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 星期五

哲學的理由

哲學的理由
2000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在挪威發表獲獎感言〈文學的理由〉說:

  文學就其根本乃是人對自身價值的確認,書寫其時便已得到肯定。文學首先
  誕生於作者自我滿足的需要,有無社會效應則是作品完成之後的事,再說,
  這效應如何也不取決於作者的意願。

由這段話可知,高行健認為文學是人對自身價值的確認,書寫的本身即是肯定此價值,而且是自己和自己的事,誕生於作者自我滿足的需要,而無關乎任何社會評價,任何作品完成所引起的效應,皆獨立於作者意願之外,亦不能左右作者書寫的意願。

事實上,不只文學書寫的過程如此,我相信哲學思考亦然。哲學也是對於人自身價值的確認,透過思考去肯定人存在的價值。而且哲學亦是誕生於思考者自我滿足的需要,所帶來的社會效應是作品完成之後的事,此效應不是思考者來決定的,而一個人若依社會效應進行思考和寫作,他再也不是獨立思考的個體。

如此,〈文學的理由〉這段話,亦可改成〈哲學的理由〉如下:

   哲學就其根本乃是人對自身價值的確認,思考其時便已得到肯定。哲學首
   先誕生於思考者自我滿足的需要,有無社會效應則是作品完成之後的
   事,再說,這效應如何也不取決於思考者的意願。

                                                 (2015. 2. 6 林建德寫於花蓮中觀室)

延伸閱讀 高行健〈文學的理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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