經科學家也有類似見解,如阿尼爾·塞斯(Anil Seth)將意識描述為一種「受控的幻覺」(controlled hallucination),認為知覺過程其實是一種「猜測」。我們並非直接感知客觀世界,而是感知我們大腦投射出的影像。這與佛教思想有異曲同工之妙,唯細節仍需進一步分析。

即便如此,佛教並不否定意識的實用價值。雖然意識並不總是可靠,但我們仍須依賴它來生活。關鍵在於我們如何轉化心態,淨化意識,使其成為道德實踐與利他行為的基礎。

因此,在佛教中,心意識不僅是被解釋的對象,更是通往終極價值的關鍵媒介,透過對心的理解與修養,我們得以實現有意義的人生、真正的幸福,以及最終的解脫。意識彷彿成為連結物質世界與超越性、抽象價值世界之間的橋樑。

佛教立於「中道」立場:既不接受神教所主張的永恆靈魂,也不落入唯物論的還原主義。這兩者都落於極端,而佛教所提供的,正是一條關於心意識的中道詮釋之路。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持續訓練與淨化自己的心識——這正是佛教修行的核心關懷。

一顆受過良好訓練的心,能幫助我們真正理解自己,也讓有意義的幸福人生變得更加可能。當我們不再被欲望與無明所支配,便能真正體會到自由,透過對心的覺悟實現一種價值的生命。

整合性視角的心意識理解方式,將是全面而通透的心靈研究,相信對當代世界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慈心不食肉是人類的義務還是超義務?

超義務之於蔬食的關聯性——

慈心不食肉是人類的義務還是超義務? 

近幾年來,我執行素食相關的研究計畫,旨在推廣素食主義,以契合證嚴法師的教導、慈濟理念以及佛教精神。從佛教觀點推廣素食,自然是基於大乘菩薩道的精神,而其核心宗旨便是「慈悲」。 

佛教認為我們必須對所有人類懷有慈悲之心,這一點毋庸置疑。

然而,除此之外,其他眾生呢?

我們是否對其他有情眾生,尤其是動物,也負有義務?

我們的責任或義務是否僅限於人類?還是對動物的生命亦有義務保護?

該如何界定自己與動物之間的關係?

我們善待其他動物、非人類生命,這是一種義務obligatory ,抑或只是一種「超義務」supererogatory的善行?

以上是重要且艱難的哲學與倫理學問題。 

這也引申出一個問題:我們吃肉是否不合乎倫理道德?像當代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所主張的:食肉是不道德的,尤其是當食肉者明知那些動物是被殘酷粗暴地宰殺時。 

在工廠化養殖的背景下,如果食肉者是不道德的,那麼根據其飲食習慣,我們恐怕得說有超過80%90%的人類都是不道德的。如此事態嚴重:「人類選擇素食,究竟是一種義務,還是超越義務的行為?」 

然而,與Peter Singer相對的,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認為動物不具人格,動物不像人一樣是理性的存有者,不能掌握道德格律,故牠們不是道德立法王國的一員,但人類仍應該善待之、保護之,因為善護牠們的同時,有助於人類善良品性的提昇,因此康德認為我們對動物只有「間接的義務」,而不是「直接的義務」。 

為了釐清我們與動物之間的義務關係,促進人類與動物之間更合乎倫理的良善互動,於是涉及到「超義務」的探討,因此我於20258月在德國萊比錫國際佛學研討會上發表了Obligation or Supererogation?:An Ethical Inquiry into Bodhisattva Deeds in Buddhism的論文,析探佛教對「超義務」的詮解,以助於深入探討佛教素食主義的相關理論,在這次報告中也介紹了證嚴上人以及慈濟志業的理念。 

就「慈悲護生」觀點,佛教看待我們對待動物也是一種義務,而非超越義務的善行,因為佛教旨在拯救一切有情眾生脫離苦難,不僅僅是人類而已。所以,我們對動物負有不可推卸的義務,此釐清佛教「超義務」立場,將確保大乘佛教與慈濟體系中的素食運動能更順利推動。 

作為哲學與人文學的研究取向,不免要拓展研究視野,進行廣度與深度兼備的思考,使研究得以細緻化,兼顧素食議題本身所涉及到的相關倫理學爭議;因此我在德國發表的「超義務」主題,將是我探究慈濟素食主義不可或缺的一環,為進一步研究成果帶來極大的助益。 

PS. 使用慈濟基金會補助的蔬食研究計劃,來核銷八月份在德國萊比錫論文發表的相關開支,研發處希望作出關聯性說明,故行文如上。

2025年10月19日 星期日

AI的太多與太少

AI太多與太少

AI」有兩層思考:一個自是人工智慧或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另一個是動物智慧(Animal Intelligence,這裡想討論的AI 太多與AI 太少

*人工智慧(AI)的「太多」:否認機器意識

由於 AI 技術的高速發展,許多人認為人工智慧已經擁有意識、心靈,甚至具備與人類相同的人格地位。這意味著不僅人類是理性的,AI 機器人也是,但我對此持保留態度。

即使 AI 能表現出與人類相似的行為或功能,看起來像人類的智能或心靈過程,但這仍然只是模擬看似而非實是

特別是當我們談論人類的心靈或智慧時,其必須有生物化學基礎、有神經系統,能感受痛苦、快樂和受苦;然AI 機器不具備生物化學性質,它們就像汽車或其他機器一樣,運作良好,但終究是機器,難以擁有與人類相同的心靈,也不應該被賦予道德主體性和平等權益

我說「AI 太多」,正是指我們過度樂觀了人工智慧與人類心靈相同的現象。

*動物智慧(AI)的「太少」:應有的道德關懷

賦予AI 機器意識相反的,乃我認為人們對動物智慧和感知的承認卻太少

動物擁有神經系統,牠們會感到疼痛、有自己的生存價值、快樂取向;無論是狗、貓、豬、馬,或任何大小動物,只要擁有神經系統或大腦,牠們就具有一定程度的智慧和感知意識

既然牠們會感到痛苦和受苦,我們就必須將牠們納入平等的道德考量。這正是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所強調的:我們之所以對動物負有義務、不應該吃肉,尤其是不應該食用工廠化養殖的肉類,正是因為牠們與我們一樣會感受痛苦,如是遵循「利益平等考量原則」(the principle of equal consideration of interest),尊重其生命

然而,絕大多數人(可能超過八成或九成)是食肉者,他們並不認為吃肉是錯誤的,但正如辛格所言,這是不正確、甚至是不道德的。既然動物有受苦的感受,我們就必須意識到牠們的處境。

我想佛教亦持此一立場,佛陀的首要教導為「人生是苦」。既然苦痛是首要關注,那麼所有有情眾生,不論是人類還是動物,都是道德關懷的對象。況且我們對待動物的方式,展現了我們作為人的品質,正因為我們是人類,更應該善待動物,而非僅僅因為身為人類就支配牠們、殘殺牠們。

以上就是我關於「AI的太多與太少」的初步思考。

2025年9月30日 星期二

記與哲學家彼得・辛格的交流

記與哲學家彼得・辛格的交流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是一位在倫理學領域享有盛譽的哲學家,他的觀點雖然爭議性高,但也極富啟發性。他不僅從事理論哲學研究,更將其哲學思想付諸實踐,是一位行動派哲學家。他對動物福祉、全球貧窮,尤其是無辜受苦的兒童的關懷,深深觸動人心,從佛教的觀點來看,確可以視為是一位菩薩。

藉由2025 年九月他來台灣發表《動物解放:現在就行動》的修訂版新書,藉機與他交流,以下略記六點啟發:

1.     吃肉是否不道德?我問他是否認為食肉者不道德,他坦率地回答:「是的,特別是那些在工廠化養殖中遭受巨大痛苦的動物,如果我們消費者仍然選擇食用,這確實是不道德的。」

2.     面對食肉的親友?既然多數食肉者是不道德的,如保持與他們的關係?他遺憾地表示,儘管食肉並不道德,他仍不會切斷與家人和朋友的關係。我們能做的,只是分享我們的想法和研究,最終仍要尊重他們的選擇。

3.     利他行為是義務還是超義務?我問他,推廣動物福利和關懷全球貧窮的行為,究竟是義務(obligation)還是超義務(supererogation——超出責任範圍之外)。許多人認為這類行為是超義務,但辛格認為這是我們作人類的義務,表示他對義務和超義務之間沒有明確區分。這也是稱他為「菩薩」的原因——對菩薩而言,別人視為超義務的行為,正是他自己的義務。

4.     有效利他主義與效益主義的關係:作為一位效益主義者,我問他為何提倡「有效利他主義(Effective Altruism)」,而非「效益主義式的利他主義」(Utilitarian Altruism)。他回答:即使非效益主義者,也可以成為利他主義者並推廣利他主義哲學;因此利他主義是開放給所有人,而不限於效益主義者。

5.     效益主義與利他主義的一致:我問他,他的立場是否可稱為「利他式的效益主義」?他認為,所有的效益主義都應該是利他主義,因為效益主義的核心思想是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善」,既是擴大全世界包括人類、動物和環境的善,因此利他//它行為是必須的。

6.     善意與有效性的衡量:我問他,如果一個利他行為是出於良善的意圖,但結果卻少有效益甚至有害,應如何評估其道德性?他回答,雖然此人有善意,不能說其行為是「壞」的,但也不能說是「好」的。有效性是利他行為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舉例有些人隨意放生鳥類或魚類,結果因環境不適而死亡,不只造成無辜死亡也傷害了環境。此提醒我們,單有善意並不能保證良善的結果,進而確保道德上的完善。這讓我反思佛教中對「意圖」與「業」的觀點(「意業為重」),佛教強調意圖是決定業力的關鍵因素,因此這會是一個值得進一步深入探討的議題。

總體而言,彼得・辛格是一位非常特殊的行動哲學家、倫理學家,當成為所有學者和科學家的榜樣,讓知識的創造產生社會影響力,真正為這個受苦的人間做點事。雖然從佛教觀點來看,他重點不在於對貪婪、慾望和無明的苦難根源的認識探討,但他的慈悲心和行動力是無庸置疑的。

彼得・辛格十多年前曾造訪台灣慈濟,深受證嚴法師及慈濟志工的啟發,並在他的著作中數度提及慈濟在慈善服務和貧苦關懷方面的貢獻,成為一種良好典範,這也讓我對他倍感親近;誠願護生、濟貧等理念能廣為流傳,朝向美善的世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