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4日 星期六

「忍辱波羅蜜」

2019. 9.11 Wed.

「忍辱波羅蜜」

人與人之間不免有摩擦,甚至不明就理受到傷害,然任何的「怨憎會」,都是個人修養暨「忍辱」波羅蜜的測試。

 

首先,必須了解業力的牽引下沒有人是故意的;也就是對方讓人感到不快、不舒服,乃是其自身能力不足,而僅能這樣對人對事,也因此不需一般見識,如此不只讓自己寬心,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良方。

 

其次,能力不足外,也是因於某種「無明」,就像《聖經》記載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可知在宗教的觀點中,沒有犯錯的人,而只有愚昧無知的人。

 

第三,能力不足、無明無知外,對方不合情理的表現亦可視為是一種「病」。如新聞看到某些「強迫症」患者,「不得已」也「不得不」去偷盜行竊,這原不是他自由意志下意願所為,只因於身體的限制而不由得有此行為慣性。

 

人世間紛爭退一步海闊天空,把別人的傷害或當成生病,或視為無知,或理解為能力不足,一切就得以看開、看穿和看淡,心境上亦能放鬆、放開及放下。沒什麼好計較也沒什麼好爭吵的,進而與身旁所有事物共好共在,而這多少體現了菩薩的「忍辱」工夫。

 

事實上,「忍辱」修得好的人,不只把傷害當作「逆增上緣」,而且還是善緣、法緣,不只不瞋怒以對而且還慈心相視,感恩對方給了自己內省反思的機會。儘管這看似非常愚蠢,然而這就是菩薩,總在愚不可及的背後顯發出偉大高尚的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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