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一生中都會遇到許多無奈的事,特別是人與人之間的糾紛;這些事的發生往往「剪不斷、理還亂」,諸多負面情緒──不滿、責怪、辯解、爭鬥等夾雜其中,處理起來令人痛苦難受。然很多時候「靜默」反而是最佳的因應方式。
佛典說:「多聞聖弟子心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是謂得安隱住處。」可知一個修行人的心當是安和無諍的;相反的,一旦起了爭執計恨的心,那個當下即「惱壞如箭中」,身心苦惱不得安寧。
換言之,爭鬥的本身就是輸家,因為在過程中已不斷積累著負向能量;姑且不管勝負如何,這已對自己是一種傷害。如佛典說:「戰勝增怨敵,敗苦臥不安,勝敗二俱捨,臥覺寂靜樂。」亦即我勝敵敗,則增加他人對我的怨懟,擴大仇恨,而我敗敵勝,則因敗陣而苦不堪言;唯有捨去求勝求爭的心,才能安穩地感受寂靜的喜樂。
放下、捨離爭逐的心,表面上是吃虧、是弱者,但實際上是智者、是強者。因雖說是放下,實則是超越,不與對方一般見識,如此能懂得捨得放下的人,更顯示出高遠的心胸格局,乃是種智慧;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退步原來是向前」、「止謗莫若自修,息爭莫若無辯」等,意都在此。
如此「不爭之德」在佛法中屢屢強調,如佛典說:「若以諍止諍,至竟不見止;唯忍能止諍,是法可尊貴。」佛陀認為你爭我奪是世間人世俗心態的低劣反應,唯有忍而無諍,才是修行人高貴心靈的表現。因此,重視不爭或無諍的同時,所涉及到的德行即是「忍辱」,大乘佛法中再三強調此概念之重要。
「忍」是一門人生的學問,如佛教六度波羅蜜中「忍辱」列為其一,意味在菩薩道的修學路上,會有很多不得志、受辱的時候,甚至各種「莫須有」的污蔑都可能臨身,這個時候定力與耐心就顯得重要。如佛典中記載「說法第一」的富樓那尊者即是一例:
富樓那領受世尊法要、證得解脫,於是發願到西方輸盧那國修行度眾,然該國眾生兇惡暴烈,因此佛陀說:「如果他們辱罵你、詆毀你,你該如何自處?」富樓那回答:「這些輸盧那人真是善良,至少他們不會動手或丟石頭來傷害我。」佛陀又問:「如果他們動手或丟石頭來對付你,你又該如何?」富樓那回答:「這些人真的很善良,至少他們不會以刀、杖來傷害我。」佛陀又追問:「如果他們真的以刀、杖殺害你呢?」富樓那回答:「這些輸盧那人真是賢善智慧,能夠幫助我從朽敗之身中獲得解脫。」聽後,佛陀對富樓那之善修忍辱深表讚嘆,同意他前往輸盧那國度眾,而富樓那在當地說法深深地感動了人民的心,使大家合心齊力建立起道場,令佛法的種子在該國散播著。
富樓那受到屈辱,乃至生命的威脅,不改其說法度眾的願力,此忍辱的背後,不只是心地的柔軟慈悲,也是志節的勇猛堅毅,如此再怎麼頑固的眾生都會被懾服感化。可知,不爭而忍辱,絕不代表懦弱、失敗,而是如「悲願」等尊貴心靈的展現,同時也是「智慧」的呈顯。
如此,佛法一方面說忍辱、無諍,另一方面又說勇猛、精進,如六度波羅蜜在「忍辱」之後即標示出「精進」,意未著有所不爭、但又有所爭,不爭的是世俗功名利祿的成敗得失,爭的是福慧道業的功德圓滿。而中國人所說的「忍辱負重」、「路遙知馬力」等,都是要人發起長遠心、精進心,告訴人不需要爭一時的短暫成就,而要爭遠大、永恆的長久價值。同樣的,印度詩哲泰戈爾說:「人的歷史正耐心地等著受辱者的勝利。」(Man's history is waiting in patience for the triumph of the insulted man.)也有這個意思。
在人生各種磨難際遇中,都是在提醒我們要更堅強、也更柔軟,既要爭而不爭、也要不爭而爭。雖然「逆境」常讓人步履蹣跚,乃至舉步維艱,但佛教說:「逆增上緣」,意味著在逆境能夠讓一個人成長,而也必須在逆境中追求成長,如此「逆來順受」成了一種修養工夫及處世智慧。雖然這過程中極其辛苦、痛苦,但這就是人生,人生就是不免要面對十常八九的不如意的事。但總之,一方面若能忍辱、一方面又能精進,在柔剛軟硬間輾轉調適、辯證,相信各種難關考驗都將迎刃而解!
刊於靈山現代佛教月刊
2013年6月23日 星期日
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靈性與道德
「靈性」(spirituality)的提昇是所有宗教修行者的共同關注;或者說,宗教的共同處在於對「靈性」的關懷。然而,何謂「靈性」呢?其所指不是身體的強壯與心理的健康,卻關乎一個人更深層次、抽象的精神品質;此精神品質若以白話而言即是「靈魂」(soul),而以佛教來說,則可謂一個人「業」(karma)的淨化程度,所謂「三業清淨」、「貪瞋痴淡薄」等即是高度靈性的顯現。
在佛教中,既然「靈性」與「業」相關,因此「靈性」與「道德」(morality)、「美德」(virtue)等概念也緊密聯繫。但必須注意的,兩者間仍有一定之區別,意即有「靈性」的人不一定有「道德」;相對的,有「道德」的人也未必一定有「靈性」。或者,換個方式說,佛教的「聖者」,其雖是「聖者」,但他未必是世間評斷下所謂的「好人」;反之亦然。而此牽涉到佛教相關的倫理學暨哲學問題,以下即略作闡釋。
佛教的修行分「解脫道」與「菩薩道」,在解脫道上的聲聞行者勤修戒、定、慧三學,內心無欲無求,終至成為「入流」的佛教聖者,常住於清淨、光明和空靈中。但他們雖然「諸惡莫作」,卻未必「眾善奉行」;「眾善奉行」其中一個條件,亦在於「慈悲」的滋養,而這是菩薩所首重的(「大悲為上首」),但卻未必是羅漢。
易言之,菩薩不安、不忍及不捨眾生的苦難,因悲心而有種種道德行為,以濟世拔苦、利樂有情;相對的,阿羅漢安住於寂靜禪悅中,未必為他人苦難所動,所以他對於世間的善事善行興趣缺缺,若有也僅是隨緣度眾利他,主要仍以個人的解脫為目標。如此,大乘菩薩行者「不修深定」,即在對眾生苦痛保持較高的感知力和敏銳度,而不致「老僧入定」而無感於世間的一切。
聲聞行者以出世出離的解脫修行為主,而不以他人的苦痛作考量;但倫理學是一門關乎「他者」(the other)的學問,一個人的道德與否必須在「關係」中顯現,此包含人與人、人與物(動物和植物等)之間。如在人與人之間,依儒家倫理觀即有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五倫。相對的,聲聞行者著重出世修行,不復做俗世人情之間的考量照應,割愛辭親,棄絕人世間一切倫常關係,而力求捨離、超越。然而,這在傳統的儒者眼裡,失去做人應盡的義務本份,忘廢人倫之理,古來儒佛之爭即曾以此大力質疑、闢斥佛教。
聲聞佛教和儒家兩者間倫常觀的衝突,有待我們深入探索、比較,這裡僅是想指出一個要點,意即「靈性」與「道德」密切相關,但卻有所不同。一個佛教的阿羅漢雖是「靈性」高潔的聖人,但卻未必是重視「道德」善行的好人,此乍看之下似有違常理,但這卻是聲聞佛教的特色之一,佛教的出世解脫即是要超越一切善惡,擺脫世間對錯、是非、好壞等的二元對立,不落於世俗邊見而起分別執著。
事實上,不只佛教會認為「靈性」與「道德」兩者是不同的,其它宗教或也如此。例如「真善美聖」四個字是輔仁大學的校訓,而由於是天主教創辦的學校,因此在「真善美」外,另有「神聖」的追求;其中「善」與「聖」的分立,亦可見「道德」與「靈性」兩者有別。而此四個字就佛教而言,「真善美」屬世間共法(人天乘),任何仁人志士皆心嚮往之,而「聖」是出世間法,唯關心涅槃解脫的行者追求之。而如何統合「善」與「聖」的修行,此可謂大乘菩薩道的關切所在。
大乘菩薩道的修學重視「勝義諦」與「世俗諦」的二諦圓融,在出世間空性智慧的照朗下,輾轉辯證於世間各種二元關係,使能既出世又入世,即真即俗;如此,大乘佛法不只重視靈性價值,而且深富道德理想,不僅要成為聖者,同時也要是一個好人。如「人間佛教」所說的,人間菩薩乃是「即人成佛」,以人成而佛成,意味著在道德理想的實踐中達成靈性的完滿!(本文刊於靈山現代佛教月刊「四念處專欄」)
在佛教中,既然「靈性」與「業」相關,因此「靈性」與「道德」(morality)、「美德」(virtue)等概念也緊密聯繫。但必須注意的,兩者間仍有一定之區別,意即有「靈性」的人不一定有「道德」;相對的,有「道德」的人也未必一定有「靈性」。或者,換個方式說,佛教的「聖者」,其雖是「聖者」,但他未必是世間評斷下所謂的「好人」;反之亦然。而此牽涉到佛教相關的倫理學暨哲學問題,以下即略作闡釋。
佛教的修行分「解脫道」與「菩薩道」,在解脫道上的聲聞行者勤修戒、定、慧三學,內心無欲無求,終至成為「入流」的佛教聖者,常住於清淨、光明和空靈中。但他們雖然「諸惡莫作」,卻未必「眾善奉行」;「眾善奉行」其中一個條件,亦在於「慈悲」的滋養,而這是菩薩所首重的(「大悲為上首」),但卻未必是羅漢。
易言之,菩薩不安、不忍及不捨眾生的苦難,因悲心而有種種道德行為,以濟世拔苦、利樂有情;相對的,阿羅漢安住於寂靜禪悅中,未必為他人苦難所動,所以他對於世間的善事善行興趣缺缺,若有也僅是隨緣度眾利他,主要仍以個人的解脫為目標。如此,大乘菩薩行者「不修深定」,即在對眾生苦痛保持較高的感知力和敏銳度,而不致「老僧入定」而無感於世間的一切。
聲聞行者以出世出離的解脫修行為主,而不以他人的苦痛作考量;但倫理學是一門關乎「他者」(the other)的學問,一個人的道德與否必須在「關係」中顯現,此包含人與人、人與物(動物和植物等)之間。如在人與人之間,依儒家倫理觀即有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五倫。相對的,聲聞行者著重出世修行,不復做俗世人情之間的考量照應,割愛辭親,棄絕人世間一切倫常關係,而力求捨離、超越。然而,這在傳統的儒者眼裡,失去做人應盡的義務本份,忘廢人倫之理,古來儒佛之爭即曾以此大力質疑、闢斥佛教。
聲聞佛教和儒家兩者間倫常觀的衝突,有待我們深入探索、比較,這裡僅是想指出一個要點,意即「靈性」與「道德」密切相關,但卻有所不同。一個佛教的阿羅漢雖是「靈性」高潔的聖人,但卻未必是重視「道德」善行的好人,此乍看之下似有違常理,但這卻是聲聞佛教的特色之一,佛教的出世解脫即是要超越一切善惡,擺脫世間對錯、是非、好壞等的二元對立,不落於世俗邊見而起分別執著。
事實上,不只佛教會認為「靈性」與「道德」兩者是不同的,其它宗教或也如此。例如「真善美聖」四個字是輔仁大學的校訓,而由於是天主教創辦的學校,因此在「真善美」外,另有「神聖」的追求;其中「善」與「聖」的分立,亦可見「道德」與「靈性」兩者有別。而此四個字就佛教而言,「真善美」屬世間共法(人天乘),任何仁人志士皆心嚮往之,而「聖」是出世間法,唯關心涅槃解脫的行者追求之。而如何統合「善」與「聖」的修行,此可謂大乘菩薩道的關切所在。
大乘菩薩道的修學重視「勝義諦」與「世俗諦」的二諦圓融,在出世間空性智慧的照朗下,輾轉辯證於世間各種二元關係,使能既出世又入世,即真即俗;如此,大乘佛法不只重視靈性價值,而且深富道德理想,不僅要成為聖者,同時也要是一個好人。如「人間佛教」所說的,人間菩薩乃是「即人成佛」,以人成而佛成,意味著在道德理想的實踐中達成靈性的完滿!(本文刊於靈山現代佛教月刊「四念處專欄」)
欲望與自由
在阿含佛典中,「無明」與「愛染」是眾生之所以生死流轉的根本原因,如經上說:「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即是此理。而此一貪執的情景,經上以狗繫於柱子作喻,一旦繫縛不斷,這條狗就長夜繞柱而轉,不得解脫;欲望之令人牽絆掛礙,由此可見一斑。
在現代的教育中,很少去思考「欲望」的問題,然而欲望往往是影響行為趨向的關鍵因素;而佛教思想即是對人類的欲望提出最真切的反思。換言之,當今西方的倫理學暨法政哲學等科目,試圖為人類追求欲望提供一合理的規範機制,以保障個人欲望的滿足而無損於他人的利益;此從西方文化傳統重個體性,重權利、義務關係的探討可知。但佛教哲學卻直接面對欲望的本質或特質,思考人類從私欲中超拔的可能。如此,直接地面對欲望問題可說是治本,而不僅是治標,而這也成為佛教思想對現代人心重要的啟發之一。
達賴喇嘛四歲即被認證為靈童轉世,開始一生出家修道的生涯。曾有西方人坦直地問達賴喇嘛,他身為出家人,難道對異性毫不感興趣?達賴喇嘛沒有正面回答,但卻用了一個巧妙的比喻作為回應:「當你身上某一個地方覺得癢的時候,抓一抓它或許會覺得舒服;但如果都不癢的時候,那不是件更美好的事?」是的,人正因為有欲望,才需要發洩,然而當欲望淡薄或不存在時,自然沒有所謂「抓癢」的問題。因此,佛教認為情欲的問題,在於身心欠缺柔軟、安定,意念不夠清淨,對外境的離執力不足,於是心隨境轉,而容易處處起貪執。
然而,欲望的遣除談何容易?於是,當「人欲」敵不過「天理」時,才知道修道原來是件艱困的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走得平順的。欲望好比刀口上的蜜,特別是色欲或情欲,我們可以想像、感受到她的甜美,但一不小心也讓自己置身險境之中,把自己和別人弄得相當困窘。如諸多名人常因婚外情的揭發、曝光,被認為私生活不檢,或而道歉、或而黯然下台,弄得相當不堪。但是我們仍舊樂此不疲,情欲就是如此使人牽繫。
究竟人是要去追求無窮的欲望,還是要學習克服一個欲望?佛教即是對人類欲求不滿提出警醒,使我們思索欲望的問題,並思考無欲的可能,使不再被欲望所奴役而成其奴隸,而能做自己的主人,進而得大自在、大解脫。而這不只是佛教,道家暨老子哲學亦復如此,如老子所說的「無為」、「無欲」、「不爭」、「為道日損」、「見素抱樸、少私寡欲」、「去甚,去奢,去泰」、「知足之足常足矣」、「知足者富」、「知足不辱」、「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難得之貨,令人行妨」等觀念,也在於此。
就佛教思想而言,一個欲望深重的人沒有自由或自由意志(free will)可言,他是被他的生理和心理所制約的(conditioned),他無法自主,必須「不得不」的順著習性和業力而行事,因此佛典才會以「繫縛」來說明這樣的狀態,而這樣的結果就是長夜輪迴、隨業流轉。想對的,「歇即菩提」、「無欲則剛」、「人到無求品自高」,當心中私欲淡薄,我們將不再軟弱、不安,而較能自由地做出正確的選擇,做該做的事,不因欲望的涉入而盤算一己的利害得失;如此人與人之間單純互動的美感將一直存在,解脫自在的生命才得以實現!
(本文刊於靈山現代佛教月刊「四念處專欄」)
在現代的教育中,很少去思考「欲望」的問題,然而欲望往往是影響行為趨向的關鍵因素;而佛教思想即是對人類的欲望提出最真切的反思。換言之,當今西方的倫理學暨法政哲學等科目,試圖為人類追求欲望提供一合理的規範機制,以保障個人欲望的滿足而無損於他人的利益;此從西方文化傳統重個體性,重權利、義務關係的探討可知。但佛教哲學卻直接面對欲望的本質或特質,思考人類從私欲中超拔的可能。如此,直接地面對欲望問題可說是治本,而不僅是治標,而這也成為佛教思想對現代人心重要的啟發之一。
達賴喇嘛四歲即被認證為靈童轉世,開始一生出家修道的生涯。曾有西方人坦直地問達賴喇嘛,他身為出家人,難道對異性毫不感興趣?達賴喇嘛沒有正面回答,但卻用了一個巧妙的比喻作為回應:「當你身上某一個地方覺得癢的時候,抓一抓它或許會覺得舒服;但如果都不癢的時候,那不是件更美好的事?」是的,人正因為有欲望,才需要發洩,然而當欲望淡薄或不存在時,自然沒有所謂「抓癢」的問題。因此,佛教認為情欲的問題,在於身心欠缺柔軟、安定,意念不夠清淨,對外境的離執力不足,於是心隨境轉,而容易處處起貪執。
然而,欲望的遣除談何容易?於是,當「人欲」敵不過「天理」時,才知道修道原來是件艱困的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走得平順的。欲望好比刀口上的蜜,特別是色欲或情欲,我們可以想像、感受到她的甜美,但一不小心也讓自己置身險境之中,把自己和別人弄得相當困窘。如諸多名人常因婚外情的揭發、曝光,被認為私生活不檢,或而道歉、或而黯然下台,弄得相當不堪。但是我們仍舊樂此不疲,情欲就是如此使人牽繫。
究竟人是要去追求無窮的欲望,還是要學習克服一個欲望?佛教即是對人類欲求不滿提出警醒,使我們思索欲望的問題,並思考無欲的可能,使不再被欲望所奴役而成其奴隸,而能做自己的主人,進而得大自在、大解脫。而這不只是佛教,道家暨老子哲學亦復如此,如老子所說的「無為」、「無欲」、「不爭」、「為道日損」、「見素抱樸、少私寡欲」、「去甚,去奢,去泰」、「知足之足常足矣」、「知足者富」、「知足不辱」、「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難得之貨,令人行妨」等觀念,也在於此。
就佛教思想而言,一個欲望深重的人沒有自由或自由意志(free will)可言,他是被他的生理和心理所制約的(conditioned),他無法自主,必須「不得不」的順著習性和業力而行事,因此佛典才會以「繫縛」來說明這樣的狀態,而這樣的結果就是長夜輪迴、隨業流轉。想對的,「歇即菩提」、「無欲則剛」、「人到無求品自高」,當心中私欲淡薄,我們將不再軟弱、不安,而較能自由地做出正確的選擇,做該做的事,不因欲望的涉入而盤算一己的利害得失;如此人與人之間單純互動的美感將一直存在,解脫自在的生命才得以實現!
(本文刊於靈山現代佛教月刊「四念處專欄」)
佛法身心立場之初步反思
在心靈哲學派別中,有所謂的身心二元論(mind-body dualism),而且一直是哲學史中的重要主張,其或以靈肉、形神等之詞彙來出現。而身、心二分在一般人認知中也視為是理所當然的,在佛教裡也接受此區分,如佛典中說「身苦患,心不苦患」一語,即是以身、心對舉來作表達。包括在佛典中,也常以名(nāma)和色(rūpa)之詞語,代表一個有情的整體,而接近於身心之二分。
然而,佛教以身心二分來表達觀點,是否意味著佛教是身心二元論的主張者?特別是,佛教是否主張在身體之外有一超越的心靈(乃至靈魂)存在?如果不是,其對身心問題的看法又是如何?
事實上,除身、心二分外,佛教也以色、受、想、行、識之「五蘊」表達有情的狀態;若初步的說,其中「色」屬身,而「受、想、行、識」屬心。此外,佛教常說的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或「六入」,也可以說另一種形式的身心分法,其中「眼、耳、鼻、舌、身」屬身,而「意」屬心。而在《阿含經》中,亦以識、名色如束蘆之相依相待說明身心之整體。
可知,身心的二分並不是絕對的,而主要是概念指稱的權巧施設,乃是暫時性的言說方便;其間的義理即牽涉到「假名」、「俗諦」等理論。而且,如果以西方靈、肉二分來理解佛教的身心觀,認定肉體外有獨存的靈魂存在,走向實體主義的說法,此觀點更是初期佛教所不能接受的。此外,若認為除身體和大腦之外,無所謂的心靈存在,而近於現代心理學中的行為主義的觀點,這又不是初期佛教所肯定的。換言之,佛法乃在「即蘊計我」與「離蘊計我」中,表達出「不即不離」的中道觀點。
此「不即不離」的關係,若用一幅畫所構成的顏料與它呈顯的美作比喻,或可比擬。意即,若說一幅美麗的畫,它不過是一堆顏料的排列組合而成,把「美」化約成物質性的素料而已,此近於唯物論(physicalism)的立場,乃是一般人常識上難以接受的。相反的,如果離開色料素材的構圖,而有所謂的一幅畫的「美」存在,這也是難以成立的。如此,「藉畫表美」,大致表達出佛教對於身和心的觀點,佛教即是要我們透過身心的修行,而達超凡入聖之境,從身體的道德行為以及私欲的超克,淨化與提昇心性、性靈,即所謂的「藉假修真」。
初期佛教認為,「無明」乃是對五蘊的不如實知;相對的,如實知五蘊即是佛法主張的修行,也因此身受心法的「四念住」修行,重點即在於觀照五蘊。一旦洞見五蘊身心的實相,則是解脫的聖者。而解脫的聖者之所以得自在解脫,乃在於他的心靈和精神是自由的,不受制於身體而決定他的苦樂。因此,聖者雖然有身體的病痛和走向死亡的一天,但卻是「痛而不苦」,而能「以心制身」。相對的,凡夫卻常是「以身制心」,由身體的享受的多少,來決定心理的苦樂。而往往凡夫此一習氣愈重,則靈性愈少,偏向於「動物性」,如此苦樂與幸福感取決於生理欲望的滿足程度,甚而不惜違反人倫道德,作出傷天害理之事。
總之,佛教身心二分的觀點,不代表佛教即是身心二元論,而主要是概念上的方便認知所作的區分;重點在於如何透過身心的修鍊,使心的自由度提高,不受生理、身體的欲望來制約,反而能藉這個臭皮囊從事高尚的道德行為,最後達到滅苦的境界,獲得生命圓滿的解脫。(佛教慈濟大學 宗教與人文研究所 助理教授 林建德)
(本文刊於靈山現代佛教月刊「四念處專欄」)
然而,佛教以身心二分來表達觀點,是否意味著佛教是身心二元論的主張者?特別是,佛教是否主張在身體之外有一超越的心靈(乃至靈魂)存在?如果不是,其對身心問題的看法又是如何?
事實上,除身、心二分外,佛教也以色、受、想、行、識之「五蘊」表達有情的狀態;若初步的說,其中「色」屬身,而「受、想、行、識」屬心。此外,佛教常說的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或「六入」,也可以說另一種形式的身心分法,其中「眼、耳、鼻、舌、身」屬身,而「意」屬心。而在《阿含經》中,亦以識、名色如束蘆之相依相待說明身心之整體。
可知,身心的二分並不是絕對的,而主要是概念指稱的權巧施設,乃是暫時性的言說方便;其間的義理即牽涉到「假名」、「俗諦」等理論。而且,如果以西方靈、肉二分來理解佛教的身心觀,認定肉體外有獨存的靈魂存在,走向實體主義的說法,此觀點更是初期佛教所不能接受的。此外,若認為除身體和大腦之外,無所謂的心靈存在,而近於現代心理學中的行為主義的觀點,這又不是初期佛教所肯定的。換言之,佛法乃在「即蘊計我」與「離蘊計我」中,表達出「不即不離」的中道觀點。
此「不即不離」的關係,若用一幅畫所構成的顏料與它呈顯的美作比喻,或可比擬。意即,若說一幅美麗的畫,它不過是一堆顏料的排列組合而成,把「美」化約成物質性的素料而已,此近於唯物論(physicalism)的立場,乃是一般人常識上難以接受的。相反的,如果離開色料素材的構圖,而有所謂的一幅畫的「美」存在,這也是難以成立的。如此,「藉畫表美」,大致表達出佛教對於身和心的觀點,佛教即是要我們透過身心的修行,而達超凡入聖之境,從身體的道德行為以及私欲的超克,淨化與提昇心性、性靈,即所謂的「藉假修真」。
初期佛教認為,「無明」乃是對五蘊的不如實知;相對的,如實知五蘊即是佛法主張的修行,也因此身受心法的「四念住」修行,重點即在於觀照五蘊。一旦洞見五蘊身心的實相,則是解脫的聖者。而解脫的聖者之所以得自在解脫,乃在於他的心靈和精神是自由的,不受制於身體而決定他的苦樂。因此,聖者雖然有身體的病痛和走向死亡的一天,但卻是「痛而不苦」,而能「以心制身」。相對的,凡夫卻常是「以身制心」,由身體的享受的多少,來決定心理的苦樂。而往往凡夫此一習氣愈重,則靈性愈少,偏向於「動物性」,如此苦樂與幸福感取決於生理欲望的滿足程度,甚而不惜違反人倫道德,作出傷天害理之事。
總之,佛教身心二分的觀點,不代表佛教即是身心二元論,而主要是概念上的方便認知所作的區分;重點在於如何透過身心的修鍊,使心的自由度提高,不受生理、身體的欲望來制約,反而能藉這個臭皮囊從事高尚的道德行為,最後達到滅苦的境界,獲得生命圓滿的解脫。(佛教慈濟大學 宗教與人文研究所 助理教授 林建德)
(本文刊於靈山現代佛教月刊「四念處專欄」)
信仰之意義
佛典中視「四念處」之修行為通往解脫「唯一的道路」;或者說,邁向解脫的過程中,必包含念處之修行,而為修證解脫所共通必經之路。然而,對於念處修行未必相應的眾生而言,佛教也施設各種不同的法門,來增強他們的信仰和信心,以接引他們走向佛道,佛法稱此為「方便」。
「方便」乃是相對「真實」或「究竟」而言,中國佛教則慣以「權」、「實」稱之。但是,方便、究竟之區分未必是如此絕對的,因為教法常是面對不同根機的眾生而施設、開演的,倘若有人在方便教法中,深受利益,生命得到安頓和光明,如此的教法對他而言即是究竟的。相對的,佛典所認定的究竟教法,對某些人產生不了作用,雖契理但卻契不了機,如此的究竟教法仍是枉然,倒不如從方便法中領受實質的好處。
因此,從「實用」(pragmatic)的觀點,來考慮信仰的需求和價值也是相當重要的。十七世紀法國哲學家柏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的上帝論證,即是從實用觀點來著眼,鼓吹「寧信其有,不信其無」,以下賭注的方式來述說對上帝的信仰,而認定是一穩賺不賠的選擇。柏斯卡在《思想錄》論證說:假如上帝存在,而如果選擇的是相信,就會得到一切;而即便上帝不存在,你都不會有什麼損失。但如果不相信上帝,而上帝真的存在,就會失去一切,將於死後下地獄。所以權衡利弊,我們最好相信上帝的存在,而不必遲疑上帝的存在。
雖然柏斯卡論證有諸多待商榷的空間,但如此的賭注論證,不能否認的,也有其道理存在。而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運用相似的思維在面對各種情境或考驗。例如說,我們常告訴人要抱持樂觀的態度,多作正面或正向思考(positive thinking),如此鼓勵樂觀、積極思考,即是要人往最好、最佳的情景去設想。如一個已是癌末的病人,醫生宣告他只剩三個月可活,醫生所說的可能是依經驗法則所判定的結果;然而,如果病人不就此屈服,抱著永不放棄的心境,一息尚存就奮戰不懈,如此的信心不也是一種信仰的體現?
所以抱持「樂觀」的生活態度,作用亦在於此,此樂觀的態度即可說是一種信仰、信心的力量。況且,世事難料、人生無常,生命中任何的一個選擇或決定,多少也可視為是一種賭注,倘若我們樂觀以對,看待及接受所有的因緣都是好因緣,則內心的安心、安定之感也會升起。同樣地,佛教方便教法的施設及應用,可說也是以正向、樂觀的方式,來看待自己的人生及生命;如去設想自己有一顆美好的心,此心具備著覺悟的能力,如此將使信心增強,提供面對生命苦難的勇氣。
此以想像的方式在心中作設想,乃至建立信仰,在佛教中稱為「假想觀」。相對於假想觀,佛教有所謂的「真實觀」,即是著重經驗事實而成的信仰,重視如實現象的認識;而假想觀則是透過想像來強化信念,以增進力量。例如,自心作佛、心性本淨可說是一種假想觀,而這種假想觀,乃是適應不同根器的人而發展起來,多少也可視為是「信行人」在佛教修行上的傾向,也可說是某種權巧方便的運用,其中重點在於信仰者實踐多少,並如何讓生命因之而淨化和昇華。
總之,因應不同眾生的需求,佛法開展出不同的信仰模式,這之間但問受益與否,而無所謂高下之分;只要不是迷信,能帶來正向光明的力量,使人實際受益,即便是假想所建立的信仰,皆是可以接受並鼓勵的。如此,信仰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沒有什麼好壞、對錯之別。如果一個人,在信仰後比信仰前過得更寧靜、自信與自在,使人感受到溫暖與安祥,生命洋溢著喜樂,則這樣的信仰本身即具意義!(佛教慈濟大學 宗教與人文研究所 助理教授 林建德)
(本文刊於靈山現代佛教月刊「四念處專欄」)
「方便」乃是相對「真實」或「究竟」而言,中國佛教則慣以「權」、「實」稱之。但是,方便、究竟之區分未必是如此絕對的,因為教法常是面對不同根機的眾生而施設、開演的,倘若有人在方便教法中,深受利益,生命得到安頓和光明,如此的教法對他而言即是究竟的。相對的,佛典所認定的究竟教法,對某些人產生不了作用,雖契理但卻契不了機,如此的究竟教法仍是枉然,倒不如從方便法中領受實質的好處。
因此,從「實用」(pragmatic)的觀點,來考慮信仰的需求和價值也是相當重要的。十七世紀法國哲學家柏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的上帝論證,即是從實用觀點來著眼,鼓吹「寧信其有,不信其無」,以下賭注的方式來述說對上帝的信仰,而認定是一穩賺不賠的選擇。柏斯卡在《思想錄》論證說:假如上帝存在,而如果選擇的是相信,就會得到一切;而即便上帝不存在,你都不會有什麼損失。但如果不相信上帝,而上帝真的存在,就會失去一切,將於死後下地獄。所以權衡利弊,我們最好相信上帝的存在,而不必遲疑上帝的存在。
雖然柏斯卡論證有諸多待商榷的空間,但如此的賭注論證,不能否認的,也有其道理存在。而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運用相似的思維在面對各種情境或考驗。例如說,我們常告訴人要抱持樂觀的態度,多作正面或正向思考(positive thinking),如此鼓勵樂觀、積極思考,即是要人往最好、最佳的情景去設想。如一個已是癌末的病人,醫生宣告他只剩三個月可活,醫生所說的可能是依經驗法則所判定的結果;然而,如果病人不就此屈服,抱著永不放棄的心境,一息尚存就奮戰不懈,如此的信心不也是一種信仰的體現?
所以抱持「樂觀」的生活態度,作用亦在於此,此樂觀的態度即可說是一種信仰、信心的力量。況且,世事難料、人生無常,生命中任何的一個選擇或決定,多少也可視為是一種賭注,倘若我們樂觀以對,看待及接受所有的因緣都是好因緣,則內心的安心、安定之感也會升起。同樣地,佛教方便教法的施設及應用,可說也是以正向、樂觀的方式,來看待自己的人生及生命;如去設想自己有一顆美好的心,此心具備著覺悟的能力,如此將使信心增強,提供面對生命苦難的勇氣。
此以想像的方式在心中作設想,乃至建立信仰,在佛教中稱為「假想觀」。相對於假想觀,佛教有所謂的「真實觀」,即是著重經驗事實而成的信仰,重視如實現象的認識;而假想觀則是透過想像來強化信念,以增進力量。例如,自心作佛、心性本淨可說是一種假想觀,而這種假想觀,乃是適應不同根器的人而發展起來,多少也可視為是「信行人」在佛教修行上的傾向,也可說是某種權巧方便的運用,其中重點在於信仰者實踐多少,並如何讓生命因之而淨化和昇華。
總之,因應不同眾生的需求,佛法開展出不同的信仰模式,這之間但問受益與否,而無所謂高下之分;只要不是迷信,能帶來正向光明的力量,使人實際受益,即便是假想所建立的信仰,皆是可以接受並鼓勵的。如此,信仰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沒有什麼好壞、對錯之別。如果一個人,在信仰後比信仰前過得更寧靜、自信與自在,使人感受到溫暖與安祥,生命洋溢著喜樂,則這樣的信仰本身即具意義!(佛教慈濟大學 宗教與人文研究所 助理教授 林建德)
(本文刊於靈山現代佛教月刊「四念處專欄」)
身的觀照
佛法中的「四念住」修行法門,被認為是佛陀時代各聖弟子阿羅漢們所致力修持的。此四念住是分別對個人的身體、感受、心態、觀念(即身、受、心、法)的觀照和覺察,其中「身念住」的修行是最初步的,透過對身體狀態的觀察,如肌肉緊張、局部疼痛或麻癢等,一一覺知,讓身心達到鬆柔明覺。此如經中所說:「比丘在日常生活中,對於身體必須專注明察、精進警覺、念念分明,則能袪除貪欲、憂苦和悲痛。」
試論「法念處」的修學
四念處中的「法念處」,以簡明的觀念來理解,可謂「法之憶念」;其中的「法」含意雖深遠廣泛,卻不離佛教的基本教理,即緣起、苦、空、無常、無我等,而「法念處」的修學,即時時把佛教的核心觀念放在心上,使能以佛法知見來引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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