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情與理

情與理

不久前和一位朋友閑談,說到他工作單位的主管們人都很好,慈眉善目而富有愛心,但有些時候就是不太講理,事情處置亦未見公平,意見反應上去也都無疾而終。我告訴他說:不是他們不講理,而是講理之餘更重講情;因此,如果凡事以講理的態度和他們打交道,你自己會過得很辛苦。

誠然,情來理無存,同樣的,理來情也無存。情與理是看待事物的兩個面向,當情感深摯時,不談太多的公平正義。一如家庭中,若凡事講公義、講道理,此固然很好,但這也不會是個甜蜜的家庭。如爸媽老是盤算為小孩付出多少,兄弟姐妹間也常計較利害得失,又如何感受家的溫暖溫馨?

如同墨子「兼愛」所說,聖人以治天下為事必察亂何自起,而這一切皆「起不相愛」,而人一旦相親相愛就無所求、無所爭。所以,面對不合理之事物,用情感去接受包容,也成了另一種應對方式,此時「據理力爭」不免是多餘的!

但這不代表公義不重要,如佛教之重視公平正義,即反對婆羅教的種姓階級(caste)制度,而主張「眾生平等」。但是大乘佛法更強調慈悲,只是談慈悲時如何實現正義,或者追求正義又如何實踐慈悲,情、理之間可能的張力如何取得統合平衡,而不致顧此失彼、顧彼失此,成了人生一大修煉,同時也是佛教倫理學中值得深究的課題。

一如《靜思語》說:「懂理的人不一定懂事,但懂事的人一定懂理。」如此,有時「動之以情」遠比「說之以理」更具力量,而當人們以「長情大愛」為標榜價值,就未必期望任何事的背後都有套理路,而是「凡存在即合理」,並且從中去獲得感動、同時也感動他人,而這或也是一種處世的智慧!2014.01.11林建德寫於花蓮中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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