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8日 星期日

「我」之為假名

2020. 10.12  Mon.

「我」之為假名

「馬車」(chariot)的概念,既不是指涉馬車的特定部份及其部份之組成,亦不是在這些構成部份外,另有馬車實體的存在。「馬車」字詞只是一概念,只是個暫時性名稱或表達,作為溝通的方便,以指涉輪子、車軸、方向桿、韁繩、軛等組構而成的車子。換言之,「馬車」僅是個「空名」(empty sound),我們不能從中找到「馬車」的本質,而只有此字詞之指涉,這樣的指涉亦只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語言工具,在終極層次上並沒有所謂「馬車」的實體。[1]

  同樣的,「我」的概念亦復如此。「我」概念之使用,只是一方便的指稱詞(convenient designator),卻不意味在此概念背後,有一獨立實存的自我個體。換言之,並沒有一個部份或部份的組成可被稱為是自我,也沒有在這些部份組成之外或之上,可以找到一個獨存的自我。除了從語言上作分析外,就現象而言,「我」所指稱的「人」,不過是色、受、想、行、識之五蘊的聚集,而既然五蘊一直在生滅變化序列當中[2],無所謂不變的「我」之本質存在,因此若執為實有之我、以之為恆常絕對,此不只是邪見,亦無法解脫煩惱與輪迴。

  雖然上述「馬車」之喻,佛教用來否定的是「自我」(Skr. atman),而不是「心」之實體,但兩者背後要傳達的旨趣,可說是接近的,皆不承認「心」或「自我」的概念背後有一特定、個別的指涉;[3]同時也認為,之所以誤以為有一實體存在,起因於語言誤用或概念執著。意即,我們被身心二元的區分以及「我」之字詞使用所誤導,預想出一有獨立於身的心靈實體。同樣的,賴爾書中雖主要是探討「心」之概念,但亦對「我」(I)和「自我」(self)提出討論,最終表示「我」是難解(elusive)的概念,但絕不意味有一神秘性的存在於此之中。[4]

  就佛教而言,以「自我」為一獨存實體亦乃是種概念執著(conceptual attachment);「我」和「心」一樣都只是概念表達之方便施設,概念背後別無實指,如西德里茨所表示,「我」沒有一確切所指,就好像「平均大學學生」(average college student)。[5]進言之,佛教指出日常語言使用之貢獻和局限,認為名言之貢獻在於作為概念傳達的工具,假藉名言而有所指稱(即所謂「假名」/Skr. prajñapti),但一旦有所執取,則反倒為概念所框限束縛。

如此「假名」的觀點,以及佛教所說的「無我」,皆和「無常」、「空」等核心法義緊扣。佛教認為世間的一切皆在無常生滅的變化序列中,皆是因緣條件組構而成住壞空,沒有永恆絕對的實存之物,但一般眾生固著地執為常有而生起諸多煩惱,佛陀教導的智慧即在戡破此慣性執著,使從名言概念黏縛中解放出來。

摘自出版中的拙作《心識與解脫:對比視域下的佛教心意識理論》(Mind, Consciousness and Liberation: A Comparative Look at Buddhist Theories of Mind and Consciousness


[1] 進一步討論詳見Sue Hamilton, Early Buddhism: A New Approach : the I of the Beholder, Richmond: Curzon, 2000. Mark Siderits, Personal Identity and Buddhist Philosophy: Empty Persons ( Aldershot: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2003). Mark Siderits, Buddhism as Philosophy: An Introduction (Aldershot: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2007), pp. 32-68.

[2] 如《雜阿含經》第一經之「觀色暨受、想、行、識無常」所說。《雜阿含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CBETA, T02, no. 99, p. 1, a7-10)

[3] 事實上「心」與「自我」有著密切關聯,兩者如一概念的序譜(conceptual spectrum),分別存在於靈魂和大腦兩個極端的中間;亦即在「靈魂──自我──心靈──身體/行為──大腦」。在此序列中,神教主張靈魂存在,但唯物論認為只有大腦,兩者分屬兩個極端,在這之間各自提出對「自我」與「心」的解釋;而太過極端的理解都不被佛教所接受。

[4] Ryle, The Concept of Mind, p.198.

[5] Mark Siderits, Buddhism as Philosophy: An Introduction, p. 56. 此猶如賴爾以「平均納稅人」(average taxpayer)為例,說明「心」此抽象概念並不指涉一具體或個別事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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