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的擴大
儒家重視人倫之常,有所謂的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要人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每個人在這世界上,都有他的角色扮演,做好自己的本分事,即能達到家庭的美滿、社會的和諧,人我之間少了紛擾。
然而社會和諧距離世界大同,還是有一段距離,《禮運大同篇》所說「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乃是義務的擴大,朝向更高遠的理想境界,否則只照顧自己及身邊的人,不免有其限度,雖然周遭親朋好友都守護好,已不是件容易的事。
事實上,除了從身分談義務關係,亦可以從能力談責任承擔,就像孫中山先生所說: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如果一個人能力好,不應該只限於自身家庭的小愛,而是要推己及人,拉長情、擴大愛。可知,能力好不代表心量大、心量大也不代表能力好,然若要成就一番事功,不免要學養、賢能、德才等兼備一致。
如此可看出兩個成功要件,第一是有能,第二是有心;如果有能力,但是心量太小,所能照顧到的只是有限的人,甚至淪為私情小愛。相對的,有心但能力不足,反而容易壞事而幫倒忙,所以仍要以能力來論承擔之大小。
「菩薩」,此一身分既要有能力、也要有願力,兩者合一,預約人間淨土才得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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