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人正創作他自己

2020. 10.4  Sun.

人本身就是藝術品

從「畫」和「美」間的關係,可知「畫」所組構而成的物質材料,僅可以是助因,而不會是主因,創作者本身所要表現出的意境才是關鍵。[1]除了「藉畫表美」的例子外,H2O和「水」的關係,或也可以助於理解身、心關係的一個面向。就唯物論者而言,「水」不過就是H2 O2組成,但「水」固然以這些化學元素作基礎,但不代表「水」之概念僅僅只是如此、只能如此。

例如佛教常用「水」來表達清淨無垢及潤澤眾生(普施甘露)之意,道家老子說「上善若水」,用「水」來表達柔弱和靈活的內涵。因此「水」固然是一氫氧化合物H2O,但H2O未必完全就等於水;在此同時,「水」也不離開H2 O2之組構,而有所謂的清淨、柔弱等特質或意象,於是乎可說「水」和H2O間有著「不即不離」的關係。[2]

若以「藉畫表美」之喻,可知人本身可以是一項藝術品或者藝術創作,此一藝術品的美善程度由身體(及其行為、行動)表現出來,當中的關鍵在於我們的心理品質。如維根斯坦名言:「人的身體是人的靈魂之最好圖像。」(The human body is the best picture of the human soul),[3]至於這個圖像的景致如何,猶待我們去創造。如我們透過顏料、畫紙去作畫,再由圖畫表現出某種視覺意象(如「美」);如果要展示極致的美感境界,則繪畫技藝必須提昇,而繪畫技藝若要提昇,則必須不斷學習、練習。相似的,人透過自我訓練才能改變行為,轉化業力品質、改變自己的業緣,而這亦可和大腦或身體狀態、結構作一相對應的檢視,如前所述正念科學的研究成果。

如此,佛教的業力說,顯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生命和心靈質感把關,如何「變化氣質」,透過消業、淨業來實現美感境界,乃佛教所關切,而修行可謂是一藝術創作的過程,每個人都是自己本身的藝術品。若然,「心」的面貌,除被動科學性知識的獲取外,亦含括主動藝術性的創作;換言之,「心」的科學性研究為現今學界主流,但把「心」作為外在研究對象之餘,「心」亦可為我們所形塑、雕琢,其作為一門內在修煉藝術,迥異於「心」作為一門科學研究的對象。

*摘自拙作《心識與解脫:對比視域下的佛教心意識理論》(Mind, Consciousness and Liberation: A Comparative Look at Buddhist Theories of Mind and Consciousness)預計2020十月出版


[1] 物質(包括生理構造、分子細胞等)是助因,而不是主因,可說是佛教對心意識問題的看法,如達賴喇嘛亦表示:「物質只可能是意識的助因,絕不會是主因。」Jeremy W. Hayward, Francisco J. Varela編著、靳文穎譯《揭開心智的奧秘》(Gentle Bridges: Conversations with the Dalai Lama on the Sciences of Mind)(臺北:眾生文化,1996年),頁267

[2] 身心各種比喻關係值得探討,例如詹姆士亦透過比喻的方式來說身心關係,而說有三種可能,如:第一、大腦之產生(produces)思想,猶如電流產生燈光;第二、大腦發出(releases)心靈事件,猶如從弓釋射出弦上之箭;第三、大腦傳遞(transmits)思想,猶如稜鏡(prism)傳遞火光而生起炫目的光譜。相對於現今主流神經科學傾向於第一個立場,只把思想當作是大腦生起的功用(productive function),James表示第二、三者釋放性或傳遞性功用(permissive or transmissive function)也值得被考慮。William James, Essays in Religion and Morality,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pp. 84-86. 此外,形影、燈光、刀利、薪火、水波/流、鼓聲等都亦曾被當作身心關係之喻;不過,凡是比喻即是「不了義」,而有其限制。

[3] Ludwig Wittgenstein, (translated by G. E. M. Anscombe),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Oxford: Basil Blackwell Ltd, 1958), p.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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