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力即正義」
佛教「業力」是對宇宙法則與道德秩序的詮釋,「業力即正義」,視業力為一種公正而精密的因果運作機制。眾生的所作所為(業)會導致相應的結果(果),而此結果既不依賴外在的裁決者,也不是偶然、主觀的,展現出內在、自律的正義原則。
佛教中的正義不是以外在權威或法律為基礎,而是體認因果律的自然運作,強調「善因善果,惡因惡果」。如此的業力是平等的,不因個人身份、地位或權力而有例外,任何行為都會產生後果,而且是絲毫不差,沒有「意外的懲罰」或「無故的回報」。
如此,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生命境遇負責,任何遭遇皆關乎業力的結果,也因此重視一言一行的發動,甚至是微細的起心動念,因為每一身口意都將形塑自身的命運。
世俗正義通常依循於社會規範或法律,而佛教的「業力即正義」非受限於人為框架,提供宏觀宇宙的道德秩序,不僅限於一生,而且跨越多生多世,體現長遠、終極的公平性,雖然也因如此而顯得虛玄飄渺,業緣不可思議。
無論如何,「業力即正義」透顯一切有因有果、善惡有報,只是當中的因果關係錯綜複雜,非是單一式線性的理解。如此面對不可測的未來,人只有努力修行,止息惡業、累積善業,最終超越業的束縛,從而在根本上止息煩惱、解脫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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