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貧與守貧
幾乎所有的宗教都以淡泊生活為修行選擇,例如天主教神父以「守貧」(poverty)為信仰實踐的信念,視錢財為身外之物、非個人所有,一切物質擁有都收歸於公,佛教的法師亦然,宗教師理應樂於當起「貧僧」。
然而修道人過著安貧樂道的清貧生活,卻是一般人難以做到的,世俗人與修道人所想望的畢竟很不一樣。
是以宗教團體從事慈善活動,未必皆以消滅貧窮為目標。既然貧窮有利於精神生活,乃是靈性提升的必要過程,有益於人類身心的正向發展,因此慈善救濟的重點不全然在於去除貧窮。
慈善救濟的目的之一固然是解除貧窮之苦,不過慈善所重應在於救急,暫時舒緩當下困境,所謂的「濟貧」不代表「去貧」,適時適度的感受貧窮,乃自於享受貧窮,也是一種人格的涵養與人生的修練。
據聞曾在災難現場的慈善援助,慈濟志工們發送熱騰騰的素食便當,然一些受災戶習以為常的肉食慣習,第一時間拿到便當不見得心存感激,反而問起有沒有葷的,甚至心帶不悅的說怎麼沒有肉?
如前所述,慈善的援助在於解一時之苦,而不是令其享一時之樂,我們只能確保關懷戶不再受凍挨餓,卻不保證他們大快朵頤乃至酒足飯飽。
這背後涉及到慈善的倫理學,面對貧窮,慈善的救助當行於「中道」——過猶不及,滿眾生所願的同時也適時適地度化之,「苦既拔已,復為說法」,否則僅是順著受助者的習氣徒增業緣。
是以真正的宗教慈善,不能只是純粹的物質提供,還有心靈的淨化昇華,否則只是平庸之善,淡化宗教慈善別於一般慈善的特有意義;證嚴法師的「善門入佛門」,當有此意涵,非但行善的人進入佛門轉化心性,受助的人亦要從「手心向上」到「手心向下」,如此達至去貧與守貧的辨證平衡。(本文預計刊於《慈濟》月刊6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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