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與人爭
不與人爭
有人的地方就有紛爭,面對紛爭既不可避免,每個人自要有一套處世哲學,尤其在菩薩的修行中,更是一種自我磨練,在人群中覺知煩惱、砥礪心性。
面對爭執,菩薩首先皆是檢討自己,別人待我不好——怨我、整我、欺負我、輕視我等,可能問題在自己身上而不是別人,如此也「罪有應得」。
倘若「自反而縮」,覺得錯不在己,大致有兩個方式回應:一是義正詞嚴不假辭色大力回擊,二是包容、善解、寬恕和原諒。
前者金剛怒目以對,亦是一種菩薩教化,以衝突來感化、度化,但前提是有把握從反面力量達成正面效果,否則只是嫌隙加深、對立更重,讓惡緣延續下去。
後者菩薩低眉的方式,不與其一般計較,認為「惡」之所作所為都是其能力不夠、見識不足,以佛教來說是無明愚痴,如此之「善解」,退一步海闊天空。
惡人自有惡人磨,俗人自有俗人訓,俗惡之人的慣習乃習以為常,自會有另一個惡人、俗人來折磨教訓;也因此面對人事間的不愉快,菩薩儘可能是不與之爭,以此換得清心無事、從容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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