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重慈悲的苦痛解除
「慈悲」是大乘菩薩道的核心觀念,印順法師多次表示「慈悲為佛法宗本」,所謂的「學佛三要」其一就是慈悲,視慈悲為大乘佛教的心髓。[1]前面所述之「自通之法」即密切關乎慈悲,同時也關乎佛教「緣起法」的根本教說(如前提及以「緣起相的相關性」及「緣起性的平等性」為「慈悲」的根源)。所以若身歷其境感人所感、苦人所苦,以角色互換的方式感同身受他人需求,自會生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之心,而易於站在對方角度為其設想。如此,同性戀相愛之對於婚姻的期盼,猶如異性戀相愛之對於婚姻的期盼一樣;反之同性戀相愛之不許婚姻的結合,猶如異性戀相愛之不許婚姻的結合一樣,都會帶來相當程度的痛苦。
如前述及,情欲平等未必是因為權利的保障,卻可能是出自於一份同理、包容和尊重,善解一般人所會有的欲求反應,提供合宜而對等的抒發管道,畢竟如果可以選擇的話,少有人願意主動成為同性戀者。但長期以來,同志受到比一般人更多的打壓歧視,或是生活在輕視和鄙夷的陰影中,或是受到冷嘲熱諷、欺侮乃至霸凌。而大乘佛法的精神,在於哪裡有苦痛,哪裡就需要慈悲的關愛,佛教之接納同志,猶如佛陀之慈悲等視一切眾生一樣。[2]
「苦」是佛法的核心關注,情欲之苦關乎八苦中的愛別離、求不得、怨憎會及五蘊熾盛等苦,對於身心尚未淨化、難以超脫情愛執著的一般人而言,適時適度的排解是重要的,否則生理、心理得不到滿足將導致更大苦痛。而今同性戀或所謂同志,也如大多數人一樣的有情眾生,他們的身份及內在心聲理應受到同等的重視,甚至是關愛和保障,猶如菩薩護愛一切眾生。雖然在人口比例上相對屬於少數,但性別認同的差異一如文化或族群認同的差異,尊重多元、包容異己是重要的心態,好比台灣存在不同族群文化的展現形式。只要沒有帶來自己和他人的困擾或傷害,只要是在正面光明的發展方向上,菩薩行者都樂於「恆順眾生」,為其排憂解悶,如此從「慈悲」觀點來觀照,也是審視同志婚姻的切入視角之一。
以上道德的寬容立場、情欲的理性態度、平等的可貴價值、慈悲的苦痛解除之四點可說是印順法師「人間佛教」思想所體現的精神,「人間佛教」象徵著人性、人本、人道、人文等思維路數,面對實際問題來回應問題,不以意識型態的道德框架牽制他人,也不好高騖遠、空談修行解脫,而忽略現實的需求,當然也不同流合污、過度順應而至於俗化、淺化。( 印順佛學之於性別倫理的可能啟發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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