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日 星期日

看見齊柏林最後身影

2017.6.27  Tues.
看見齊柏林最後身影
齊柏林在失事前,曾在台東池上法林寺短暫停留20分鐘,監視器清楚錄下他在寺裡虔誠參拜並捐獻香油錢,留下他的最後身影。

齊柏林在禮佛參拜時,不知他心中想些什麼?向佛菩薩說些什麼?在長達2分鐘的跪拜祈求中,其中一項想必包含飛行順利平安。然事與願違,老天爺終究還是把他帶走,全台為之感傷、為之悲鳴。

我不確定齊柏林的宗教信仰為何,是不是每一次進寺廟中都虔誠禮拜?也或許當天他有不祥預感,「自知時至」,因此透過禮拜祈求內心平靜;但無論如何,我相信他臨走前是安祥自在的,沒有太多的恐懼和痛苦。

齊柏林之死,讓人聯想到「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的諺語,人世間的吉兇福禍,總是那麼的難知難測。但一如佛教說「功不唐捐」、「善有善報」等,一切善惡業行,將以不同形式存在虛空法界之間;同樣的齊柏林生前善行,亦將伴隨著他到下一期生命或另一個世界中。

齊柏林之死許是一種「死諫」,讓人從他的情懷及作品中,回想他對台灣的貢獻,如他的代表作《看見台灣》近來在電視頻道(如MOD)上免費播放,再次喚醒政府及民眾對國土保育重視。如果我們因此而有所覺悟、有所改變,重拾對台灣這塊土地的珍愛,那齊柏林的死確有「重於泰山」之意義。

刊於 即時論壇

「發心立願」

2017.6.26  Mon.
「發心立願」
學佛首要發菩提心,所謂的「發心立願」所指即是菩提心、菩提願,一旦在修行過程中堅守此菩提心,成佛絕非遙不可及,「發心如初,成佛有餘」即有此意,這大體和《華嚴經》說「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一致。

菩提心更通俗的話為「道心」;「道心第一」是諸多教界大德所強調。而佛教之談「發心立願」,猶如中國哲人(特別是儒者)之談「立志」;如《論語》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明代王守仁亦言:「志不立,天下無可成之事。雖百工技藝,未有不本乎志者。」相對的,如果「志不立」,王守仁認為好比是「無舵之舟」、「無銜之馬」,任由漂盪奔跑卻沒有目標方向。

「立志」猶如孟子所說,乃是「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所謂「大人」的意義也在於此,也就是掌握住大方向、大原則,明確知道自己要些什麼,並堅定往此方向前進。

用一生活實例作喻,好比一個籃球選手,上了球場一心一意只想把球投進、贏得比賽,此時投籃、運球、傳球、助攻等技巧方法,都是為了實現此一目的、支持此一目的,而不是「本末倒置」,把注意力放在技法的運用上。也就是說,只要心裡想著進籃贏球,平時訓練的技法自然而然派上用場,讓一切往此目標去實現。

立志發願有兩個重點:一是「堅持」,如古人說「君子立常志,小人常立志」,唯始終堅持初始之心直到最後,才容易成功(所以佛典說「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二是「宏大」,如古人說「志乎其上,僅乎其中」,因此不怕願大志遠,就像跑步設定為十公里,雖然最後只跑了七公里,但比起設定五公里只跑了三、五公里,還是走了更長的路。這也是大乘菩薩道一直勸發大心、大願的緣故。

「有志者事竟成」,可知志向、願力猶如方向盤(「有舵之舟」),只要志願確立堅定行之,終有功成之一天。

業緣決定論(業生色)

2017.6.25  Sun.
 業緣決定論(業生色)
南傳上座部佛教論書中,提到色法(物質存在)產生有四種原因,分別是食生色、心生色、時節生色和業生色;若用最簡單語言理解,或可說人身體(色身)的維持,有賴於食物、心理、時節(或氣候)和業四大要素。換言之,人要常保健康,必須要有食物的補給、心靈的養分、宜居的氣候條件及環境,以及累生累世的業力福報。[1]

這四項缺一不可,如一個人吃得好,但心情總是抑鬱寡歡,他就不可能太健康;同樣的,即便一個人住在如天堂般的地域(如夏威夷),一切美若仙境,心曠神怡,他亦有可能多病或早夭,這便在於個人業緣福報之多少。

有錢人固然有有錢人的養生方法,沒錢人亦有沒錢人的健康之道。亦即貧者買不起好的營養食物和補品,但仍可以透過其它方式來補足,如保持運動習慣和開朗心情等,只不過沒錢的人要更安分、認分,更勤快的自我訓練。如一窮人日復一日粗茶淡飯,但內心平靜踏實,樂善好施,這雖比不上有機食材的營養滋補,但仍比坐吃山珍海味來的健康。

不過重要關鍵還是在於業緣安排,人可以全然掌控的其實很有限。如有些人盡其所能維持好身體,但無常來臨依然一命鳴呼;相對的,有些人長年累月抽煙、喝酒、嚼檳榔、吃垃圾食物等,但卻也身體硬朗、頤養天年;這都是業緣的不同。

可知,食補、藥補、運動補(氣補),還有所謂「靈補」,這「靈補」關乎生生世世的心性昇華與道德修養。

總之,身心健康暨養生的原因錯綜複雜,不是單一成因所致,一切只要「盡人事」,在可努力的範圍內做到最好,至於日後如何發展,不管是長命百歲或英年早逝,就交給宇宙不可思議的業力法則了。


[1] 多年前<疾病的四種向度>一文,分從物理、氣、心理及業來說明,與這色法四種成因或有道理上之相對應處。

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嗎?

2017.6.24  Sat.
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嗎?
              如果依理智的方式來分析所有宗教都是一樣之宣稱,將遇到各種困難。其一是不同的宗教教義,如何可能一樣,或走向同一目標。例如在修行實踐上,信仰基督宗教可否達到佛教的涅槃,實現佛教的解脫境界,而證阿羅漢或成佛?或者,修學佛法是否可以成為基督教的聖徒、通往天國?而這如何可能?再者,宗教間的差異,是否僅是名相概念之別,實際內容卻是相同的?而所謂的不認同,僅止於語言表面上字詞使用的不認同而已?第三,當佛教徒宣稱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其它的宗教信仰也未必認可,如倘若所有道路都通往上帝,那不信上帝、甚至是反上帝存在的異教徒,是否也會和基督教徒一樣通往上帝呢?……凡此可知,在理性思考的層面上,諸多問題仍待解釋,而成為宣稱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一項挑戰。
  換言之,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宣稱,在理智上會有解釋上的限制,畢竟不同宗教的聖者們,所具的特質原是有所差異的;而佛教所謂的「不共」,即表達出和其它宗教(以及其它佛法教門)之別。否則,所有宗教如果都一樣,個別宗教信仰之主體性將會喪失;如以佛教為例,就未必一定要信佛、學佛,也沒有傳教或所謂弘揚佛法的必要,而所有宗教的教義似乎都是多餘的。或者,所謂五教合一、融合的觀點,如「一貫道」的立場,可能是最正確的。
  然而,一貫道式的會通方式,雖試著統攝各個宗教,但卻未必得到所統攝的宗教之肯定。除此之外,所謂天主教式的佛教徒(Catholic Buddhist)、基督教式的佛教徒(Christian Buddhist)、儒者式的佛教徒(Confucius Buddhist),也可能面臨「信仰倫理」的問題。即現今的倫理關係,不只存在於人與人之間,或所謂傳統儒家所說的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也含括了人與自然界、人與生態的關係,而有所謂的環境倫理或生態倫理,以及人與動物之間,而有所謂動物倫理、動物權的探討。而人在面對超越界,如人與神之間,是否也存在一定的倫理關係,似是值得思考的;而此可姑且稱為「信仰倫理」。此「信仰倫理」或可歸為「宗教倫理」的一部份,探究的是宗教內部的行為規範問題,特別是對信仰的規範,包括佛教徒可以受洗嗎?佛教徒受洗後還可以稱作是佛教徒嗎?或以基督宗教來說,基督徒可以皈依嗎?基督徒皈依後還可以稱作為基督徒嗎?這些或可為「信仰倫理」探討的範疇。[1]
  事實上,所有宗教都是一樣之論調,可視為是情感面的抒發和信仰實踐上的宣示。因為所謂的「一樣」、「不分」或「相同」等,未必是指兩個不同的名稱指涉同一個事物,例如晨星(morning star)和暮星(evening star)的區別, 或者如單身漢(bachelor)和未婚男子(unmarried man)間的關係,否則將遇到理智解釋上的難題。相對的,如從「宗教語言」的特性來考察,所謂「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應如同「我們(人類)都是一家人」,未必是事實的陳述,而主要是情感的召喚和認同,而情感的認同雖也是一種認同,但卻和理智的認同有所差別,其中包含對宗教間和平的期許,以及人類互信、互愛的嚮往,而不在於論究事實的真相。
  所以當說不分宗教,或者說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其中的意涵,乃是要大家和諧共存,齊心互助,而未必是說兩者一樣而沒有差別。而「一貫道」認為「道」乃「一以貫之」,世界的真理只有一個,只不過是形式展現的不同,而以儒、釋、道、耶、回五大宗教的不同形象來教化人心,但其宗旨皆相同無異,殊途而同歸──此一說法除顯示中國人重圓融的思想傾向,背後也蘊涵對和諧的盼望,而認為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2]同樣的,十九世紀發展的巴哈伊信仰(Bahai舊譯「大同教」),其基本教義可概括為「上帝唯一」、「宗教同源」和「人類一體」,重視宗教間的一致和相通,認為整個宗教的歷史,乃是神差遣先知亞伯拉罕、摩西、佛陀、基督、穆罕默德等先知,對人類進行教化的過程,既然都是神的使者,所有的宗教皆同源;而且所教導的人類,原本也都是一家,不應形成對立和衝突,而要走向和諧、和平的大同世界。由此可知,和平、祥和等的期盼,乃是「不分宗教」背後最大的心理動力。
  簡言之,所謂一切宗教都是一樣的、不分宗教或宗教同源等說法,可說是情感面的信仰告白,而未必是客觀事實的論定,乃祈願所有宗教放下歧見,共同透過勸人為善、愛和關懷,來顯發人生的光明面和正向意義,指引人類安身立命。其它如海納百川或百川歸海之意象,以及唐君毅所云:「在遙遠的地方,一切虔誠終當相遇。」[3]此些美好的論調,主要仍是美學、情感式的抒發,而未必能以理性來細究真假,也未必需追究其事實的真實性如何。
  相對的,世界的真實樣貌究竟是什麼,並不是情感的問題,而是事實的問題;例如地球的形狀、玉山的高度、台灣的地理位置、水的化學分子等,這些較能有客觀的答案,或者可以用科學方法來驗證檢測的。而是否有一種特定的宗教,能幫助我們正確的認識這個世界,則是可以追問的問題。意即,究竟宗教所說的事實或真理,僅是宗教內部的事實或真理,還是宗教說出了世界的事實或真理,成了所有理性思維者想要探問的;一些高度的主智論者即反對把宗教內部的真理,視為是宗教說出了世界的真理,而對宗教信仰進行批判。[4]
  無論如何,所有宗教都是在面對人世間的苦難問題,而面對苦難,一切的宗教、宗教徒皆需要謙卑;畢竟那裡有苦痛,那裡就需要宗教,在宗教的慰藉下,苦痛將淡而化之。如此,未必有所謂最好的宗教,而只有最適合特定的人、特定區域的宗教。換言之,從普世價值和人道的觀點來看,先談現實問題、談苦痛、談作人,再談理想、談神聖和信仰,可成為面對不同宗教的一種態度。而宗教信仰的不同,或可說是價值觀的差異,牽涉到每個人不同的價值抉擇;如此選擇一種宗教,即是在選擇個人的價值觀,因此宗教信仰的選定,可視為是個人追求人生方向的踏板,使能助於實現生命之意義和價值。而正因為有多元的價值,所以不免會有多元的宗教信仰存在;如對於「求真」、「求美(善)」之不同的價值取向,即影響了「不分宗教」(重於「求美(善)」)或「宗教分殊」(重於「求真」)兩個不同的主張。而不同宗教之間如何能在「思想上」交互激盪、激勵,並在「行動上」能相互合作,成了宗教互動間的一大課題。[5]
  總之,不同的取角面向,例如從理智和情感等不同向度切入,將會帶來不同的判定,如《莊子.德充符》說:「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觀之,萬物皆一也。」宗教之間的同異,自其同者與自其異者觀之,會有不同的判斷;或者,從情感面來說,以及就理智面來談,都會有不同的結果。若用理想、情感及大愛的觀點來想,宗教的方向可說是一致的,但從根本教理教義的理性抉擇來說,卻是相當不同的。換言之,若以理性探究真實,情感的取徑恐有所限制;理性的作用在於作區分,使我們能辨別差異,分析宗教間的不同之處,而感性之愛則去異求同,而把大家融合一起。而以此理智和情感兩種面向,看待「宗教同歸」與「宗教分殊」的兩種觀點,其間的對立應可得到消解。   
 
摘選自拙作〈「同歸」或「分殊」──論當今佛教對宗教異同之兩種論調及中觀學之可能觀點〉,《鵝湖學誌》第五十期。2013. 06

[1] 基本上,各大宗教都主張信仰的純粹和忠誠,例如佛教徒在「三皈依」儀式中,宣誓自願發心皈依佛,以佛為師,生生世世不皈依外道天魔;皈依法,以法為師,生生世世不信奉外道邪教;皈依僧,以僧為師,生生世世不跟隨外道門徒。同樣的,「信仰倫理」在一神論的宗教更是被重視,而特以「誡命」規範之。如天主教「十誡」第一誡即要人「欽崇唯一天主在萬有之上」,基督新教「十誡」前兩條要人「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上帝」及「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可知一神教要求絕對的虔誠和忠貞。對於信徒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基督宗教類比為「一夫一妻制」,要信眾認定上帝是唯一的真神,而不該信仰上帝以外的對象。相對的,佛教「信仰」雖很重要,但個人行為更重要,所以佛教「五戒」以道德規範為主,而不強調皈信的絕對性和唯一性。此外,佛教不認為不信佛教就會招受審判或下地獄,而主張來世是由因果業力來決定,不是由至高的神來審判。對於基督宗以夫妻、父子的關係來比喻神人關係,可見若望保祿二世著、楊成斌譯《跨越希望的門檻》,台北:立緒,1995,頁118及222。
[2] 當然,其中也有所謂以「賭注」心理來抉擇宗教信仰,從多種信仰的敬拜中徒得一個穩賺不賠的模式,也就是說不要把賭注都放同一個菜籃子,多拜多保佑,此以賭徒心理的信仰模式,亦是接受多重信仰的一種可能。
[3] 唐君毅《青年與學問》,三民:2008年(二版三刷),頁140。
[4] 近百年來一些哲學家如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羅素(Bertrand Russell)等人,即以理性論究的方式展開對基督宗教的批判;而近年來反基督宗教著作也在英語世界成為暢銷書,他們認為基督宗教所提供的世界觀和真理,乃和理性和科學相違背,而有反基督信仰的聲音。Christopher Hitchens, God Is Not Great: How Religion Poisons Everything, Twelve Publisher, 2009. Richard Dawkins, The God Delusion, Mariner Books, 2008. Sam Harris, The End of Faith: Religion, Terror, and the Future of Reason, W. W. Norton, 2005. 當然以上著述也引起基督教信仰者的強烈回應。
[5] 如此,關於「不分宗教」與「宗教分殊」的差別,不見得有很大的對立,例如一行禪師、證嚴法師等宗教師們,雖較強調「不分宗教」,但在談尊重、包容、諒解等觀念時,即隱含差異性的存在,甚而是對其它宗教的不認同;意即我不認同你的信仰,但我尊重、包容及諒解你的信仰。其中也涉及思想性格及身份定位的不同取向,如宗教學者(scholar)和宗教行者(practitioner)的差異,或者說是思想家和宗教家的不同,因而使看事情的角度有所區別,或各有不同的強調點。所謂「理論求異,實踐求同」,意即在此。

2017年6月23日 星期五

再談業與輪迴

2017.6.23  Fri.
再談業與輪迴
業與輪迴都是佛教重要觀念,然而這兩者不是佛陀所獨創,而是古婆羅門教傳統以來(如《梵書》、《奧義書》等)已然存在的,只不過意義理解不一。

佛教理解的­「業」不是宿命論式的,不會為「種姓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背書或撐腰,相反的卻要打破這樣不公不義的制度,如把「業」的概念緊扣著「緣起」下作解,也認為「緣起」的業報觀,不需預設一輪迴主體(即阿特曼atman),而力主「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之說。

同樣的,佛教所認定的輪迴也有所不同。古婆羅門教的輪迴說,一如神教信仰之天堂、地獄說一樣,帶有一定「勸信」的目的,著重於神秘、威嚇等向度,甚至含有愚民、盲信成份。但淺見認為,佛教的輪迴說重於「理性的教化」,重點放在道德教說,其目的是為轉化心性及改變行為(「業」),而不是一昧威脅利誘以迫使「入信」。

如此,佛教雖承認業與輪迴,但佛弟子當析辨佛教的業說、輪迴觀與婆羅門教(現稱作印度教)暨神教的不同,否則似難以掌握到佛陀的原初洞見。

毋庸置疑的,業與輪迴亦是佛陀所教說的,業是對善惡的肯認,否定業的存在即是否定善惡存在,而容易陷入虛無主義或無因無果論等;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承認這世間「有善有惡」,某種意義而言已是肯定業的真實性。

相對於業是對於「善惡」的肯認,輪迴則是對「善惡有報」的肯認;亦即世上「有善有惡」,而我們必須「行善避惡」,這「行善避惡」的背後已然預設、接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觀念。只不過究竟是怎麼樣「報」的形式則難知難測,或容有不同理解可能(如六道、五道之輪迴說等)。如此,業相對而言少有爭議,較容易引發議論在於輪迴的觀念。

佛法具宗教性但卻不迷信,既不能「不談」輪迴,也不能「太談」輪迴。不能「不談」輪迴,否則了生脫死,終止生死流轉將失去意義,佛教的終極性亦無法彰顯,而容易落入唯物論、科學主義的巢臼。然而,也不能「太談」輪迴,因為過於神秘式的想像,以及「無記」的玄談空談,不只無助於解脫,同時也與神教的信仰模式無異。

如此,不能不談、也不能太談,或許是佛教面對輪迴的一種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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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辦的慈善」 vs. 「辦慈善的佛教」

2017.6.22  Thurs.
「佛教辦的慈善」 vs. 「辦慈善的佛教」
佛光山星雲大師在海內外創辦多所大學,他說:這些是佛教創立的大學,但不是在辦一所佛教大學,例如美國「西來大學」即是一例。同樣的,新竹的玄奘大學簡介中也表示:「這是一所由佛教界所辦的大學,但並不是辦佛教大學。」如此可清楚知道,「佛教辦大學」與「辦佛教大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以此「教育」立場,來反思佛教投入「慈善」的發心,可以試問:究竟是佛教從事慈善,還是要弘揚慈善的佛教?如以「慈濟」為例,創辦人證嚴法師僅是藉由佛教的理念來從事慈善工作,還是背後其實是要宣傳佛法,弘揚慈善的佛教?

雖然兩者有關係,但仍有明顯不同,意即佛教從事慈善活動,「傳教」(弘揚佛法)具有怎麼樣的份量,又應擺放在哪一個位子呢?而證嚴法師又會如何回覆此一提問呢?

當然,這也不是「非此即彼」的二選一,而是有多種答案之可能,如可以說「是佛教從事慈善,『也』是弘揚慈善的佛教」,以及「是佛教從事慈善,『更』是弘揚慈善的佛教」,只不過投身慈善的動機和心態不盡相同。

如此,三種可能:一、「是佛教從事慈善,『不』是弘揚慈善的佛教」;二、「是佛教從事慈善,『也』是弘揚慈善的佛教」;三、「是佛教從事慈善,『更』是弘揚慈善的佛教」,這三種何者最為貼近證嚴法師創立「慈濟」的本意呢?

淺見以為,證嚴法師以「為佛教,為眾生」為畢生職志所在,再三強調「由善門入佛門」,視佛教信仰為慈濟之靈魂,慈善救濟是菩薩心行的體現,上述第二、三者應是她的心懷,其中二、三在表達上有強弱之別。

不過,證嚴法師心中雖有定見,但我想她會依不同慈濟人個別背景等,而有所彈性。亦即隨順每個眾生不同因緣,恆順之而引導之,例如對於非佛教徒,她會強調上述第一種,而若是佛教徒或認同佛教者,則是第二、三種說法;此外早晚期不同時序她的說法亦有別。如此之「法無定法」,展演出佛教所說的「方便」,亦體現了佛法的動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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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導向書寫法」(PBW)

2017.6.21  Wed.

「問題導向書寫法」(PBW)

最近教育界流行「問題導向教學法」(problem-based learning簡稱PBL),這些來指導研究生寫論文,我也發展出一套「問題導向書寫法」(problem-based writing簡稱PBW),亦即以「問題」之回答來引導論文書寫。

以我二十年前的學士論文《印順法師「人間佛教」的修行觀研究》為例,論文的題目以及章節安排分別可以用「問題」的形式來呈顯。如標題之「問題」可為「請問印順法師「人間佛教」如何談修行?其修行的解脫觀為何?」等,至於各章節可轉為以下「問題」形式:

壹、緒論
貳、印順「人間佛教」思想的形成
   →  請申論印順「人間佛教」思想形成的脈絡、背景為何?
參、印順「人間佛教」的基本理論
   →  請申論印順「人間佛教」的基本理論為何?
肆、印順「人間佛教」的修持思想
   →  請申論印順「人間佛教」的修持思想?
伍、印順止觀修行的開示
   →  請申論印順對止觀修行的開示?
陸、印順「人間佛教」的修證觀
   →  請申論印順「人間佛教」的修證觀為何?
柒、印順「人間佛教」修行的以身示範
   →  請申論印順如何以身示範「人間佛教」的修行?
捌、印順法師「人間佛教」的挑戰──「俗化」的危機
   →  請從「俗化」的危機申論「人間佛教」的挑戰?
玖、結論

這既然是大學時代的舊作,論文的品質暨成熟度自毋須苛求,但至少可以看出論文書寫的層次和結構。

當我帶領研究生寫論文時,會先和他們討論研究主題的訂立,設定好問題意識後,一一把章節架構鋪陳開來,請他們依照所安排的架構轉為「問題」形式去「深度作答」。

既然是「深度作答」,答題時又可從「章」分出「子節」,及至從「子節」再分出「小節」作答等。例如上述第肆章「印順「人間佛教」的修持思想」,印順法師從菩提心、慈悲心和般若慧分述菩薩修行的三項要件(「學佛三要」),因此「子節」可以再轉為「問題」為:1. 請問印順如何談菩提心之修學?2. 請問印順如何談慈悲心之修學?3. 請問印順如何談般若慧之修學?──同樣是要求深度、精細或嚴密的作答。

一般在碩士階段若能正確理解文本,作了四平八穩的整理、分析和爬疏,以及一定程度的評論、討論即算合格,未必強求深刻的創見、洞見,因此「問題導向書寫法」不失作為論文書寫的「善巧方便」,以供遇到瓶頸的研究生參考。 

以腹部為呼吸所緣

2017.6.20  Tues.
以腹部為呼吸所緣
馬哈希(Mahasi Sayadaw)是當代緬甸相當重要的禪師之一,其內觀(vipassana)禪法有他個人獨到發揮。

例如修學佛教安般念法門(ānāpānasati),他要人注意呼吸時腹部起伏的感覺(the sensations of the rising and falling of the abdomen during breathing),以腹部為所緣作為觀察對象,心安住在每一次腹部的起伏,持續作此練習,保持充分警覺,不管是行住坐臥或任何日常生活行進中。

但以腹部起伏為所緣的方法,在阿含及尼柯耶中未必有明確記載,如初期佛典「身念住」之觀呼吸,只要人覺知呼吸之進出及長短,並沒有提到腹部觀照,因此可說是馬哈希禪師的特有見解。

但這樣的禪修方法,當是符合佛典教導,因為「身念住」要人覺知身體任何變化,而呼吸時腹部起伏乃身體自然現象,緣此為觀照對象,自是可以理解的。如馬哈希所言:每一個腹部的上下起伏都象徵無常生滅的過程,從這樣的覺觀中洞悉名色二法暨五蘊身心的苦、空、無常、無我。(可參《內觀基礎》一書)

呼吸時下意識覺知腹部起伏,即是所謂的「腹式」呼吸(相對於「胸式」呼吸),古代道家稱之為「丹田」呼吸;不管名稱為何,都是強調腹部或丹田在呼吸練習中的重要性,一致公認這樣的呼吸是深層、深刻的,有利於身心健康。

如此,馬哈希以腹部為所緣具有一定意義,即便初期佛典沒有這樣說、這樣教,但漢傳佛典中已然有類似禪法,如天台智者大師在《摩訶止觀》說:「丹田是氣海,能鎖吞萬病;若止心丹田,則氣息調和。」──這顯然是受到道家、道教養生術影響,此外藏密氣功中亦有所謂「寶瓶氣功」,視腹腔為「寶瓶」,著重腹部來練氣。

丹田呼吸有諸多好處,除了從呼吸中覺知當下外,還可調理腹部和按摩內臟各個器官。在西方醫學研究中,亦有視腹部是人的「第二腦」(the second brain),[1]可知腹式呼吸法對身體有明顯好處,而且不只是身體,還有心靈。

進言之,以腹部起伏為所緣的好處,不只是呼吸觀照(「調息」),而且也迫使身體保持正直(「調身」),如此禪坐時所重視的「調身」、「調息」、「調心」三個向度,已滿足前兩者之要求,亦即進行腹式暨丹田呼吸的同時,已然是在「調身」、「調息」。而一旦身體、呼吸都趨於安穩,心靈亦漸次平靜,所謂「身安心安」、「心平氣和」(心息相依)即有此意,可知腹式呼吸值得被重視並多加練習。



[1] 可見Dr. Michael Gershon, The Second Brain: A Groundbreaking New Understanding of Nervous Disorders of the Stomach and Intestine.

業緣 vs. 命運

2017.6.19  Mon.
業緣 vs. 命運
佛教承襲古印度婆羅門教的「業說」,卻又有不同的理解,而特別強調「緣」的觀念;如此佛教的業報思想不是一種命定論,否定了種姓階級制度,而重視因緣條件的遷移變化,造就佛教特有的業緣說。

人生一切都是由「業緣」來決定,如印順法師在著作中,描述自己虛弱到幾近於垂死邊緣,卻又保住一命,而發出了「業緣未了死何難」的慨歎。

佛教說「業緣」,猶如中國人能講「命運」,這「命運」未必是一種命定、宿命,而同樣存在變數。「命」雖是天所賦予,命中注定,但「運」卻是人所能掌控的,操之在己,可以有不同運轉、運行的可能。

換言之,古人雖相信「生死有命,富貴在天」的天命觀,但也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盡人事,聽天命」,甚至有「人定勝天」、「有志者,事竟成」等諺語。

如此,佛教之業說蘊含因緣的推移變化,猶如中國哲人接受運勢轉圜可能的天命說,都沒有把「業」和「命」的概念說死,而認為是不可異、不可變的。

「緣」、「運」等都標示出「變」的可能。一如有多少磚塊、水泥和鋼筋等,決定了房子規模之大小,但是怎麼蓋、怎麼設計或善用,卻是可以自由發揮;甚至去爭取更多建材來蓋房,開創更多可能與發揮空間,而絕非一成不變的。

人雖不要過度自信,但也不需要缺乏信心,處處求神問卜、算命;「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人要相信自己,相信努力會帶來好的結果。一如中國人講「天道酬勤」,佛教也說「功不唐捐」,這都意味著我們是自己「業緣」與「命運」的主導者、開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