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心意識之依於身體及緣於外境

2019. 12.21  Sat.

心意識之依於身體及緣於外境
  人類認識活動的整體,佛法以「根塵識」之「十八界」來說明,即依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認識功能,緣取色、聲、香、味、觸、法之認識對象,生起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之認識內容,此「根塵識」所對即為「世間」。[1]如果就「十二處」結構來說,六根之內六處為心、心所之所依,而六境之外六處為心、心所之所緣,所謂的「一切」可由此「十二處」來總攝。[2]初期佛教的觀點或可以下面簡圖說明

  可知,意識生起有所依亦有所緣,而非有一獨立自性存在(因緣所生故其本身亦空無自性、如幻似化),猶如《雜阿含經》作喻表示,兩個手掌對拍才會發出聲音,同樣的緣眼、色而生眼識,依著「根塵識」三事和合而有接下來的身心活動及造業歷程(「觸受想思」、「觸受愛取有」),除非能在「根塵識」應對過程中時常保持正念正知,了知其無常、無我、變易等特性,否則仍於惑業苦流轉中不得解脫。[3]
  「根境識」之認知構造,似顯示了「BMW」的三重互動關係,分別是大腦/身體(Brain/Body)、心識(Mind)以及世界(World),意指意識現象依於身體感官(包括大腦)又緣於外境而生起;其中的外境不只是物質世界還包括社會環境、文化風俗等。現今認知科學中「具身」(embodied)心靈理論,亦是從BMW」三重互動來解釋心和認知,惠敏法師以「心=×眾生2」來說明「心」,似有異曲同工之妙,「心」有賴於身體(「腦」)以及社會文化眾生)的交互關而存在[4]有所依及有所緣,猶如神經科學家Daniel J. Siegel定義「心」為一關係具身式程,在此歷程中調節能量和資訊的流動(a relational and embodied process that regulates the flow of energy and information[5];只不過佛教認為人類在認知過程中涉及的造作,如本書第二章所述(初期)佛教的「識」有兩個基本意義,除了認識作用外還以之作為生命延續(「業」)之依據,心意識緊密接合業」概念,並從中尋求相對應的解脫如此而成為佛教心意識學說的特色(有別於西方


[1]《雜阿含經》卷9:「謂眼、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是名世間。(CBETA, T02, no. 99, p. 56, a27-b1)
[2] 如《雜阿含經》卷13:「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CBETA, T02, no. 99, p. 91, a27-b2) 這裡可略作補充,初期佛教以整個「十二處」是「一切」或者「十八界」為「世間」,如此「一切」「世間」強調身心之關鍵性(尤其是心),後世所謂「萬法唯識」、「一切唯心造」觀點似亦可看出端倪。
[3] 《雜阿含經》卷11:「比丘!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如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等諸法非我、非常,是無常之我,非恒、非安隱、變易之我。」(CBETA, T02, no. 99, p. 72, c8-11)
[4] 釋惠敏《心與大腦的相對論》,台北:法鼓文化,200615
[5] Daniel J. Siegel, Mindsight: The New Science of Personal Transformation, New York: Bantam, 2011, p. 5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