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
實用主義的宗教觀
對一個信仰實踐者而言,宗教信仰沒有真假、對錯、是非、好壞等問題,主要是適合不適合、受益不受益,以及實用不實用等問題。
如不管眼前是否是一張桌子,對於一個久站腳酸的人而言,當他坐在桌子上停歇,那這桌子就是一張椅子;相對的,不管所見的是否是椅子,當一個人坐在地上把稿紙放在椅子上書寫,那一張椅子就成了桌子。因此究竟是椅子還是桌子,與其關心真與假,倒不如多注意它正如何被使用著。
雖然客觀而言,桌子是桌子、椅子是椅子,或者說桌子不是椅子,椅子不是桌子,兩者不可混淆;但以需求和實用角度來看,沒什麼不可以,桌子可以當椅子用,椅子也可當桌子用,可靈巧變通而善盡其用。
這樣的實用論,應也符合佛教性空論的立場,因為本來就沒有椅子和桌子的「自性」,一切都是方便施設,一切皆是假名安立;而且正因為「空無自性」,所以桌子可當椅子用,椅子可當桌子用,如《中論》所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如此,這空性論暨實用論之主張,可說是某種形式的反本體論(anti-ontological),即事物之存在本體並不重要,當在意的是其功能和作用。
宗教命題沒有絕對的真與假,去論辯宗教命題之為真、為假,對信仰者而言並無必要,而當關注有用無用。當一個人能夠「藉假修真」,從假的信仰中得到真的快樂,這樣假的信仰還能說它是假嗎?相對的,一個堅信為真的信仰,卻給自己帶來更多煩惱,這樣真的信仰反而才是假的。
總之,就宗教信仰而言,實用主義(pragmatism)的立場當是可取的,一如William James等人所主張的實用論者的真理觀(pragmatist theory of truth),即凡是有用的就是真的──如「上帝存在」、「佛性本具」等語句之為真,在於它能使人從中受益而得到實際效用,反之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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