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印證法源」略談

2019. 10.24  Thurs.
「印證法源」略談

林建德(濟健)

20191017日靜思精舍清修士第一次授證典禮,證嚴上人以「印證法源,依止靜思」期勉清修士,當中「印證法源」如何作解有著不同迴響,也引起我的好奇與關注,以下僅提出我個人極其有限的淺見,說明靜思弟子所依雖為獨立的法脈,卻承傳、印證著共同的法源。

佛法的源頭起於釋迦牟尼佛,乃娑婆世界一切佛弟子根本依止的老師(「本師」),如此每一個佛弟子皆在印證佛陀所傳之法,同時也是印證內在清淨的佛心、佛性,這或是「印證法源」的第一種意涵。

此外,「印證」取自印順、證嚴之意,先前已有「印證教育基金會」設置,「印證法源」或也象徵師徒二人是法脈宗門的源頭,靜思弟子及慈濟人依著大乘菩薩道的精神,共同印證「為佛教,為眾生」的理想,這或是「印證法源」的第二種意涵。

再者,慈濟一路走來邁入第五十四年,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亦如此,莫忘那一念而喚起初發心,承接過往的精神繼續走下去、繼續做下去,以「四大志業」印證法華經教的菩薩行,這或是「印證法源」的第三種意涵。

三種意涵中,第一個「印證」顯然是動詞,去印證佛陀教法之始源,第二個「印證」所指為人名,以名詞作形容詞用來代表法脈始源或初始因緣,第三個同樣也是動詞,「願行如常,足跡莫忘」,以五十四年所作所為來印證初發心,一路走來心甘情願,無怨無悔始終如一。

事實上,三種意義可能僅是一種意義,意即「靜思法脈」既要上接於釋迦牟尼佛,印證佛陀法源,同時也傳承「印證」師徒菩薩精神(「為佛教,為眾生」)之法源而下開「慈濟宗門」,並從走過的點點滴滴中印證法源。

「判法正理在牟尼」,我所認為的意思是什麼,與上人原本想說什麼,未必是同一件事;以上只是以管窺天,略談個人粗淺的理解供作參考,也祈請上人及諸位先進大德的教導指正。

*一段文字,當可為"印證法源"提供註解:
1990年,證嚴為《印順導師略傳》作序,文中有言:『為佛教、為眾生』是吾師對證嚴所一再期許的,而證嚴確也無日或忘。目前正在展開的慈濟教富濟貧志業,就是吾師『為佛教、為眾生』的發揚光大[1]又言:「吾師對大乘教義之弘揚不遺餘力,不僅強調『理入』,更強調『行入』……這是影響證嚴孜孜於慈善事業的根源。這種根源,源遠流長,絕非任何人所能輕易曲解與否認。[2]

[1] 釋證嚴,〈印順導師略傳 序〉,收入釋真華,《印順導師略傳》,花蓮:慈濟佛教基金會、慈濟文化志業中心,1990年,頁3-4

[2] 釋證嚴,〈印順導師略傳 序〉,收入釋真華,《印順導師略傳》,頁4

2020.12.26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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