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身體造的業
佛教所謂的「業」Karma)有三種:身業、語業和意業。
我們的身體行為、我們的行動,會產生、造就特定的業力,例如偷竊或殺生的行為即是「身業」的積累。
然而,身體作為創造業力的主體,也可能成為被造作的客體,由我們身體自己承受業果,面對「自我傷害」的結果。
例如我們身體的某些部位,特別是肩膀、頸部、頭部容易感到緊繃,那是因為急躁、緊張的做許多事;這樣的急和緊,很多時候源於我們的貪婪之心和執著習氣,如實反映在身體狀況上,必須花時間來彌補和恢復這種勞損。
如此,若我們的身體出現問題,包括長年的慢性病,很可能是因為我們的慣性生活和個性所造成的;如此面對身心的疾病,心態非常重要,如果性格保持不變,慢性病就會持續存在。
這讓我想起一位人文學者,曾是台北某公立大學的副校長,也一位研究中國哲學的學者。在他中風之前,看起來很忙碌、很重要,在校位高權重,擁有不少來自政府和民間的研究和教學計畫,指導許多學生等。
但中風之後,一切都改變了,整個世界完全不同,他從瀕死的狀況中被救了回來,但身體能力包括說話和行動都受到了嚴重損害;幸運的是,他的心智功能依然正常,可說是不幸中的大幸。
他在臉書上與公眾分享自己的點點滴滴,也可以從 YouTube 上看到他過往還是教授時的發表,說理流暢、思緒敏捷,但中風之後,一切已大不如前。
他在臉書上分享的文章和照片,內容關乎平實生活、他的飲食以及與家人和狗兒的相處。過去,他花大量時間在工作上,交了不少朋友,生活看似多彩多姿,但中風之後,家人已成了他的重心,如今的他花更多時間在復健和與家人相處,珍惜生命的一切,重獲新生後更顯知足安樂。
這與他過去生活形成了巨大的對比,生病前後判若兩人,然而哪一個才是真實的生活、真正的他?
當我們談論諸多哲學和心靈修煉時,如果沒有真實體驗,包括受苦經驗,那麼這些可能都只是浮光掠影,恐也只是說教,而不是教導。如此,所知與所行當求一致,應多對自己的身體造善業、而非惡業,否則「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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