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 28 Sat.
想成為什麼樣的父母
有人說,孩子不過是父母「歡愉」下的產物,「任性而為」、「隨心所欲」的結果;男女之間短暫快樂二十分,日後就得勞心勞力二十年,何以值得?而孩子既是無明與貪愛關係所孕育而出,這樣的下一代又如何沒有痴、貪習氣呢?
如果孩子只是父母魚水之歡下的產物,大談孝順似乎是多餘的,甚而是強人所難,成為一種「愚孝」?
孝順若不再只是文化傳統,不再只是意識型態,當父母的先自問自己是否配當父母?配得起下一代的孝順?畢竟一些家庭中,原生父母帶給子女的傷害最多最大,少有恩情可談,卻滿是怨懟和憤恨。
父母是孩子生命中第一、二位老師,最先開始學習模仿的對象;如此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行的父母,嚴格說來難以稱得上是夠格的父母,受得起子女的孝順而無愧。
理想的親子關係應有兩個要素,一是愛、一是敬,如何愛小孩,並贏得小孩的愛與敬重。以此高標準而言,雖然十之八九的父母都是不及格的,然這正也成為人生修煉的功課,為人父母努力的目標。
幼園老師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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