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3日 星期六

愛與信仰

阿含佛典強調「欲為苦本」、「愛生則苦生」,以「斷情滅愛」作為修行的目標,導向清淨的解脫。誠然,「愛染不重,不 生娑婆」,貪愛和情欲問題乃眾生煩惱的來源之一,人之所以生死流轉、苦海無邊,其主因也在於此。然而問題的根本不在於「愛染」,而在於「無明」;因此「以 理化情」、「以理導情」,更該為修行者所重視。

此如印順導師著作中表示:阿含重於離愛,般若重於離見;離貪愛之外,更需要遠離無明、遠離 顛倒夢想。特別對菩薩道修行的行者而言,無法擺脫家庭和工作,專心過著獨居清修的生活,反倒必須與人群互動,一肩扛起大大小小的世間事。因此,相對於「斷 情滅愛」,菩薩道更強調的是「轉情化愛」,而走向「長情大愛」的境地。

換言之,情感豐富、講情重義並非過錯,卻是菩薩行者重要的人格特質。如古語所說的「聖人有情」,而如何「有情而不累於情」,在情愛之中沒有痛苦,乃是真正的考驗和挑戰;即能將世間情愛拉昇、淨化到某種高度和純度,而不僅是世俗欲望的占有和控制,才是難行能行之處。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愛」是人幸福的泉源,也是痛苦的根源。「愛」有兩種,一種是「擴大 自我」,即凡事要求對方聽順、善待及滿足於自己,視自我優先於他人;另一種是「縮小自己」,即凡事只求自己的付出、奉獻和犧牲,視他人優先於自己。如此, 真正的愛不應該有痛苦;真正的愛是給予自由;相對的,占有、支配的愛,在一起也苦,不在一起也苦!

然而,縮小自己、走向「無我」,又談何容易呢?但這卻是佛教修行的核心要義;佛陀教眾,自我愈縮小,煩惱才能愈減少。美麗的情愛只屬於美好心靈的人;懂得時時為他人設想、放下自己,到達「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才可說是「愛」的完滿。

如此,「愛」可說是信仰的實踐;實踐愛的同時,也是在實踐信仰。包括世間男歡女愛的情感和 婚姻中,也可看出濃厚的信仰意義。例如婚姻中要求忠貞,宗教信仰也期許虔誠;兩人締結婚約時需要結婚典禮,宗教中也有皈依或受洗的儀式。此外,婚姻和家庭 強調犧牲和奉獻,這無異於信仰所常強調的無私、無所求。在這過程中,伴侶常帶來溫暖和感動的力量,給人安定感、歸屬感,此和信仰扮演相同功能。而婚姻追求 長長久久、白頭偕老,也和宗教關心「永恆」(eternity)一樣,都希冀在動亂多變的世界找尋常住不變。

總之,「愛」作為一種信仰,不只存在於在宗教中,只能說宗教實踐「愛」,作得最徹底、最深刻。即便凡夫俗子的「愛」,也是「愛」的一種形式;而選擇愛人的同時,即在選擇一種信仰,如何以堅守信仰之心來堅守著情愛,乃是所有對「愛」有所期待的人的一門功課。
▪ 撰文‧林建德(慈濟大學宗教與人文研究所助理教授)

原刊於《慈濟月刊》543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