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1 Wed.
再談「人身難得」
「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乃佛門常見語,若依「人間佛教」觀點,人在五趣中位居中央──上有享樂天堂,下是極苦地獄,兩旁是畜生與餓鬼,唯人為五趣的中心,乃有情界中「升沈之樞紐」。
在人間為人,若能珍惜因緣精勤修學則能福慧增長;相反的,若無端造作惡行則墮落亦相當迅速,可知人間行善修福或為惡犯罪,皆是極其快速便利。[1]
六道生死流轉中,惡趣眾生受種種苦報,無法修行;而生天之善趣雖享福樂,但等到樂報受盡從天殞沒,仍是難以修行;如此也顯示人間修行有其殊勝所在,所以印順法師表示「莫辜負此人身人在有情界的地位」。[2]
可知依中文字面意義,所謂的「人身」應是指人的「身份」,此是相對於動物、神鬼等他界眾生而言。
然而,我初步推想,人身難得除指人的「身份」,或也可指人的「身體」,亦即就大多數人而言,六根具足的身體狀態才適合修行;相對的,他界眾生少了身體等福德因緣,未必有利於修行。換言之,沒有身體很難修行、甚至不能修行,難以累積善業和福德資糧(同時亦難以造作惡業),這也可作為「人身難得」的意義之一。
例如天神鬼魅雖可以神通變化,但欠缺身體存在,只好透過「附身」方式,顯示其「存在」;或者以靈媒、乩童為中介傳達意旨,甚有所謂「藉屍還魂」之說。
可知,沒有身體亦形成一種限制,未必能做壞事,也不利於做好事。而人身適合修行、唯人可以學佛,在於得以「藉假修真」,相對的神鬼少了「臭皮囊」之「藉假」,修行上自不能「證真」,如此可以說身體是修行的「必要條件」。
也由於神鬼沒有身體,缺乏物理或物質基礎,難以產生所謂的因果效力(causal power),未必能實質影響到人的生活;除非我們的心念與之感應相通,才對我們精神產生影響,否則「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總之,「人身難得」一詞,若擴大解讀角度,除從「人間佛教」脈絡下理解,或也可從佛教的「身體觀」去認識,而得到另一種理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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