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1日 星期一

安樂死之兩難

 安樂死之兩難

人終將會死,但如何死卻是一個問題。一般說「善終」,在佛法裡「善終」也是一種福報,畢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悄悄走、悄悄來,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雖然死亡令人害怕,害怕有所失去,但更多的是對於未知的恐懼,還有死亡所常伴隨著的痛苦。既然「善終」是一種福報,何不讓瀕臨死亡的人能好好離去?讓死亡不再令人感到害怕? 

人活得時候要有尊嚴,死的時候更需要尊嚴,然而「安樂死」僅有少數國家合法化;台灣雖有此起彼落的呼聲,但在法律上仍是不許可的,1081月所通過實施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所保障的亦不等於安樂死。 

相對而言,動物的命運有時比人類好得多,一些動物因重病或者瀕死,或因染上傳染疾病,或因走私偷渡、來路不明,一律招致安樂死的撲殺。末期重病的貓狗猶能安然離去,但身為人類的我們卻不可以,看來面對死亡人的尊嚴比動物更為卑微。 

倘若回到共同人性,以及趨樂避苦的生物天性,既然人都會死,那就應該讓垂死之人好好地走完人生最後階段。換言之,就感同身受、自他交換的苦樂經驗來說,安樂死是應該被允許的。 

然而理論上、理想上當如此,事實上、現實上卻不太容易;安樂死涉及到周邊種種問題,才是盤根錯節的複雜難解。 

例如何謂重症患者?在醫藥發達的今日和未來,不治之症還是有一線生機,儘管機會渺茫,然而「好死不如歹活」,活著本身對某些人而言就是一種希望、一種勝利。 

此外,安樂死合法化雖讓臨終或重症病人多了選擇可能,但無心求死的人無形中也產生壓力,畢竟「久病床前無孝子」,為了減輕親友們的照顧重擔,只好毅然決然以死相別,可知難為情的還包括人性的考驗。 

安樂死、死刑、代理孕母、墮胎等各種倫理學問題,不免都存在兩難困境,在佛法看來或會以「二諦」的精神來回應。在理論、理想上有一定立場,但面對實際情形卻顯得保留保守,而不得不妥協與讓步,依著人世間因緣條件作整體考量,隨順約定俗成、世間的道德判斷來抉擇思考。 

現實是殘酷的,也正因為種種的無奈與不得已,人性的光輝才得以彰顯;尤其幸運而健康的存活者,當好好珍惜寶貴生命,從他人苦痛中發現自身的意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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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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