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1日 星期日

「淨肉」新標準

「淨肉」新標準

佛教「三淨肉」的規定是「不見殺、不聞殺、不為己殺」;孟子曰:「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大致合於佛教「三淨肉」的部分思維。

然而,不見其生就忍見其死?不聞其聲就忍食其肉?

這樣的「淨肉」,如先前文章所說,乃是「眼不見為淨」。若就嚴格標準來說,沒有「淨肉」的存在,因為即便不見不聞,卻不能不知眼前肉品是經宰殺而來的。亦即,任何屠宰的肉,不都是為了消費者食用?也因此還是「為己而殺」,只不過是直接或間接、強烈或緩和等差異。

這種「視而不見」、「聽而不聞」,近似鴕鳥心態的「淨肉」,或當用新的標準來審視。

此新標準,大致可依佛典「初善、中善、後亦善」來權衡,這意味若要符合所謂「淨肉」,所食每一塊肉必須符合三個條件,即從一開始動物生長(出生和成長)的「初善」,以及其生命活動,包括飼養空間以及吃喝拉撒睡的「中善」,再到最後宰殺死亡階段的「後善」,這初、中、後的整體都必須為「善」,符合人道對待方式,如此才能真正成為「淨肉」。

以上「初善、中善、後亦善」,主要是善待動物的善;若以「依正不二」來說,對動物的善也關乎對人類的善。換言之,如果動物所處境遇是悲慘的,人類也不會好到哪去,連帶受到影響,心理的殘酷即是一種傷害。

此外,若因畜養造成的生態破壞,如甲烷排放的空氣污染,以及排泄物的水資源污染等,那也是「不善」的生產過程,最後受害者亦包含人類自身,長遠下來也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如全球暖化)。

「三淨肉」是因於印度托缽文化的方便施設;既是「乞食」,就沒有選擇的權利,而必須「被動受食」,人家給什麼吃什麼。或者,反過來想,若當初非行腳托缽,卻得以「主動擇食」,恐未必還有「三淨肉」可食之說。

今日佛教徒的飲食多元,除上座部佛教外,出家僧人很少乞食,在家人更是自由飲食,此時應以素食為主;今日佛陀在世,我想也會認同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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