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淨肉」之不得已
「三淨肉」之不得已
佛陀是否真主張「三淨肉」可食呢?佛陀固然可以接受三淨肉,或者說佛陀允許吃三淨肉,但絕不是鼓勵吃三淨肉;三淨肉之可食乃是情非得已之方便權宜。
就好比佛教戒律中,在家人可以結婚生子、共組家庭,夫婦之間可以有親蜜關係,婚約中兩情相悅的行淫是可以接受的,但不代表佛陀鼓勵夫妻的房事,進而支持在家人多行淫。
就佛教「戒定慧」的修行來說,「清淨梵行」是解脫必經之路,尤其在家人若要證得解脫(到四果),亦必是「離欲」之轉染成淨、轉情化愛(或斷情滅愛),男女淫事在修證上為一「障道法」(雖然不是「生死根本」)。
簡言之,佛陀不只規範「不邪淫」,甚認為聖弟子之志求解脫當「不淫」或「不行淫」;所謂的「不邪淫」而通融的「正淫」(以婚約情愛為基礎),只不過是一種方便說。同樣的,佛陀之准許三淨肉亦是條件式的,不能透過脫離特定脈絡的意義理解,逕自認為吃三淨肉為佛陀之主張、絲毫無損於佛法的修行。
好吃肉、不能沒有肉,同樣是人類染欲的表現,染欲的本身即是煩惱,佛法之斷煩惱即以捨離欲望為其中的一環。
總之,佛陀之支持素食就好比支持清淨梵行一樣,而這只是就解脫道來說,就大乘菩薩道慈悲一切有情眾生,護生更是菩薩所重,齋戒茹素更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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