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理與說教
在研究所讀書作研究、寫論文,所訓練的是論述說理之能力,然而一些同學長年的宗教背景,慣於單方面接收訊息,缺乏思考訓練及理路推敲,也因此寫起論文,相對於說理更像是說教,把自己所信仰的照本宣科寫在論文裡。
說教,用意在於勉勵、期許,甚至是包含規誡、命令,然而說理卻重於反問、分析和論證。例如我們跟小孩說「要好好讀書,做一個好學生,當一個好孩子」,這比較像是說教的期勉,但若跟他討論「為什麼要好好讀書,做一個好學生」,以及「如何好好讀書,如何做一個好學生」等,這個就較是說理的過程。
說教是已然得到定論,就是如此、不需懷疑,也毋需多所論究,比較是獨斷式的。固然說教可以是一種精神喊話,給人信心的振奮,然而把自己的信念放在論文裡,是沒有太多說服力的,這樣的論文讀起來索然無味,罕有學術價值。
人文性的學術研究之所以寫成論文,所重的在於說理,或者強調的是論理,包括論說、論述和論證等,不只是言之有物(說什麼),也要言之成理(怎麼說)。
相對的說教,往往是同一觀念反覆環繞,講不出一所以然來,不斷自我催眠的同時,也想藉以催眠別人,然而對方可能需要的是被說服而不是被催眠;洗別人的腦之前,自己的腦必須清楚明朗,否則恐是自曝其短。
適逢期末,這一陣子審閱校內外同學們的論文,有感而發有了如上想法。雖然研究者都可看出真切的信仰,但應用在學術論文上卻必須暫時「懸置」,火熱的心透過冷筆來靜思,情感含蓄而有所保留,寫出來的才叫做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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