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愛妻女
一月份是特別的月份,除了是新年度的到來,也是我太太和女兒生日的月份,兩個我生命中重要的女人。另一是結婚紀念,十年前的一月我們結了婚,不知不覺已滿一個年代(decade)。
因緣的牽引讓我成了家、有了小孩,不再是一人單身時的無拘無束、無牽無掛,但失去了個體自由換來的是家庭的依靠和親情的慰藉,現在想起來是相當值得的。
英國哲學家羅素在<為何而活>(What I Have Lived For)自傳序言,開頭提到三種熱情、簡單卻無比強烈的主導他的生活──對愛的渴望、對知識的追求,以及對人類苦難以忍受的悲憫。(the longing for love, the search for knowledge, and unbearable pity for the suffering of mankind.)
「對愛的渴望」同樣的讓我選擇了婚姻,雖然在佛法來看亦屬染欲的貪著、情愛的糾葛,但畢竟猶是「具煩惱身」,就現實低頭而嘗試在紅塵修。
無悔這個婚姻、這個家庭,在於我有一個好太太、一個可愛的女兒。儘管佛法說「諸行無常」——「積聚皆銷散,合會要當離」,但此時此刻確實感受到親情的溫暖美好;尤其在受挫、失意、生病、受苦時,更知道自己真正在意的是什麼。
不只是無悔,更應該說是感恩,有這樣的太太和女兒,常覺得我是很有福的。然而夫妻還是會吵架,甚至怒不可遏、怒目相向,但自知都是深愛彼此的,因此雖有零星戰事,但很快就過去、和好如初。
身在福中當知福,其他一切就是知不知足的問題。近來偶然生起的念頭是告訴自己要活得好、活得久,讓這樣的幸福能夠延長、能夠持續,否則不只她們有缺憾,我也有莫大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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