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日 星期一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2017/9/11  Mon.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首章首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除了指出道的無限性外,與此相對的即是所用「語言」之有限性。語言無法窮盡對道的描述,難以確切表達道究竟為何。或者,進一步說,非但是語言有所限制,就連我們所知道的,或者所謂知識,亦相當有限,所以《老子》說:「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五十六章)等。[1]由此可見,《老子》對於所使用的語言及持有的知識有所反省,尤其道對於語言和知識而言,更是不可說、不可知的。[2] 

《老子》認為以語言描繪道是有所限制的。關於這點,王弼在〈老子指略〉中,有進一步的說明與發揮。在王弼看來,《老子》之道無形無名、不可以說, 即便是玄、深、大、微、遠等字詞來形容,也是「未盡其極」;[3]其認為「言之者失其常,名之者失其真」,而這也是聖人「行不言之教」的原因。[4]正由於道不可言說,凡是有所說即是偏離《老子》之原意;[5]因此還是只能以「玄」或「玄之又玄」來相稱。[6]可知,王弼的論述可以說深刻地表達出《老子》之道與語言的關係。[7]

  語言的有限性,或者《老子》後學所謂的「言不盡意」,幾乎是道家哲學共有的主張,而可以視為是《老子》語言觀點之延續。如《莊子》繼承《老子》以道為核心的思想觀點,對道的言詮與否也有深刻的見解,認為道之不可聞、不可見、不可言等,顯示出《莊子》也認為語言難以傳達出道,而與《老子》有著共通的見解。[8]而且,不僅如此,《莊子》還進一步提到「言不盡意」的觀點,來說明語言的有所限制,[9],而到《周易.繫辭》所說的「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也明確標示出語言的限制。可知,《老子》之「道可道非常道」向下影響了《莊子》道不當名與莊、易的言不盡意等;但不同的是,《莊子》更進一步地提出「得意忘言」。[10]到了魏晉玄學在探討語言和思想的關係時(即所謂的「言意之辨」),又有進一步的開展。對於言意之關係,可以區分出三個不同的主張,分別是「言不盡意」[11]、「言盡意論」[12]與「得意忘言論」[13],而對於言、意之間的關係有著豐富的討論。但如果進一步審視他們對於言意的探討,則「言不盡意」、「言盡意」與「得意忘言」之間,未必是截然對立的,可能只是論述著重面向的不同。 

  不管是《老子》之「道可道非常道」,或是《莊子》之「道不當名」、「得意忘言」,皆標示出語言在領會道時的侷限性。就老莊等中國思想家而言,語言可說僅是種工具,意義的理解才是首要的;在此脈絡下,意義可以說是目的,而語言可視為某種手段,有助於道意的體會。[14]而《老子》之所以談「道常無名」,除了道本身極其玄深外,其中一個原因,在於避免執著於言語文字的表面,而把手段視為目的;從而衍生出後世「得意忘言」的思想。其中的「忘言」是對語言抱持不執著、靈活的態度,一旦「得意」則必須「忘」,由「忘」而把握到真正的意和象。[15]因此「得意忘言」似可於《老子》「道可道非常道」、「道常無名」、「善言」中隱約看出雛形,而到《莊子》之後進一步由隱到顯地揭示出來。[16]

 
  可知《老子》首章首句標示出道的無可限定,以及語言在認識道上的限制性;也正因為道的無可限定與語言在理解道時有所限制,吾人認為《老子》提出了兩種因應之道:其一是以靜默的方式來默會道的玄深無限,因而強調「不言」;[17]其二是知曉語言的局限性,因而以「貴言」、「善言」來進行言語活動。[18]如此,《老子》首章首句已透顯其「不言之教」,教人在靜默中領會道;而一旦要說,則貴言、善言以及「正言若反」等,皆是其所重視與強調的。而由此「不言」與「善言」兩個面向中,大致可以看出《老子》語言思想的整體梗概。


取自     博論《道與空性63-67。

[1] 相近的語句還有:「知不知,上;不知知,病」(七十一章)及「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八十一章)
[2] 關於這些觀點,《莊子》有很好的繼承與發揮,如〈人間世〉說:「德蕩乎名,知出乎爭。名也者,相軋也;知者也,爭之器也。」〈列禦寇〉曰:「知道易,勿言難。知而不言,所以之天也;知而言之,所以之人也;古之人,天而不人。」此外,老莊之談「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不知,上;不知知,病」等,除了表達言說與知識不能及於道外,似也告訴我們謙卑的重要性,凡是自以為有所知、有所見,可能恰是無所知、無所見的表現。
[3] 王弼〈老子指略〉說:「然則,『道』、『玄』、『深』、『大』、『微』、『遠』之言,各有其義,未盡其極者也。
[4] 王弼〈老子指略〉說:「是以聖人不以言為主,則不違其常;不以名為常,則不離其真。
[5] 王弼〈老子指略〉說:「《老子》之文,欲辯而詰者,則失其旨也;欲名而責者,則違其義也。
[6] 王弼〈老子指略〉說:「名號則大失其旨,稱謂則未盡其極。是以謂玄則『玄之又玄』。
[7] 王弼雖然繼承《老子》所言道之玄深不可言說(或易學「言不盡意」)的觀點,但其同時又接受《莊子》「得意忘言」的觀點,因此大為發揮言象意三者的關係。因而,在《周易略例.明象篇》中,王弼並不否認言象可以盡意(所以說「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而言象可以盡意,所以透過尋言、尋象以得意,而得意之後,便可以不再拘執於言象(故云「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王弼分析了言、象、意三者的關係後認為「可尋言以觀象,可尋象以觀意」,其關係是一步步遞進的;意即,言象只是通向道的方便,言與象兩者都是工具,最終都是為了意的把握;而意既得,則言和象也就可以捨棄了。
[8] 如在《莊子.知北遊》中說:「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當名。」
[9] 如〈秋水篇〉說:「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也」,〈則陽篇〉又說:「可言可意,言而愈疏」。
[10] 如《莊子外物》中提到:「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與之言哉!」因此,從《莊子》「得魚忘荃」、「得兔忘蹄」之「得意忘言」的觀點,也可看出道家語言觀之特點。
[11] 關於言意問題,首先有魏晉名士荀粲主張「言不盡意」, 此言不盡意的主張,說明了言與象並不能表言象之外的意;此思想大致繼承了老、莊「道常無名」、「道不當名」的言不盡意之立場。
[12] 在魏晉時期,另一名士歐陽建則主張「言盡意」,認為離言無意,離意亦不能言,此恰與荀粲不同。歐陽建主張言意關係是「聲發響應」、「形存影附」,言與意間「不得相與為二」。換言之,透過語言的表達,可以確切掌握所指涉的意涵,亦即語言是能完全表達出思想的。不過,歐陽建的言盡意論,主要是就經驗界的現象而言,如其所舉的例喻(如四時、形、方圓、色、黑白、物、聲響、形影等),都以感官經驗的現象與事實來說,而和荀粲以道作為論述的重心不同,因此可以說兩者所說的言意關係,其實是分指不同的對象及內容。
[13] 魏晉名士嵇康和正始之際的王弼是「得意忘言」的代表人物,其中王弼尤為重要。在王弼《周易略例》中,「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之主張,可謂其代表性的論述。而此得意忘言的看法,實是遠承《莊子》「得魚忘荃」、「得兔忘蹄」的思想而更推進一步。
[14] 事實上,不只老莊或者道家哲學視語言為工具,在佛教思想中亦是如此。例如《莊子》說明「得意忘言」時,以「得魚忘荃」、「得兔忘蹄」作喻;在佛教中,亦有所謂的「渡江之筏」或「標月之指」的比喻。荃與蹄,或筏與指,都僅是手段,其目的皆在於得魚、得兔,或者渡江、標月而已。由此可知,在佛教與道家思想中,語言僅具有工具性價值。
[15] 如王弼說:「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在佛教「渡江之筏」之喻中,認為只有把筏捨離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渡江,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中說:「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T08, p.749, b10-11)只有同時把法與非法皆予捨離,才可達於真正的解脫。換言之,「法」是用來教導空,而「法」自身也是空。
[16] 《莊子》之語言觀可說比《老子》豐富許多,從中也可以看出兩者間的密切關係,如《莊子》接續《老子》「不言」、「無名」等觀點,倡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言不盡意」、「道不可言傳」、「道不當名」、「至言去言」等思想。
[17] 如《老子》說「行不言之教」(二章)、「多言數窮,不如守中」(五章)、「大音希聲」(四十一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五十六章)以及「不言而善應」(七十三章)等。
[18] 所以《老子》說「言善信」(八章)、「悠兮其貴言」(十七章)、「善言無瑕謫」(二十七章)、「言有宗」(七十章)等。其中「善言」更為具體的顯現,即是所謂的「正言若反」(七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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