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 星期四

輪迴存在

2017.7.2  Sun.
輪迴存在
探討是否有輪迴,猶如討論上帝是否存在一樣?事實上,有或存在(being)概念本身在哲學上即富有爭議,到底什麼稱之為存在呢?必須符合什麼樣的條件稱之為存在?例如是否一定要看得見、摸得著(即人類感官可經驗範疇)的才是所謂的存在呢?

上帝是否存在從中世紀哲學以來即有諸多論辯,佛教基本上承認這些「超自然」存在的真實,各方神祇、各種精靈鬼魅亦都予以承認,認為一般人無法知覺並不代表沒有。

對於知識的取得,佛教分有現量、比量和聖言量(又稱至教量)三種,其中又以現量為優先,比量次之,聖言量又次之。[1]輪迴的認識亦然,可透過直接經驗的現量,如在特有宗教經驗中(如禪觀)中,知覺輪迴的事實,以「眼見為憑」取得第一手認識;再如聖言量相信經典記載的權威性以及他人所言不虛;[2]或者是藉由比量來推知其存在。

如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 ~ 1804)可說以「比量」來推定上帝存在。他認定上帝存在、靈魂不朽和意志自由是三種「懸設」(postulates),未必可依靠純粹理性或任何經驗來證明,只在道德實踐中推知其真實性。意即,康德認為我們必須用自由意志來引領我們過道德生活,即使道德並沒有讓人在此生中實現正義,善有善報,但因為靈魂不朽,我們將在未來得到來自上帝的回饋,上帝是正義的最終裁決者。

與此類似的推敲過程,如佛教根據十二因緣的機制,指出人被愚癡、瞋恨和貪婪蒙蔽心念(「思」)造作了惡業;由於這樣的業會在未來累生累世中一直跟隨,得所應得、報所應報,導致了無止盡的生死循環,稱之為輪迴(saṃsāra)。我們姑可以下表把康德和佛教倫理學作個簡要對照如下:
康德的倫理學
佛教的倫理學
自由意志
(cetanā)
上帝存在
業力(karma
靈魂不朽
輪迴(saṃsāra





前文提到輪迴不能「太談」,在於輪迴未必全是一種描述性知識,輪迴除了事實陳述,更重要的是價值的指引、導向。亦即什麼是輪迴?如何解脫輪迴?是兩種不同的問題,分屬「知道什麼」(know-what)與「知道如何」(know-how)的提問,佛陀主要關心的是後者。所以我們應當從實踐及道德(「業」)的層次去認識輪迴存在的意義。

相關文章 再談業與輪迴


[1]此可見K. N. Jayatilleke之名作Early Buddhist Theory of Knowledge以及達賴喇嘛為 Chris Impey, Humble before the Void一書所寫之序。
[2]一如我們都沒有上過月球,但我們仍知道月球沒有重力,依然相信科學家所言為真;除科學知識外,諸多歷史知識亦然,都是有賴於權威之信靠。

不『教』,何以別乎?

2017.7.1  Sat.
不『教』,何以別乎?
小時候我們家經濟狀況不算好,記得三十年前我讀小學時,穿的布鞋都是路邊攤上的便宜貨(大概五十元一雙),但那時我的同學已有人穿耐吉/Nike、愛迪達/Adidas、美津濃/MiznunoPuma等名牌鞋,相形之下大為失色,讓我時感自卑。不過,勤儉的家風使我們三個孩子都不亂花錢,也養成了儲蓄的習慣。

又例如我母親是童養媳,從小燒菜作飯膩了,常常是「快煮」解飢,三個小孩常是「隨遇而吃」,卻也甘之如飴。相對的,我認識朋友家中是開餐館的,父母親廚藝很好,他們的舌根味覺便比一般人敏銳許多,因此若非一定的美味佳餚,他是無法下嚥的。

當父母容易,但當好父母卻異常困難。當父母只要具有生殖能力,做到生物學上的「雌雄合體」,就能繁衍下一代;然而要做好父母,當成功的父母,不免要多方學習、多所琢磨。

現代父母親多半扮演「孝子」、「孝女」角色,對小孩百依百順予取予求,如此小孩一切的獲取不太會珍惜感恩,反而視為理所當然,弱化了他們生命的靭性,甚至養成嬌縱習氣。相反的,「由儉入奢易,由奢返儉難」,在艱困環境中成長的孩子,往往有簡樸的性格與美好的夢想。

新聞報導不少「富二代」小孩,皆是因嬌生慣養步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像性侵多名女子逞己獸慾的李宗瑞、開著高貴名車酒駕肇事的「葉少爺」、狂歡過度使女模吸毒致死的「土豪哥」等,這些年輕人會有今日下場,父母親要負一半以上的責任,「愛之適足以害之」,爸媽亦造就了今日的他。

甚至,殺父弒母的新聞屢見不鮮,如不久前看到「逆子」爭產引爆瓦斯,父母、孩子皆同歸於盡,去年還有人除夕夜放火欲燒光全家,而造成六死的家庭慘案。如此恩將仇報固然是人神共憤,但「清官難斷家務事」,「逆子」的背後或有許多不為人知的秘辛(如可能是父母親長期偏心的結果),而父母多少亦難辭其咎。

看到此等人倫悲劇,令人心深感慨,也警惕著自己「養子不教父之過」;可知當好父母不是只有「給」,還有「教」。孔子《論語》中給現代父母的啟示,或可以下示之:「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教』,何以別乎?」──教育比起生育和養育而言,重要性不言可喻也!

2017年7月2日 星期日

布施中看見慈悲

2017.6.30  Fri.
布施中看見慈悲
菩薩六度萬行中「布施」排列首位,「布施」在佛典分有「財施」、「無畏施」、「法施」三類,此或可分別對應到身、心、靈三個不同面向;亦即「財施」是物質性的給予,「無畏施」是心理的陪伴,給予安定力量使不再害怕恐懼,而「法施」則是給予靈性的指引,依佛法的正知正見導向解脫正途,離苦得樂。

菩薩要「悲智雙運」,行六度萬行或六度波羅蜜,其中六度對應到「慈悲」,唯屬「布施」最為關鍵,「布施」排在首位不是沒有道理的,直接或間接相契於「慈悲」。或可說,「慈悲」是一抽象的觀念、心態,而以「布施」為具體的行為實踐,從給予和付出中體現出菩薩的「慈悲」

「布施」是一種給予,一切形式的給予都可說是「布施」,以展現對他人的慈愛,對眾生的溫情關懷,傳達出利他精神。這樣的給予不拘任何方式,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甚至沒有錢、沒有力,亦可獻上虔誠祝福之心,如此祝福也可當作一種「布施」形式。

可知,任何對他人的好,有利於他人的善行,都可視為是「布施」,乃至善念的本身也可為一種「布施」。再例如菩薩之退讓、讓步,也可當作是「布施」,把原先認為屬於你的,主動的讓利、贈與,不與之計較相爭。

總之,菩薩「慈悲」的修行以「布施」為要,從給予中縮小自我,擴大胸懷,菩薩之大丈夫格局亦由斯可見。

中醫不科學?!

2017.6.29  Thurs.
中醫不科學?!
在西方文明主導的現代世界,凡事講求科學,以科學的理論與方法馬首是瞻,來打量一切、權衡一切,包括東方傳統的知識觀念,以此認定東方所傳授的都不科學而多方貶抑,中醫即是一例。為求因應,有的迎合西醫客觀實證方法,標榜「科學中醫」,有的依著師承老路,透過師徒間之「心領神會」來傳承古老的醫術技法。

事實上,中醫不科學,在於中醫是一門哲學,屬於「廣義國學」的一類,背後充滿中國哲學的思想及內涵,如易學和道家中的道、太極、陰陽兩儀、五行、氣、八卦、天人合一等哲學概念。

羅素(Bertrand Russell)在《西方哲學史》緒論中提到哲學、神學與科學三種學科的區分。哲學乃是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的學問,如神學一樣思索確切知識所不能肯定之事,又如同科學一樣訴諸人類理性而非訴之於權威。就羅素而言,一切確切的知識屬於科學,超乎確切知識之外的教示屬於神學,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還有一片雙方攻擊的無人之域,這就是哲學。

在我看來,中醫是一門哲學,但不會違背科學與宗教,其既有物質面向的探索,也有性靈層次的關懷。換言之,中醫以身體為關注的起點,卻又不限於身體,還包括心理層次的修煉與靈性體驗等,甚至涉及長生不老乃至永生等課題。

「五四」以來,中醫科不科學的問題在學界多方論戰,未必有明確答案,但是不科學就一定不好嗎?相對的,哲學才是更高人生智慧的窮究,畢竟科學難以回答意義和價值等問題,而主要仍在物質層次的摸索。因此中醫之不科學,意味著中醫不只是科學,而可當作是一種「譽」(褒)而未必是「毀」(貶),不把中醫給「做小」了。相對的,科學主義(scientism)的困境與局限,才是更值得吾人省思乃至批駁的。[1]



[1] 科學主義已受到各方反思及挑戰,例如Richard N. Williams and Daniel N. Robinson (eds.), Scientism: the New Orthodoxy, London: Bloomsbury, 2016.

年金改革重省「公教分流」之可能

2017.6.28  Wed.
年金改革重省「公教分流」之可能
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法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人員改革在即,日前有多位頂大校長、教授齊聲爭取高教退休福利,盼能為台灣網羅及挽留優秀學者形成誘因,以免高教人才大舉流失。

誠然,珍惜優秀研究人才,讓他們根留台灣,如此台灣才有更大發展潛勢。但現行公教退休待遇是「齊頭式平等」,不管高教人員研究表現優異與否,退休待遇卻都是一樣的。然而,優渥的高教退休福利,如超高所得替代率,應僅限於特殊人才而已,而不是一視同仁全體適用。

甚至,教育部暨高教單位當考慮「公教分流」的可能,讓公立機構的研究人員未必比照公務員,高教系統獨立於公務員體系之外;這樣的好處在於:
一、倘若薪資發放有更大彈性,可促使我國研究更具競爭力,帶動高教進步,有利於台灣的大學在世界上的排名。
二、研究上論功計酬較符合公平原則,而不是所有學者吃「大鍋飯」薪水齊一,而衡之以不同教研能力及學術貢獻度。
三、一般公務員奉公守法,依法行政,但學者從事研究工作需要的是創新與創意(如胡適所說「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因此要求學者在心態上如公務員般中規中矩,似難以有大膽或重大創發。
四、研教人員不再受限於公務員相關規定,研究經費的取得及運用上,將有更多彈性或調整空間,避免因制度問題而有囹圄之繫(如前陣子學界「假發票」事件)。

總之,為鼓勵海外學者回到台灣長期發展,以及續留重量級學者在台研究,拉抬我學術上的國際聲望,我們應另行設立制度,以免優秀人才頻頻流失。

刊於                    英文台北時報(Taipei Times)

看見齊柏林最後身影

2017.6.27  Tues.
看見齊柏林最後身影
齊柏林在失事前,曾在台東池上法林寺短暫停留20分鐘,監視器清楚錄下他在寺裡虔誠參拜並捐獻香油錢,留下他的最後身影。

齊柏林在禮佛參拜時,不知他心中想些什麼?向佛菩薩說些什麼?在長達2分鐘的跪拜祈求中,其中一項想必包含飛行順利平安。然事與願違,老天爺終究還是把他帶走,全台為之感傷、為之悲鳴。

我不確定齊柏林的宗教信仰為何,是不是每一次進寺廟中都虔誠禮拜?也或許當天他有不祥預感,「自知時至」,因此透過禮拜祈求內心平靜;但無論如何,我相信他臨走前是安祥自在的,沒有太多的恐懼和痛苦。

齊柏林之死,讓人聯想到「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的諺語,人世間的吉兇福禍,總是那麼的難知難測。但一如佛教說「功不唐捐」、「善有善報」等,一切善惡業行,將以不同形式存在虛空法界之間;同樣的齊柏林生前善行,亦將伴隨著他到下一期生命或另一個世界中。

齊柏林之死許是一種「死諫」,讓人從他的情懷及作品中,回想他對台灣的貢獻,如他的代表作《看見台灣》近來在電視頻道(如MOD)上免費播放,再次喚醒政府及民眾對國土保育重視。如果我們因此而有所覺悟、有所改變,重拾對台灣這塊土地的珍愛,那齊柏林的死確有「重於泰山」之意義。

刊於 

「發心立願」

2017.6.26  Mon.
「發心立願」
學佛首要發菩提心,所謂的「發心立願」所指即是菩提心、菩提願,一旦在修行過程中堅守此菩提心,成佛絕非遙不可及,「發心如初,成佛有餘」即有此意,這大體和《華嚴經》說「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一致。

菩提心更通俗的話為「道心」;「道心第一」是諸多教界大德所強調。而佛教之談「發心立願」,猶如中國哲人(特別是儒者)之談「立志」;如《論語》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明代王守仁亦言:「志不立,天下無可成之事。雖百工技藝,未有不本乎志者。」相對的,如果「志不立」,王守仁認為好比是「無舵之舟」、「無銜之馬」,任由漂盪奔跑卻沒有目標方向。

「立志」猶如孟子所說,乃是「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所謂「大人」的意義也在於此,也就是掌握住大方向、大原則,明確知道自己要些什麼,並堅定往此方向前進。

用一生活實例作喻,好比一個籃球選手,上了球場一心一意只想把球投進、贏得比賽,此時投籃、運球、傳球、助攻等技巧方法,都是為了實現此一目的、支持此一目的,而不是「本末倒置」,把注意力放在技法的運用上。也就是說,只要心裡想著進籃贏球,平時訓練的技法自然而然派上用場,讓一切往此目標去實現。

立志發願有兩個重點:一是「堅持」,如古人說「君子立常志,小人常立志」,唯始終堅持初始之心直到最後,才容易成功(所以佛典說「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二是「宏大」,如古人說「志乎其上,僅乎其中」,因此不怕願大志遠,就像跑步設定為十公里,雖然最後只跑了七公里,但比起設定五公里只跑了三、五公里,還是走了更長的路。這也是大乘菩薩道一直勸發大心、大願的緣故。

「有志者事竟成」,可知志向、願力猶如方向盤(「有舵之舟」),只要志願確立堅定行之,終有功成之一天。

業緣決定論(業生色)

2017.6.25  Sun.
 業緣決定論(業生色
南傳上座部佛教論書中,提到色法(物質存在)產生有四種原因,分別是食生色、心生色、時節生色和業生色;若用最簡單語言理解,或可說人身體(色身)的維持,有賴於食物、心理、時節(或氣候)和業四大要素。換言之,人要常保健康,必須要有食物的補給、心靈的養分、宜居的氣候條件及環境,以及累生累世的業力福報。[1]

這四項缺一不可,如一個人吃得好,但心情總是抑鬱寡歡,他就不可能太健康;同樣的,即便一個人住在如天堂般的地域(如夏威夷),一切美若仙境,心曠神怡,他亦有可能多病或早夭,這便在於個人業緣福報之多少。

有錢人固然有有錢人的養生方法,沒錢人亦有沒錢人的健康之道。亦即貧者買不起好的營養食物和補品,但仍可以透過其它方式來補足,如保持運動習慣和開朗心情等,只不過沒錢的人要更安分、認分,更勤快的自我訓練。如一窮人日復一日粗茶淡飯,但內心平靜踏實,樂善好施,這雖比不上有機食材的營養滋補,但仍比坐吃山珍海味來的健康。

不過重要關鍵還是在於業緣安排,人可以全然掌控的其實很有限。如有些人盡其所能維持好身體,但無常來臨依然一命鳴呼;相對的,有些人長年累月抽煙、喝酒、嚼檳榔、吃垃圾食物等,但卻也身體硬朗、頤養天年;這都是業緣的不同。

可知,食補、藥補、運動補(氣補),還有所謂「靈補」,這「靈補」關乎生生世世的心性昇華與道德修養。

總之,身心健康暨養生的原因錯綜複雜,不是單一成因所致,一切只要「盡人事」,在可努力的範圍內做到最好,至於日後如何發展,不管是長命百歲或英年早逝,就交給宇宙不可思議的業力法則了。


[1] 多年前<疾病的四種向度>一文,分從物理、氣、心理及業來說明,與這色法四種成因或有道理上之相對應處。

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嗎?

2017.6.24  Sat.
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嗎?
              如果依理智的方式來分析所有宗教都是一樣之宣稱,將遇到各種困難。其一是不同的宗教教義,如何可能一樣,或走向同一目標。例如在修行實踐上,信仰基督宗教可否達到佛教的涅槃,實現佛教的解脫境界,而證阿羅漢或成佛?或者,修學佛法是否可以成為基督教的聖徒、通往天國?而這如何可能?再者,宗教間的差異,是否僅是名相概念之別,實際內容卻是相同的?而所謂的不認同,僅止於語言表面上字詞使用的不認同而已?第三,當佛教徒宣稱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其它的宗教信仰也未必認可,如倘若所有道路都通往上帝,那不信上帝、甚至是反上帝存在的異教徒,是否也會和基督教徒一樣通往上帝呢?……凡此可知,在理性思考的層面上,諸多問題仍待解釋,而成為宣稱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一項挑戰。
  換言之,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宣稱,在理智上會有解釋上的限制,畢竟不同宗教的聖者們,所具的特質原是有所差異的;而佛教所謂的「不共」,即表達出和其它宗教(以及其它佛法教門)之別。否則,所有宗教如果都一樣,個別宗教信仰之主體性將會喪失;如以佛教為例,就未必一定要信佛、學佛,也沒有傳教或所謂弘揚佛法的必要,而所有宗教的教義似乎都是多餘的。或者,所謂五教合一、融合的觀點,如「一貫道」的立場,可能是最正確的。
  然而,一貫道式的會通方式,雖試著統攝各個宗教,但卻未必得到所統攝的宗教之肯定。除此之外,所謂天主教式的佛教徒(Catholic Buddhist)、基督教式的佛教徒(Christian Buddhist)、儒者式的佛教徒(Confucius Buddhist),也可能面臨「信仰倫理」的問題。即現今的倫理關係,不只存在於人與人之間,或所謂傳統儒家所說的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也含括了人與自然界、人與生態的關係,而有所謂的環境倫理或生態倫理,以及人與動物之間,而有所謂動物倫理、動物權的探討。而人在面對超越界,如人與神之間,是否也存在一定的倫理關係,似是值得思考的;而此可姑且稱為「信仰倫理」。此「信仰倫理」或可歸為「宗教倫理」的一部份,探究的是宗教內部的行為規範問題,特別是對信仰的規範,包括佛教徒可以受洗嗎?佛教徒受洗後還可以稱作是佛教徒嗎?或以基督宗教來說,基督徒可以皈依嗎?基督徒皈依後還可以稱作為基督徒嗎?這些或可為「信仰倫理」探討的範疇。[1]
  事實上,所有宗教都是一樣之論調,可視為是情感面的抒發和信仰實踐上的宣示。因為所謂的「一樣」、「不分」或「相同」等,未必是指兩個不同的名稱指涉同一個事物,例如晨星(morning star)和暮星(evening star)的區別, 或者如單身漢(bachelor)和未婚男子(unmarried man)間的關係,否則將遇到理智解釋上的難題。相對的,如從「宗教語言」的特性來考察,所謂「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應如同「我們(人類)都是一家人」,未必是事實的陳述,而主要是情感的召喚和認同,而情感的認同雖也是一種認同,但卻和理智的認同有所差別,其中包含對宗教間和平的期許,以及人類互信、互愛的嚮往,而不在於論究事實的真相。
  所以當說不分宗教,或者說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其中的意涵,乃是要大家和諧共存,齊心互助,而未必是說兩者一樣而沒有差別。而「一貫道」認為「道」乃「一以貫之」,世界的真理只有一個,只不過是形式展現的不同,而以儒、釋、道、耶、回五大宗教的不同形象來教化人心,但其宗旨皆相同無異,殊途而同歸──此一說法除顯示中國人重圓融的思想傾向,背後也蘊涵對和諧的盼望,而認為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2]同樣的,十九世紀發展的巴哈伊信仰(Bahai舊譯「大同教」),其基本教義可概括為「上帝唯一」、「宗教同源」和「人類一體」,重視宗教間的一致和相通,認為整個宗教的歷史,乃是神差遣先知亞伯拉罕、摩西、佛陀、基督、穆罕默德等先知,對人類進行教化的過程,既然都是神的使者,所有的宗教皆同源;而且所教導的人類,原本也都是一家,不應形成對立和衝突,而要走向和諧、和平的大同世界。由此可知,和平、祥和等的期盼,乃是「不分宗教」背後最大的心理動力。
  簡言之,所謂一切宗教都是一樣的、不分宗教或宗教同源等說法,可說是情感面的信仰告白,而未必是客觀事實的論定,乃祈願所有宗教放下歧見,共同透過勸人為善、愛和關懷,來顯發人生的光明面和正向意義,指引人類安身立命。其它如海納百川或百川歸海之意象,以及君毅所云:「在遙遠的地方,一切虔誠終當相遇。」[3]此些美好的論調,主要仍是美學、情感式的抒發,而未必能以理性來細究真假,也未必需追究其事實的真實性如何。
  相對的,世界的真實樣貌究竟是什麼,並不是情感的問題,而是事實的問題;例如地球的形狀、玉山的高度、台灣的地理位置、水的化學分子等,這些較能有客觀的答案,或者可以用科學方法來驗證檢測的。而是否有一種特定的宗教,能幫助我們正確的認識這個世界,則是可以追問的問題。意即,究竟宗教所說的事實或真理,僅是宗教內部的事實或真理,還是宗教說出了世界的事實或真理,成了所有理性思維者想要探問的;一些高度的主智論者即反對把宗教內部的真理,視為是宗教說出了世界的真理,而對宗教信仰進行批判。[4]
  無論如何,所有宗教都是在面對人世間的苦難問題,而面對苦難,一切的宗教、宗教徒皆需要謙卑;畢竟那裡有苦痛,那裡就需要宗教,在宗教的慰藉下,苦痛將淡而化之。如此,未必有所謂最好的宗教,而只有最適合特定的人、特定區域的宗教。換言之,從普世價值和人道的觀點來看,先談現實問題、談苦痛、談作人,再談理想、談神聖和信仰,可成為面對不同宗教的一種態度。而宗教信仰的不同,或可說是價值觀的差異,牽涉到每個人不同的價值抉擇;如此選擇一種宗教,即是在選擇個人的價值觀,因此宗教信仰的選定,可視為是個人追求人生方向的踏板,使能助於實現生命之意義和價值。而正因為有多元的價值,所以不免會有多元的宗教信仰存在;如對於「求真」、「求美(善)」之不同的價值取向,即影響了「不分宗教」(重於「求美(善)」)或「宗教分殊」(重於「求真」)兩個不同的主張。而不同宗教之間如何能在「思想上」交互激盪、激勵,並在「行動上」能相互合作,成了宗教互動間的一大課題。[5]
  總之,不同的取角面向,例如從理智和情感等不同向度切入,將會帶來不同的判定,如《莊子德充符》說:「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觀之,萬物皆一也。」宗教之間的同異,自其同者與自其異者觀之,會有不同的判斷;或者,從情感面來說,以及就理智面來談,都會有不同的結果。若用理想、情感及大愛的觀點來想,宗教的方向可說是一致的,但從根本教理教義的理性抉擇來說,卻是相當不同的。換言之,若以理性探究真實,情感的取徑恐有所限制;理性的作用在於作區分,使我們能辨別差異,分析宗教間的不同之處,而感性之愛則去異求同,而把大家融合一起。而以此理智和情感兩種面向,看待「宗教同歸」與「宗教分殊」的兩種觀點,其間的對立應可得到消解。   
 
摘選自拙作〈「同歸」或「分殊」──論當今佛教對宗教異同之兩種論調及中觀學之可能觀點〉,《鵝湖學誌》第五十期。2013. 06

[1] 基本上,各大宗教都主張信仰的純粹和忠誠,例如佛教徒在「三皈依」儀式中,宣誓自願發心皈依佛,以佛為師,生生世世不皈依外道天魔;皈依法,以法為師,生生世世不信奉外道邪教;皈依僧,以僧為師,生生世世不跟隨外道門徒。同樣的,「信仰倫理」在一神論的宗教更是被重視,而特以「誡命」規範之。如天主教「十誡」第一誡即要人「欽崇唯一天主在萬有之上」,基督新教「十誡」前兩條要人「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上帝」及「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可知一神教要求絕對的虔誠和忠貞。對於信徒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基督宗教類比為「一夫一妻制」,要信眾認定上帝是唯一的真神,而不該信仰上帝以外的對象。相對的,佛教「信仰」雖很重要,但個人行為更重要,所以佛教「五戒」以道德規範為主,而不強調皈信的絕對性和唯一性。此外,佛教不認為不信佛教就會招受審判或下地獄,而主張來世是由因果業力來決定,不是由至高的神來審判。對於基督宗以夫妻、父子的關係來比喻神人關係,可見若望保祿二世著、楊成斌譯《跨越希望的門檻》,台北:立緒,1995,頁118222
[2] 當然,其中也有所謂以「賭注」心理來抉擇宗教信仰,從多種信仰的敬拜中徒得一個穩賺不賠的模式,也就是說不要把賭注都放同一個菜籃子,多拜多保佑,此以賭徒心理的信仰模式,亦是接受多重信仰的一種可能。
[3] 唐君毅《青年與學問》,三民:2008年(二版三刷),頁140
[4] 近百年來一些哲學家如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羅素(Bertrand Russell)等人,即以理性論究的方式展開對基督宗教的批判;而近年來反基督宗教著作也在英語世界成為暢銷書,他們認為基督宗教所提供的世界觀和真理,乃和理性和科學相違背,而有反基督信仰的聲音。Christopher Hitchens, God Is Not Great: How Religion Poisons Everything, Twelve Publisher, 2009. Richard Dawkins, The God Delusion, Mariner Books, 2008. Sam Harris, The End of Faith: Religion, Terror, and the Future of Reason, W. W. Norton, 2005. 當然以上著述也引起基督教信仰者的強烈回應。
[5] 如此,關於「不分宗教」與「宗教分殊」的差別,不見得有很大的對立,例如一行禪師、證嚴法師等宗教師們,雖較強調「不分宗教」,但在談尊重、包容、諒解等觀念時,即隱含差異性的存在,甚而是對其它宗教的不認同;意即我不認同你的信仰,但我尊重、包容及諒解你的信仰。其中也涉及思想性格及身份定位的不同取向,如宗教學者(scholar)和宗教行者(practitioner)的差異,或者說是思想家和宗教家的不同,因而使看事情的角度有所區別,或各有不同的強調點。所謂「理論求異,實踐求同」,意即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