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17 Sat.
自我 vs. 自我感
「無我」或「非我」(non self)是佛教核心教法之一,也是最容易引起質疑的,因為「我」明明就存在,怎麼會是「無我」呢?
事實上,「自我」(self)並非實存,而卻只有「自我感」(sense of
self),這是佛法想要表達的重點;這樣的「自我感」只是一種感覺,一種虛妄的錯覺、幻覺,被製造出來的,而不是本身就有,乃自己片面地認為有什麼、是什麼。
這樣的「自我感」,乃是由眼、耳、鼻、舌、身接觸外在世界,喜歡生樂受而起貪,討厭生苦受而起瞋等,種種苦樂感受執為實有,強化了「自我感」(以至於「五蘊熾盛」),卻不能把種種感受視為是因緣生滅的過程(而隨順之),致使憂悲苦惱不斷流轉。
相對的,若要泯除「自我感」,追求身心煩惱的解脫,則必須保持正念正知、明覺觀察,不因觸境而遍起執受,如《雜阿含經》云:「六入處常對,不能動其心;心常住堅固,諦觀法生滅。」──六根觸對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總是「明相應觸」、「捨識用根」,不管境之順逆,內心始終處於清淨無染的狀態,如如不動,「自我感」即可消減、淡化。
佛法之重視「四念住」暨正念禪修意即在此,讓身心活動不再以「我」為中心,超越二元對立暨邊執,而走向「中道」,既避免了惡業、也減除了煩惱,如此佛法的「中道」亦為一種「無我」的修行。
然而,佛法觀念如是簡單、如是平實,但真正力行起來卻又如此困難,畢竟我們無始劫以來慣性習氣深重,改變不是一蹴可幾,但只要「我見一天天薄劣,慈悲一天天深厚」,一切就無所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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