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志合一」新詮
「職志合一」是證嚴法師的理念,「職」可以是指本職學能的專業能力,「志」是志向、志趣,有心於此而自發性、自願為之;可知「職志」二字,一個是有力(專業能力)、一個有心(心之所嚮),有心有力來從事所投身的工作。
換言之,「職志合一」強調專業能力與志向志趣的結合,既要有工作的熱誠和理想關懷(有心),又要具備完成工作的專業技能(有力),以「有心」與「有力」作為職業生涯的信念引導。
首先,「有心」代表的是對工作的熱愛與熱情,當一個人真心喜愛他的工作,並以此為志向,就會自願性投入其中,甚至不惜成本、不計代價;這不僅僅是為了完成任務,更是為了自我實現。「有心」於此,意味著作為人的理想性,有強烈的動力、動能追求夢想,這種內在驅動力可以使他在面對挑戰時,依然保持積極樂觀的態度。
其次,「有力」則是指擁有相應的專業能力和技能。無論是學術研究、技術開發還是任何其他領域,專業能力都是必要條件,具備完成工作所需的知識和技能,才能成功有效的完成任務。「有力」涉及實際的素養和訓練,除了知識還要經驗,使能務實的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勝任有餘。
任何工作者,例如醫療工作者當然要有醫療相關專業背景,然「醫術高超」外若能將「救死扶傷」視為志向,那麼他們的工作不僅僅是一份職業,而是一種願力承擔,帶著使命與利他精神的工作過程中,不僅有成就感,也讓服務對象感受到真誠與溫暖。
「有心」或「有力」的「職志合一」,不只實現個己價值,也對社會和他人產生正向影響,以此利他、自利,實現美好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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