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者的勝利
信仰之所以為信仰,在於它未必能知、能見,而僅能以「信」的方式來理解或接受,此例如上帝的存在;而信仰之令人著迷,或者令人厭惡,亦皆於此。之所以令人著迷,在於信仰的獨斷和霸氣──「就這樣」,不容絲毫質疑挑戰,而給人依靠的力量;相對的,也因如此引起一部份人的反感。
面對非信仰者的反感,宗教徒試著提出理論說明,但有時不免自圓其說,或者自說自話。舉例如下:
弘法師說:「佛經所說的都是對的!」
聽眾問:「為什麼?」
弘法師答:「因為佛經是佛說的!」
聽眾再問:「那為什麼佛說的就是對的?」
弘法師再答:「因為佛經說佛說的都是對的!」
以上形式,用在具體的教理教義有時亦如此:
聽眾問:為什麼「一即一切」?
弘法師答:因為「一切即一」。
聽眾再問:那為什麼「一切即一」?
弘法師再答:因為「一切即一」!
華嚴圓教所言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在宗教中稱之為「完美」或「圓融」,但在邏輯上被視為是「循環論證」,或稱作「乞求論點的謬誤」(the
fallacy of begging the question)。而幾乎所有的宗教信仰都有此面向,如上述對話中,把「佛經」改成「聖經」,把「佛」換成「神」,意涵相當。
信仰給人信心與力量,在於其夠決斷、夠霸氣,某種形式可為一種「精神勝利法」,使得假的想望可帶來真的快樂和滿足;如此精神的快樂和滿足,在面對多憂多苦的人生,或才是真正的勝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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