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關愛一切
曾有倫理學家把當代環境倫理學區分為人類中心主義(anthropocentrism)、生命中心主義(biocentrism)、生態中心主義(ecocentrism),[1]若依佛教倫理學觀點,佛教會站在哪一立場,或者大致傾向為何?
當然不同的佛教傳統、佛教經典,可能會有不同面向的強調,或可說三者皆含括在內。例如以「人間佛教」來看,如印順法師所說:「志度一切有情而特以人類為本」,此中即有一定的「人類中心主義」的思維,人對於動植物和環境的關愛,實也脫離不了人類福祉本身,畢竟人類與宇宙萬物「共生」,不免要和平相處、友善對待。
「生命中心主義」則把道德思考的對象,從人類擴及到有生命的物種,動物更是生命的指涉,猶如佛教所說的「有情眾生」,佛教的「生死流轉」即以情識眾生為主要關注,因其有苦樂的知覺反應,而佛教關注「滅苦」,有情生命就成為慈悲護生的對象。
至於「生態中心主義」在於佛教主張「緣起」,一切相依相待、相互關聯,既然相即不離、重重無盡,依報、正報不二,也因此整體生態系統也是道德的對象、道德的主體。
以上三個立場看似不同,實則彼此聯繫,身而為人、人之為人,所謂「人身難得」即在於道德實踐的能力,也因於道德量能的多少,或者氣度情操的大小,慈悲觀照的界限範圍就不同,不只得以「推己及人」,而且也要「推己及物」,包括動物、植物和礦物等。
如證嚴法師《靜思語》說:「走路要輕,怕地會痛」,菩薩仁者之「心包太虛,量周沙界」,一花一草皆不捨、一枝一葉總關情,自然而然從人類中心主義走向生命中心主義,乃至於生態中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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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effrey Olen and Vincent E. Barry, Applying
Ethics: A Text with Readings, 4th ed. (Belmont, CA: Wadsworth Pub Co.,
1992), pp. 38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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