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 星期四

「醫術」三要件

2018. 9.19  Wed.

「醫術」三要件

一個好醫生,通常要滿足「醫德」與「醫術」兩要件,找一位「德術兼備」的醫生,猶如<禮運大同篇>所說的「選賢與能」。

 

「醫德」涉及了道德評價,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反而是「醫術」較可以客觀衡量。在我看來,「醫術」或可從三個面向來判斷:第一是病情診斷,第二是處方開立,第三是治療效果。

 

換言之,一個醫術高明的醫生首當「確診病況」,正確判斷病人問題究竟在哪,再而能「對症下藥」,針對疾病關鍵作有效的治療,最後則要「藥到病除」,顯示出實際的治癒成果,幫助病人解決或改善問題。

 

事實上,不只治病有這三要件,任何問題的面對都離不開發現問題、解除問題以及成效驗證三步驟(如水電工人之抓漏等);這也猶如「批判思考」的三環節:確立問題、提出主張以及展開證明、論證(可參拙文「討論是學習思考的最好方式」)。 


「醫術」有三要件,而且先後順序不可顛倒。然而不少醫生在第一個初始點上即出了差錯(誤判),遑論在第二及第三能做得更好(除非「歪打正著」),一切只好將錯就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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