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得其樂不與人爭
最近我問女兒:為什麼很久沒有看到她的畫作了;她告訴我,自從發現班上不少同學畫得比她好,她便不太想畫畫,覺得自己畫得不好。
我告訴她說我喜歡她畫畫,她可以創造屬於自己的風格,屬於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心情,以及自己對美的想像。尤其當樂在其中畫畫時,根本不用在乎畫的是什麼,也別考慮畫得好不好、畫得像不像。
就像一個喜歡唱歌的人,不能唱得像專業歌手,但難道因此就不能唱歌、不該唱歌?當然不是。唱歌是為了自我取悅、自我慈悲,為了表達一時的心境與心情。當我們真切地以歌聲或畫作表達自己,那便已是無價之作,值得被珍視或珍藏。
繪畫與歌唱雖有其專業性,但不是被少數人所壟斷,而應向所有人開放。每個人都可以盡情享受繪畫,即便不是藝術家;每個人都可以開懷歌唱,即使不是歌星。
我告訴女兒:她不需要和別人比較,只需要作她自己、作真實的自己,在我看來她畫的每一幅畫都能讓我歡喜,這樣就夠了;盡力做自己喜歡的事、高興的事,這才是人生中最有意義的價值所在。
每個人做每件事,何嘗不是如此?但求己心,做自己想做的事、該做的事,此生足矣!
六歲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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