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 星期二

存在與實在

2018.4. 9  Mon.
存在與實在
知識學(epistemology)上有表象(appearance)與實在(reality)的哲學問題;對此,不管是中觀學派的「一切皆空」或者瑜伽行派的「萬法唯識」,皆有一定觀點,認為世間一切往往取決於我們自身的認知,相對於事物是什麼,更應留意我們把它看成什麼。事實上,在「一切皆空」或「萬法唯識」的觀照下,未必有「實在」、「實有」可言,最多只能說是「存在」、「存有」。

佛教主張「空」,如佛門以「空門」指稱,但「空不礙有」,談空的同時不代表否定有或不談有,只不過把有放在「緣起」正見下來談,因此肯認「因緣有」或「緣起有」,也因為「因緣有」、「緣起有」,故自性本空,所以這樣的有,又稱為「假名有」、「假有」、「幻有」乃至於「妙有」等。

可知,哲學上重要的存在(being)概念(或所謂的「諸法」dharmas,佛教亦有其本體論或存有學(ontology)見解,不能說主張「空」而沒有本體論或存有學,亦不能說佛教沒有形上學(的觀點)或全然否定形上學。

佛法肯認存在、存有,但卻深度反思實在、實有,反對把所有的存在或存有看得太真,以至於執持為實。亦即,接受事物存在(existentiality),卻不輕言為實(reality),不去預設本質而求其本質(essentiality)。相對的,眾生煩惱之源即在於遍起執著,把一切看得太過於真實。

總之,存在與實在未必是相同觀念,事物之存有未必代表實有;佛教的「性空」與「唯識」要義(之一)可說在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