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婚姻平權」

2018. 11. 9  Fri.

「婚姻平權」

不久之大選將舉辦「同志」相關的公投,引發「挺同」、「反同」的論爭,其中宗教界的立場亦受到矚目。[1]

 

在任何爭議主題上,宗教往往給人「保守」的印象;然而一宗教信仰究竟支持或反對,往往是教義詮釋的問題,而未必是事實的問題。

 

例如佛法支不支持同性戀,取決於一個人所詮解的佛法。「是什麼」以及「看成什麼」(或「解讀成什麼」)是兩個不同問題,而我們往往把「看成什麼」當作為「是什麼」。佛法的傳揚,因著「隨類得解」而擴大其豐富性,同時也導致大小不等的爭端。

 

如此,同志議題「自其『同』者」或者「自其『異』者」視之,就會有相當不一樣的答案;因此一個人的開明與保守,決定了其詮解立場為何,而未必有標準答案。

 

我無意介入論爭,但卻有自己的想法。過去的我對「婚姻平權」是持保留態度,甚至是反對的,現在的我則傾向於支持。事實上,同志婚姻合法似乎是勢之所趨,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

 

如在課堂上我詢問大學部同學們的看法,絕大多數都是支持的,這可見他們對同志議題比我們這一代乃至於上上一代,更是開放進步的。


也因此「合法化」不過是早晚之別,一旦他們成為「國家的主人」,社會風氣成熟而且配套設施完善,「婚姻平權」的一天似指日可待。




[1] 網路上有關之討論如《聯合報》「鳴人堂」「聖經真的反同性戀?宗教經典的詮釋與極限08 Nov,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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