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與覺
神教與佛教之別,或可說是「靈」與「覺」的不同、「求」與「修」的差異,以及「因信得救」與「依智得度」的區別。
印順導師表達其「根本信念與看法」,第一點提到:「佛法是宗教」,緊接著又說「佛法是不共於神教的宗教」,佛教作為一種宗教,但不是神教式的宗教,在於神教是「入信」第一,由此顯示「因信得救」與「依智得度」的不同。如此,某種意義下(如基督宗教之「神」的意義),佛教屬於「無神論」的宗教。
宗教關心神聖性,在神聖的信仰下存有一定的神秘性,甚至因神秘而虛玄,其中靈異感應的強調是其一。但佛法重視理性,對「靈」保持距離,對於靈魂、靈異、靈動等不以為然,一旦使用到「靈」字,往往是較為審慎含蓄的(如「靈隱」)。
「靈」之字型構造,乃是一個「巫」擺三個祭品,向上天祈雨;而「覺」卻是學習去看見,「覺悟」之字型結構可說是「學習看見自己的心」。
從「靈」與「覺」之對比,看出佛教之信仰特色;佛法之精神在「覺」,學佛若「依然故『我』」、「執『迷』不悟」,不免忘失了佛法的真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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