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之邪與正
台灣是個多元文化的地方,這樣的多元表現在宗教信仰上是相當顯著的;然而多元不代表正確,卻有不少新興宗教是存在問題的,而必須知道如何分判迷悟邪正。
一些新興宗教組織龐大、聲勢浩大,當中還有不少受高等教育的年輕人及知識份子獻身其中,然而這些人的參與和投入並不能保證其信仰品質,所謂「當局者迷」即是。
一個人迷信不一定所信的宗教等於邪教,即便是佛教,若信徒之「入信」帶有個人情感上的偏執,及至於行為產生偏差,亦可視為是迷信;意即好的宗教被人以錯誤的方式信仰著、實踐著也是迷信。至於邪教在於其本身即有很大問題。
初步說來,或有兩個判準評斷一個人是否走向正確信仰的路:第一是信仰者入信後的性格轉化,包括是否變得更積極正向,如樂觀、柔軟、慈愛、平靜、良善、安祥等人格特質,還是相反的更偏激、更怪異?如果是前者之肯定答案,我們不只該尊重他的信仰選擇,而且也當為他的選擇感到高興。
第二,「上樑不正下樑歪」,倘若主其事者本身即有明顯的道德瑕疵,涉及金錢、情色、名位、權勢等世俗上的紛爭紛擾,假藉宗教之名行個人欲望滿足之實,這無論怎麼如何都不會是正信的宗教。
雖然宗教信仰有其主觀性,但信仰者的心理感受和性格轉化,以及所信對象(及其追隨群體)之行為表現,當有助於我們評判一宗教信仰之質感。
在尊重多元、鼓勵宗教對話的現代社會,吾人雖難以言「摧邪顯正」,但確實需要清楚的腦及明亮的眼及來分辨各種宗教,如此信仰才得以成為人生幸福之助益而不會是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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