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俗與脫俗
一般人隨順著世俗的慣性習氣,嚮往功成名就、大發利市,即所謂的「名利雙收」;然而名利應該是理想實現過程中的「副產品」,作為一「附加價值」,而不能視其為目的。
以名利本身為目的,讓人患得患失、忽喜忽悲,然真正美好的事物應是持續而真實的存在。
例如一個畫家,如果他作畫的目的是為了逐名追利,在競爭比賽中求得到好成績,如此創作的美好就大大折損;相對的,以藝術自身為其關懷,他人的評價以及得獎與否,都是其次的,甚而微不足道。
名利只不過是一個人熱愛其所作所為,例如繪畫、運動、音樂、工作等,可能伴隨而來的肯定,某種意義的「錦上添花」,也因此可有可無。
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頂尖的科學家、文學家等,即便得到了很大的榮譽、拿到最高的獎項(如諾貝爾獎),但依然虛懷若谷,平常心看待這一切,彷彿得獎與否不那麼重要,甚至與他無關,依舊從事喜愛的科學研究或者文學創作,這才是真正以之為興趣、以之為使命的大家或大師。
讓自己所從事的成為一種興趣,視其本身為最大的收穫,超脫俗情的執念欲想,知足常樂、樂在其中,就是人生最大的充實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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