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一般見識
2018. 11. 2 Fri.
不要一般見識
人與人之間不免磨擦紛爭,但聰明的人不需要與人計較,而要在寬大為懷中「自抬身價」。
例如一學校老師,若跟菜販老闆計較五元、十元不等的菜錢,實屬不值。若雙方有所誤會乃至於衝突,老師這一方應該退讓,即便他是對的,還是當選擇退讓。這除了不與人計較外,也從中顯示自身的價值。
這些年來,遇到不合理、不公道的事發生,我雖還是義憤填膺,但心懷不滿的同時,也多了一分同情和憐憫之心──他們能力、福德有限,就只能這樣做人做事,不需要與之相爭、相較了。
因自覺自己還算是個有福之人,各方面都還可以,如我的家境背景、家庭狀態、職能才幹、收入待遇、生活環境、身心狀況等,整體幸福的排行百分比在全台灣人口當中,應可列於前百分之二十。而既然是百分二十之前,對於百分二十、尤其百分之五十之後的,實在不需一般見識(雖然幸福是無法量化的,而卻是主觀的感覺)。
人生沒什麼好計較的,愈是斤斤計較愈顯人生格局之狹小;反之,愈是淡然釋懷,愈讓自己快意開懷。退即進、進即退,失即得、得即失,聰明的人自是知道如何進退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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