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7.20 Mon.
器官捐贈是「心量」的問題
當一個人「腦死」,已然不可逆、確認趨於死亡的臨終者,器官捐贈是所應為、當為的,更何況是佛教徒。
「器捐」不是無緣無故硬是把身體器官摘下來給一非親非故的人,而是自己的生命即將結束,明顯失去意識知覺,不再感到(明顯)疼痛,這時把身上可用的器官「遺愛人間」,去延續他人的生命、造福另一個受病苦折磨的人,應該是要大力推廣的。
慈悲是(大乘)佛教的精神,拯救生命、解除苦痛是慈悲的實踐,而器捐即是為了拯救生命、解除苦痛,也因此佛教自是支持器捐的。且以下列簡單的三段論證來說明:
前提一:器官捐贈是為了救人(慈悲)。
前提二:救人是佛教鼓勵的。
結論:器官捐贈是佛教鼓勵的。
也因此,佛教徒不應受困於「往生善趣」的迷思,而不敢器捐、不想器捐。究實而言,器捐是「心量」的問題,對於想捐的,捐贈是心甘情願,即便會痛也是欣然接受;而對於不想捐的,已然沒有捐贈問題,硬是強迫成了「器官剝奪」,甚至是一種搶劫或謀殺。
在我看來,捐與不捐存乎「一心之間」。想捐,再怎麼困難、再怎麼疼痛還是要捐;不想捐,再怎麼容易、再怎麼不痛還是不捐。
死亡是傳統佛教所關心(尤其是淨宗行者),「往生善趣」是今生唯一的目標,深怕器捐的疼痛因此「失念」而增益往生的困難。然而,「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基於布施、忍辱、慈悲等精神來器捐,不是更可以增進往生的品位?
器捐是「心量」問題,未必關乎疼痛及往生等問題;想捐的無所畏懼、從容捨身,不想捐的總會有諸多考量,而這說穿了亦不過是心量的大小與我執的深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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